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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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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書(1)(一九三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一、我完全拋棄自己的一切錯誤和離開國際路線的政治立場——三中至四中〔全會〕間之調和主義的立場,而站在共產國際路線的立場之上,擁護四中全會,在中央政治局的領導之下來為黨為革命而鬥爭。 二、反對立三路線及其調和主義的鬥爭,反對羅章龍等右派小組織及其調和主義的鬥爭,揭破並打碎立三主義者和右傾小組織的聯合企圖,是現在為著黨的布爾塞維克化及真正執行國際路線所萬分必須的。中央最近開除章龍[1](他發佈小冊子[2]是反革命的行動)、開除王克全[3]中央政治局委員及中央委員,開除王鳳飛[4]中央委員,警告賀昌[5],對於錫根、余飛、陳鬱[6]同志的要求,以及對於江蘇省委問題[7]的一切處置,我都是完完全全擁護,而且在以後黨反對立三路線,反對右派小組織、調和主義以及一切「左」右傾機會主義傾向,反對取消派[8]及其暗探的鬥爭之中,我必定盡我的能力參加。這個經常的有系統的鬥爭開始得還不久,此後正要更加加強起來,更加深入到支部,深入到日常的實際工作之中去呢。 三、我的調和主義的錯誤,是和在莫斯科代表團對於「學生問題」的錯誤[9]相聯繫的。當時對於莫斯科學生中反對中大支部局[10]的李劍如等同志,對於這個小組織,我採取了保護態度,以至不但不能反對派別鬥爭,反而自己陷於派別鬥爭的泥坑,這是因為我當初有過對於富農問題等的右傾機會主義的觀點,這些觀點之中有些是他們所贊成的。這種錯誤是我的非布爾塞維克的整個立場之中的一部分。現在我公開揭露和承認我立場的全部錯誤,和這種派別鬥爭的錯誤,而和他奮鬥。 中央政治局一月二十七日的決議,要我寫聲明書——我在病重中不能多寫,所以只寫這一些(以前我已經寫了一封信給中央和國際執委)。 一九三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注釋 [1]1931年1月中共六屆四中全會後,當時擔任全國總工會黨團領導職務的羅章龍等公開反對四中全會,主張召開緊急會議成立臨時中央;他還公開發表了《力爭緊急會議反對四中全會報告大綱》的小冊子,認為中央領導在政治上早已完全破產,主張立即停止中央行使職權。中共中央政治局於1月27日作出了開除羅章龍黨籍的決定。隨後羅章龍即聯合一些人成立了一個中央非常委員會。中央指責羅章龍進行右派小組織活動,非法成立「第二中央」、「第二省委」和「第二工會黨團」,是分裂黨的行動。羅章龍,參見本卷第31頁注27。 [2]參見本文注①。 [3]王克全,當時為中央政治局候補委員和中央委員,因積極參與羅章龍的反對四中全會的活動,中共中央政治局於1931年2月3日在《紅旗日報》上發出通知,撤銷其黨內職務並開除他的黨籍。 [4]王鳳飛,當時任中共中央委員、江蘇省委領導成員,因參加羅章龍的小組織活動,中共江蘇省委決定予以開除黨籍。 [5]賀昌,參見本卷第30頁注19。在六屆四中全會上他被撤銷中央委員職務。 [6]錫根,即徐錫根,當時擔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候補委員、江蘇省委常委兼職工運動委員會黨團書記等職。餘飛,當時為全國總工會黨團領導成員。陳鬱(1901—1974),廣東寶安人。1930年中共六屆三中全會上被補選為中央候補委員,六屆四中全會當選為中央政治局委員。同時擔任全國總工會常委和海員工會委員長兼黨團書記。徐錫根、余飛和陳鬱都因為反對六屆四中全會及共產國際代表米夫等人的活動,分別受到撤銷黨內職務等處分。 [7]江蘇省委問題,見本卷第29頁注⑨。 [8]取消派,參見本卷第28、31頁注⑥、29。 [9]所謂學生問題,是王明宗派在莫斯科中山大學挑起的一場糾紛。王明等在該校校長米夫的支持下,把持學校黨的組織——中大支部局,排斥異己,誣陷一部分同學組織所謂「江浙同鄉會」,弄得同學之間互相猜疑,人人自危,影響極壞。後經共產國際監委、聯共(布)監委和中共代表團三方聯合組成審查委員會,審查結果認為:並不存在「江浙同鄉會」的組織,推倒了這個假案。 [10]中大支部局,是莫斯科中國勞動大學黨的組織。支部局書記由俄國人擔任,委員大多數是中國同志。學校裡的中共黨員都轉為聯共(布)候補黨員歸支部局領導。 (1)這是瞿秋白遵照中央政治局的決議寫的聲明書。全文曾在1931年2月15日《党的建設》第3期上發表,這裡根據中央檔案刊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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