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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氓政策和立憲政策


  (一九三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九一八事變日本佔領滿洲以來,中國當局的真相一天天的露出來。民眾的熱血沸騰!雖然這四年來,血已經流得不少,可是,民眾的血是流不盡的。民眾的血終究要洗清地主資本家的狗窩,終究要衝掉日本帝國主義的槍炮和軍艦,沖掉一切帝國主義的壓迫。

  當局的党國實在坍台坍得不堪了。党國的衙門,在上海,在杭州,在太原……最近都給民眾搗毀了。請願的恭順遊行,變成了全國的示威的風潮。

  平常的拿手好戲——屠殺政策,一時竟有點兒難於奏效。固然天天還在搬演著這種老戲,可是,實在不大夠用了。於是乎又做出些新鮮花樣——流氓政策。指使流氓來硬打硬捉,玩出那種法西斯蒂的老手段,這仿佛是「進一步」,其實是退一步。本來有本事就要擺出尊嚴的党當局和國當局的面孔,正式的來維持賣國特權,用正當的軍隊、警察、法庭、監獄等等,來懲辦違反無抵抗主義的「暴徒」,反抗屠殺政策的「匪類」。現在卻暗中指使流氓出來毆打、綁票。這為的是什麼?為的是事後可以推諉,說是出於「誤會」、「私人衝突」、「激於義憤」,而實際上達到殺人捉人的目的。假如有膽量殺這些人,捉這些人,那又何必耍這一套把戲。所以流氓政策,正是最卑鄙、最齷齪、最懦怯、最無恥的手段。上海當局用了這些手段,這是沒有疑問的事實。上海學生群眾在市政府設立的臨時民眾法庭審判的結果,已經完全證明這個事實。上海當局的所以要用這種手段,就足見當局卑鄙懦怯。也正因為事前用的是這種流氓手段,所以事後(看見民眾革命的憤激還有相當的組織和實在的行動力量),上海市長張群[1]還有可能否認,說他「雖為一市之長,而竟未參預密謀」。如果捉拿學生代表是由公安局長正式拘提的話,那麼,市長能夠否認,能夠轉圜,能夠趁勢暫時收篷得如此之容易嗎?當然不能夠。所以流氓政策,正是當局退一步的表示,已經有那麼大的力量可以公然拘捕屠殺了。但是,這同時也是「統治技術」的更加進步更加巧妙的表現。

  革命民眾要瞭解這種「巧妙」,要防備著這種「巧妙」,而且要預防著還有「更加巧妙」、「更加新鮮」的把戲搬演出來。

  本來,流氓政策的手段在党國能夠算得新鮮麼?當然不能夠。因為大家都知道:上海就曾經有過一個所謂「狼虎成群的時期」。從那時候起,全國各地方,尤其是每個工廠的門口……除機關槍、手槍大隊、站崗、巡捕、警察之外——還天天發生著這種流氓政策的事實。對於學生,這也許是新鮮的,可是對於另外的許多中國人,這早就不是新鮮的了。因此,從流氓政策大規模應用的時期算起,再看種種事實發展的趨勢,我們似乎可以說:「流氓政策與党國同其終始」了罷。

  而尤其重要的是:當局——南北東西的一切種種當局,前前後後的一切派別的當局——正在想法實行一種更加巧妙更加新鮮的把戲。首先只要看看「成群的狼虎」忽然在上海發起改進黨務了。後大椿[2]的賄案還沒有下落,他已經同了許多人出來改進黨務,要求徹查吳開先[3]派主持的反日會帳目等。這裡當然暴露出:「這一夥兒裡面沒有一個清白的」,好像《紅樓夢》上說的:「甯國府裡除出石獅子,沒有一個乾淨的」,所以互相揭發,臭毛坑越淘越臭!可是,只要想想:連這一類臭氣沖天的人物現在都出來「改進」、「革新」、「擴大民治」,那就可以知道另外一套更新鮮更巧妙的把戲是什麼?

  這把戲就是立憲政策。當年還有決心去刺攝政王的汪精衛[4]先生,曾經說過清朝的籌備立憲,目的是在於撲滅革命,鞏固專制,更巧妙更新鮮的實行「寧贈友邦,勿與家奴」[5]的政策。因此,現在的汪精衛大人「深明此種大義」,自然是「當仁不讓」,來耍一套似是而非的立憲政策,做了立憲運動的領袖。哈哈哈!

  一切紳商人等,看著党國坍台坍得如此糟糕,自然都想趕緊想法救党國的命。救命的方法,就是在屠殺政策、流氓政策之外,外加立憲政策一枚。請看,上海學生被打和十二月十三日四五萬民眾的大示威[6]之後,紳商虞洽卿[7]等招待學界談話,紳商王漢良、後大椿等發起改進黨務會,而南京政府的所謂「國難會議」[8]的籌備,汪精衛先生等的所謂「國民救國會議」的號召[9],都特別加緊的搖旗呐喊。蔣介石的下野[10],國民黨中央全體會議的準備等等宣傳得特別起勁。目的都是一個:請民眾不要性急,現在所謂個人獨裁要取消了,賣國外交仿佛就沒有了,一切都要好了,大家安心等待著:「訓政快要結束,憲政就要實現」,不用革命罷!

  即使退一千步來說:憲政居然實現,那麼,賣國條約還可以由所謂「代表民意」的豬仔國會[11]來訂立,屠殺政策和流氓政策還可以用「全國民意」的名義來執行。這定不是真正新鮮巧妙嗎?至於所謂「國難會議」、「國民救國會議」,其實還不過是攝政王諸葛亮之下的諮詢機關,好比前清的資政院[12],——現在的當局,卻想用這些東西來欺騙,來維持地主資本家的賣國統治。

  但是,立憲政策也只是紳商大人的一廂情願的欺騙手段,民眾會相信嗎?不會的。民眾要團結,要鬥爭,要達到建立真正自己的政府的目的!

  原載1931年12月26日《中國與世界》第4期

  署名:樊梓

  注釋

  [1]張群(1889—1990),字嶽軍,四川華陽人。1930年任上海市市長,1931年冬因上海學生發生學潮,被迫辭職。

  [2]後大椿,當時任中國國民黨上海特別市執行委員。抗日戰爭時期投靠汪精衛政權。

  [3]吳開先,江蘇青埔人。曾任中國國民黨中央組織部副部長、第五、六屆中央執行委員、上海特別市執行委員會常務委員等職。抗日戰爭時期投靠汪精衛政權。

  [4]指1910年汪精衛等在北京謀刺清攝政王載灃。

  [5]此語最早見於梁啟超著《戊戌政變記》卷三所引清軍機大臣剛毅的話,原文為:「大學士軍機大臣剛毅常語人曰:『改革者漢人之利,而滿人之害也,吾有產業,吾甯贈之于朋友,而必不使奴隸分其潤也。』」後演化為「寧贈友邦,勿與家奴」。

  [6]1931年12月9日,北京大學南下示威團代表許秀岑、中央大學學生江學乾,在上海向各界報告南京當局鎮壓北大請願學生真相時遭國民黨上海市黨部武裝便衣綁架,引起公憤。12月13日,上海民眾反日救國聯合會召開全市市民示威抗議大會。

  [7]虞洽卿(1867—1945),名和德,浙江鎮海人。買辦資本家。1924年起任上海總商會會長,一貫支持蔣介石的政治活動。

  [8]國難會議,1932年4月7日至12日在洛陽由汪精衛主持召開。會議議決「對日交涉」、「全力剿共」等方針,否決了愛國人士和民族資產階級提出的民主憲政的要求。

  [9]1931年12月10日,汪精衛曾通電發起組織國民救國會議。

  [10]蔣介石下野,見本卷第219頁注①。

  [11]豬仔國會,見本卷第64頁注④。

  [12]資政院,1910年10月清政府預備立憲期間設立的中央諮議機關。它名義上可以有議定預算、決算、稅法,制定法規和彈劾大臣等權,實際上是清政府的御用機關,議決事項都必須奏請皇帝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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