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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原始的共產主義及私產之起源


  草昧時代,人類都是穴居而巢處的。當時的人還沒有會製造工具,只能吃草根樹皮和野果。這一時期,人類還沒有所謂私產,因為他不能有絲毫餘剩的生產品。一群人隨處得到了一種食品,大家就在一塊兒吃完;那時絕對沒有儲蓄的可能,——很不容易得到多量的食物。人的生命很沒有保障,只能完全「碰運氣」。當時也還沒有所謂「家族」。一群人之內的婦女都是這群人之內的男子的妻。而且當時女子的地位在男子之上。因為「知母而不知父」,所以形成母系的制度。

  原人時代的生存競爭既然如此困難,便漸漸學會打獵:從一根木棍(樹枝)漸漸進步到弓箭,並且發明「鑽木取火」的方法。這種方法使人類得一大進步。然而一個人的單獨生活早已成了不可能的了。於是因血族系統而結合成氏族。生存競爭的困難,使同族的人不得不互助、團結,共同防禦外敵。西歐的格言:「愛你的親人,象愛你自己一樣」,——就是這種氏族社會遺傳下來的道德。固然,當時人愛同族的眼界是很窄的,——只當他是同一氏族的人,並不看見各人可愛的個性;——然而那種誠摯的愛實在可以感動涼薄的現代人。所謂「殺父之仇不共戴天」,以及野蠻氏族的種種復仇主義的殘忍,在現代歐洲人的眼裡看來,都是野蠻的特徵,——其實是那時共同防禦的必要手段。氏族社會裡無所謂怠惰,無所謂寄生:人人都要做工的。男女權利的區別也沒有十分發展,大家同樣的勞動,享受同等的權利,——不過只限於一族以內。

  氏族制度的最初一期:共同的集合勞動,因此而發生家長或族長的管理人;在戰時便推舉軍事指揮者。所謂自由、平等、博愛,雖然沒有形式上的規定,實際上卻是氏族制度的原則。當時亦無所謂兵士、警察、貴族、皇帝、督軍、省長、審判官、監獄。凡有爭執,都由同族共同解決。偶然有殺戮的復仇主義,然而死刑最初只用在別族的人。窮苦不能謀生的人亦沒有;氏族的管理法及共產式的經濟自然能保障老弱殘廢。

  人類在不斷的生存競爭之中,漸漸得著各種經驗,學會了馴養禽獸,耕種田地,——於是人類的氏族社會裡的生產力便大大的增加起來,逐漸能積蓄起餘剩的生產品來了。可是,這些「餘剩」是對全社會而言,並不是對一階級而言,所以實際上都是勞苦的工作所得來的,而不是剝削而來的。

  原始社會,因生產方法的複雜,漸漸發生男女之間的分工。女的保護家宅,製備食品,看護子女。男的採取食物及製造生產工具。因此,男的漸漸有獨佔生產品的權利,他的權力亦就增長起來,逐漸破壞母系的制度。人類社會的經濟結構既然變更,兩性間的關係亦就變更了。一族之中漸以男子為主,——男子因有管理生產的權力得以扼制女子,禁止女子的亂交,形成父系的制度。於是女子的地位就大大的跌落。

  社會財富的積聚漸多,經濟管理便繁雜起來。譬如家畜的增殖,足以使本族的人不夠看守之用。於是戰爭時所得的俘虜,已經不盡數殺戮,而強迫他們做工——看守家畜;——因此發生所謂奴隸。

  社會的餘剩生產品漸漸為較強的家族(如儒牧、軍士等)所佔有,——於是發生社會的不平等而終至於氏族社會的敗滅。最初,一族之中所得的生產品完全是供本族之用的;現在,既然漸漸發生私有者,公產的制度既然漸漸破壞,一族之中的「貴族」佔有多餘的生產品,因與外界接觸便可以發生貿易關係:一族之中的生產品便不單供本族之用,而生產品也漸漸變成商品了。

  牧畜變成農業,土地私有制成立,農業與手工業分離,——於是一族之中各人的居住地域也分散了;因此,以前的氏族制度——共同居住的統一管理及統一分配已經不可能了。以前的按族為群的制度自然廢棄,而劃地為界的制度便代之以興。最初的國家形式因此發生。

  社會的不平等既然發生;有產者與無產者、奴隸主與奴隸的區別既然確定,——便有特別的軍事組織之必要:即以鎮壓奴隸。於是軍事的目的便不僅是對外的,而變成對內的了。這種軍事組織不僅是兵隊,還有監獄、刑罰、死刑等。要維持這等組織必須費用,因此又發生各種賦稅制度。於是管理軍隊及監獄,收納租稅,徵調力役,維持「秩序」等事都要有人,——官僚制的政府因此形成。社會之中發生利益相衝突的各階級,——階級鬥爭從此開始。這時便必需一種特別權力——以便強納此等階級鬥爭於「秩序」之中。這種特別權力,從社會之中分出,統治社會,——就是國家。

  國家是階級鬥爭的結果。古代的國家是奴隸主的國家,封建時代的國家是諸侯貴族的國家;現代的國家是資產階級的國家。所以國家是奴隸主役使奴隸,貴族壓迫農奴或是資本家剝削勞動者的工具。只有無產階級的國家,才能開始社會的規劃經濟,消滅資產階級,以至於一切階級的差別,——根本上剷除國家的基礎,——那時才能消滅政府,實現自由、平等和博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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