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瞿秋白 > 中國革命中之爭論問題 | 上頁 下頁 |
(六)無產階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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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產階級是黨的基礎,他要在党領導之下,征取國民革命的領導權。五卅以來,中國新興的無產階級已經開始執行他的偉大使命;尤其是要進而與農民結合密切的聯盟,方才能夠恰當的盡他的革命職任。無產階級不但應當組織自己群眾於獨立的階級的經濟組織(工會)之中,並且應當團結手工業工匠及雇農于這一組織之中;這是中國國民革命的主力軍,他的發展,就是中國革命的發展,他取得革命領袖權,是中國革命勝利的先決條件。他自然不但要率領一般平民群眾向官僚買辦地主階級進攻,並且更加應當自己積極實行猛烈的階級鬥爭,無寬恕的反對民族資產階級;這一階級鬥爭固然有偉大的政治上的意義,攻擊賣國賣民的民族資產階級,然而經濟的鬥爭並不因此而削弱,卻只有因此而更加重要。民族資產階級的右傾,並不是經濟罷工運動對他讓些步所可以挽回的,甚至於大概而論,那店東小資產階級的猶豫動搖,也並非工匠要求的減低所可以挽回的,只有猛烈的進攻資產階級之時,比較容易領導他去反對帝國主義和買辦階級;只有實施強制的勞動法和工會契約于店東小資產階級之時,比較容易領導他去反對民族資產階級及一切反動階級。我們並用不著反對勞資仲裁,因為這是比「非法」罷工更進一步的勝利;但是我們要再進一步力爭勞動法及工會契約實行之保障,因為非此無以為仲裁之標準。軍閥政治之下,工人非有罷工不能爭得絲毫的改良;國民政府之下,工人總算可以罷工了,並且有時可以無須罷工,只要提出要求和資本家店東談判,便可以得到某種的改良;如果這種談判訂約稱謂「仲裁」,那麼,這種仲裁我們是不反對的。然而國民政府至今還沒有正式頒佈工會法及勞動法,工人自然應當要求,更應當隨時要求契約之保障;工人應當要求在勞資仲裁時強制資本家店東不准悔約,這是法律保障的最小限度,如今連這些保障都沒有,工人的罷工運動自然要更加猛烈,至於其他行動政綱(見《國際議決案》第十九項),都應當由工人群眾的直接行動與左傾的各級各地政府機關,雙方並進的去迅速實行。關於失業問題,必須要求政府抽收資本家的特別稅捐,而實行國家津貼制度,為執行這些職任起見,應當努力強固擴大職工運動,改正現在的許多錯誤和弱點,如機械式的死板的組織等。 党的策略永久應當以「能多方的組織群眾宣傳群眾」為原則,對於無產階級群眾,尤其是如此,尤其在於「提高階級意識」。單是機械的宣傳組織是不夠的,何況在現今群眾革命行動的時候。所以應當認清:不但經濟鬥爭裡應當努力提高階級意識,一步不離階級鬥爭的原則;而且步步必須與政治鬥爭相聯結,每一個小罷工都可以引導工人群眾,使他們明瞭參加政權的必要。至今我們在工人中的宣傳,只有力爭政治自由的口號,沒有經常不斷有系統的宣傳工人參加政權的權利。照理這在八年前便應當宣傳的了(我們黨存在了七年。再則,那時當然只是宣傳,而不是鼓動工人攫取政權)。誰能給工人以政治自由呢?北伐軍!北伐軍已到之地又怎樣呢?組織工會掛招牌!不對!這些舊口號已經不夠的了。工人應當力爭參加政權,力爭民選的政府,力爭工人代表參與政府機關的會議(從市民會議一直到執行機關)。工人應當知道:他們理應參與國家的一切立法行政,他們理應參與規定勞動法、工會法之討論,參與監督這些法律的執行,參與改良市政如建築工人住宅等的計劃……民族資產階級的各種代表(國民黨新右派及「進步」的大商人等),如果有絲毫反對工人的這些權利的表示,不論是公開的言論還是暗室裡和共產黨代表的談話,我們都應當使個個工人知道,應當使工人及一般群眾起來反對。譬如右派要在上海指派政治分會,要諭派某某團體代表加入市政府(候選人名單),我們在群眾之中何以不可以宣傳呢?為著保存和國民黨的良好關係!為什麼只有首領之間的談判,而沒有工人群眾的宣傳和選舉運動,為什麼不號召工人群眾干涉國民黨政治分會(江蘇)的人選呢?為著不方便干預「人家的」家務!這難道是征取群眾的策略,難道是提高工人階級意識的策略,難道「客觀上」工人階級已經是革命領袖的策略?!固然,在某種特定條件之下,我們或者應當對民族資產階級做某一種些小的讓步,而便利我們別方面的大進攻。但是,工人群眾應當知道這是他們自己的讓步,不是共產黨某一代表替他們讓的步;工人群眾應當看得見這一讓步之中他們得著了甚麼,得著了何種的便利進攻的形勢。 再則,工人階級對於友軍的關係是很重要的;工人階級在中國革命中不是單純的機械的階級意識的問題,他應當聯合工匠、農民、兵士的群眾。所以他經過國民黨聯合小資產階級的群眾。這裡的問題,便不僅是怎樣使工人階級及其政黨與資產階級分離獨立,並且還要知道怎樣使工人階級及其政黨與國內一切平民群眾聯合,並取得其領導權。何以工人階級的階級鬥爭就等於國民革命;何以這對於工人是一件物事的兩方面,而不是兩個互相獨立互相對待甚至不能並立的東西呢?因為工人階級的利益是可以和工匠、農民、兵士等小資產階級的利益相聯結的;這種聯結的利益的確可以代表中國民族的利益。因此,工人階級要以自己做主幹,集合農民兵士及一般反帝國主義的革命分子于國民黨,使國民黨成為中國革命的中心,而自己努力做這一革命中心的元核——領導者。具體的運用這一原則,就從中國共產黨決定加入國民黨開始(一九二三年夏:第三次大會的規定固然比較的模糊,但是我在大會上主張這一說法的;當年九月我做的一篇《自民治主義至社會主義》便是以「主幹和中心」解釋國民黨問題的)。工人階級要負起解放中國民族的責任,而不能「獨立」的只求解放自己階級;工人階級自己的解放,必須與農民聯盟,這是革命勝利的條件,卻不必妄自尊大的說共產黨是革命中心,而革命勝利後農民自然會服從工人政府(這便是杜洛茨基主義)。何以必須在中國造成左派的國民黨,何以必須工人加入國民黨,而不自己簡單的聯合農民革命呢?第一,因為中國是所謂「無人之地」(No-mansland),中國資產階級沒有自己的政黨,犯不著工人去用放棄國民黨的手段,讓資產階級達到攫取國民黨的目的。中國資產階級有沒有奪取國民黨之可能呢?有的。他固然不能充分的鞏固自己對於小資產階級群眾的影響,固然不能抓住多數的農民;但是他能夠奪著政權而鞏固自己與店東小資產階級的資本統一戰線,能夠經過政權而聯結地主土豪及富農。他怎麼能取得政權呢?於是第二,中國革命中的根本特性發見了。就是中國革命早已組成政府的形式,建立在失地的農民所組成的軍隊身上,最初是在地主土豪及小資產階級領袖之下(一九二四年以前之楊希閔、劉震寰、許崇智[142]等——孫中山)。中國資產階級力量很弱,又遇見帝國主義壓迫工農而惹起民眾革命運動。這真正討厭極了。他立刻積極起來「反對」帝國主義之引起革命;但是他沒有別的力量,只有設法征取革命方面的軍隊;他有了軍隊便可以攻打官僚買辦階級,組成自己的中國政府。於是他一方面,將要有這種資格去和帝國主義妥協,而且一定實行「帝國立憲主義」(Constitutionism under the imperialism——例如海關自主,修改不平等條約等),以平民憤而消弭革命;別方面,他將要有這種能力來壓迫工人農民的階級鬥爭,實行資產階級獨裁制(資產階級的新式軍閥主義,與現在代表買辦階級的軍閥不相同的),以擁護神聖的私有財產。民族資產階級征取軍隊,拿住兵士群眾而驅使屠殺工農,這件事是可能的,而且三月二十日以來,屢見而不一見的。如今說明白了,一九一一年到一九二四年,早已存在如此之多的軍隊(軍閥的除外)客觀上的確是在革命,尤其是廣州政府。無產階級的開始奮鬥,是在這樣的環境之中,請問我們的政策應當怎樣?如果認為南方軍隊和北方軍閥是一樣的,那麼,我們應當進行破壞一般國家軍隊的工作,自然也要推翻廣州政府,如彭述之的辦法「勸」中山離開廣州。這在客觀上是反革命的政策,至少是書生式的政策。如果在國民黨外慢慢宣傳組織群眾,實行種種民間的工農運動,以至於民間的武裝暴動,這就是單純的自下而上的準備將來之無產階級革命(就算是國民革命,也不對!),那麼,這明明是將革命領導權雙手恭送給資產階級;因為我們在幹工農運動,資產階級就要慌得「積極」起來,他就要征取南方的軍隊,而實行他的「革命」計劃。這種資產階級與地主土豪聯合戰線的所謂「革命」(陳炯明式的聯省自治),固然是不能成功。然而無產階級是孤立的了;至少,不能得到革命的領導權;至少,是將破產失業的農民——兵匪,永久放在官僚買辦階級、地主土豪階級、民族資產階級、土匪頭兒等等的支配之下,混殺一陣;同時,我們卻要做「純粹共產主義式的科學的革命方法」。請問:這是不是等帝國主義從容不迫的拿穩中國的市場,以增加世界資本主義之穩定,而延長世界社會革命的難產呢?僅僅「自下而上」的革命運動,大概要等所謂「客觀條件」來促成的了——第二國際[143]應當說:彭述之同志是我們在遠東的人物! 總之,革命軍隊應當由工人階級去努力征取:因為只有這個方法最利於造成「自上而下」的協助農民運動之發展(而不是「科學的革命方法」)。中國之無產階級工匠和農民,可以由正當策略的群眾運動口號,日益組織起來;中國既有的許多革命軍隊很早便在國民黨或准國民黨手裡,其中的失地的農民,卻必須經過國民黨而後能和無產階級聯合。這是很重要的原因,使中國革命組織之形式,不能不以國民黨為中心;只有努力改造原有的國民黨,集合無產階級、工匠、農民與失地農民之兵匪群眾,而造成政府形式的革命中心——國民政府;只有這種過程中,工人階級能夠取得革命的領導權,率領一般平民群眾,如城市小資產階級等,推翻帝國主義買辦階級的統治,而建立工農平民之革命民權的獨裁制。至於革命發展到現時的階段,工人階級征取革命軍隊是尤其緊急而重要的責任了。現今工人階級應當率領一般城市平民,努力創造與左派聯合的民權的反帝國主義的各地地方政府,擁護武漢的國民政府,贊助鄉村中的農民協會或農民委員會,與之密切的聯合。同時,應當百倍于現今的進行革命軍隊中的政治工作,協同左派領導左派,去鞏固革命勢力于兵士群眾之中;不但如此,還要和農民對於駐在地軍隊一樣,使工人群眾(不僅只是工會)與各城市駐在的軍隊兵士發生密切的關係,實行經常的有系統的群眾政治宣傳。軍隊是民族資產階級手中最有力的工具,勞農平民決不能放任他永久的握住這些武力;勞農平民應當取得這些武力,然後能真正建立革命的獨裁制。至於工人自己的武裝,也已經非常之需要,這些武裝不但應當是工會的糾察隊,而且應當是保護各城市中革命的勝利(所謂「革命的治安」)之民警署(militia),直隸於市政府的。這當然是常備的組織。中國的革命時代還長得很呢,經常的和平的「憲政時期」還遠得很呢!至於說怕流氓混入,那麼,中國的革命黨人仿佛和這種恐懼是不可並存的;中國城市中流氓之多,為萬國所無,除反動派拿得住的一部分以為反革命工具之外,我們革命黨人是不是應當征取他們的群眾(其中較好的分子),訓練他們,逐漸征服他們的流氓主義,另外巧妙的應付他們之中的中立分子呢?總之,革命是不是應當「自衛」(赤色恐怖)呢?最後,關於北方軍閥之下,工人破壞其軍隊,宣傳(不僅是「運動」)其兵士的職任,是非常之明顯的,我也不必多說了。 [142]許崇智(1887—1965),字汝為。廣東番禺(今廣州)人。曾任國民黨中央監察委員兼中央軍事部長、廣州國民政府常務委員兼軍政部長等職。1925年8月退居上海,曾參與西山會議派活動。 [143]第二國際,見本卷第256頁注1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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