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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互變律


  我們研究一切事物,若是只就單獨的現象及靜的方面去觀察,必定不能發見什麼「矛盾」。我們能看見各種事物的屬性,一部分是各物相同的,別部分是互相差異的,——如此而已。假使以形而上學(玄學)的方法來研究,那麼這種考察也許可以滿足的了。然而形而上學與現實的事物是不能符合的。宇宙間及社會裡一切物質及現象都在動之中。假使我們研究事物於他們的變易及互動之中,我們就能在事物的屬性以外,發見許多重要的原理。第一便是社會之矛盾性的概念,——這是現實的宇宙及社會的「根本屬性」。

  宇宙現象的根本便是「物質的動」。動的本身便是矛盾;極簡單的機械運動便是矛盾的歷程:一個「體」同時在甲處又在乙處,——即同時在甲處又不在甲處——這是一個矛盾。這種矛盾之發生又消滅,消滅又發生便成就所謂「動」。

  簡單的機械運動既含有矛盾,則生物機體的動及發展所含有的矛盾更複雜。生命的意義本是一「物」同時是自己又是別物(生物機體的新陳代謝)。既如此,生命便是物體及現象裡的時生時滅永久不斷的矛盾。此種矛盾若完全消滅,不再發生,便是死。

  這些表面上看來違背邏輯的矛盾現象在客觀世界裡倒確實是有的。社會現象亦是如此。資產階級剝削無產階級,而無產階級卻因此而擴大。資本主義與社會主義相反,而資本主義愈發達,社會主義的革命愈容易成功。無產階級行獨裁制,而他的獨裁制卻正所以取消他自己,——消滅一切階級。

  物的矛盾及事的互變便是最根本的原理,——沒有矛盾互變便沒有動;沒有動便沒有生命及一切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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