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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產國際執行委員會就農民問題給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的信


  共產國際執行委員會就農民問題給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的信(1)(一九二九年六月七日)

  親愛的同志們!

  我們在前一封談論政治問題的信[1]中,沒有涉及農民問題,因為打算專門寄一封信來談這個問題。雖然在這一期間,我們曾經通過有關同志向你們口頭傳達了我們對農民問題的意見,但我們還是認為不應僅限於口頭的傳達,還應以書面形式來闡述我們對這一極其重要的問題的觀點。

  特別是,由於個別領導同志在解決農民問題時一直犯有極為嚴重的錯誤,所以在這種情況下發出這封專門的信件就更有必要了。我們最近收到的關於中央委員會工作情況的文件和材料(關於農民運動的指示,中央委員會給毛澤東同志的信,蔡和森同志和李立三同志在《布爾什維克》雜誌上的論戰[2],以及其他許多文件)證明,有許多黨員還不完全瞭解黨在當前形勢下對於農民問題應採取的策略,還不很清楚無產階級對中國農村各社會階層應抱的態度。諸如此類的問題,對於中國共產黨來說,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不能正確地解決這些問題,就會導致嚴重的、極為惡劣的後果。因此,我們號召你們十分認真地重新討論農民問題,並考慮我們的下述意見。

  我們在前一封信中分析中國經濟的一般狀況時,就已指出農業危機在不斷發展。國際帝國主義對中國傳統農業作物(茶和絲)的危害,地主、軍閥和高利貸者對農民的兇惡掠奪,水利設施的荒廢,以及農業生產力遭到越來越大的破壞,這就造成了大規模的歉收和隨之而來的饑荒。嚴重而持久的農業危機註定了基本農民群眾生活的日益惡化,註定了他們更加貧窮化。中國反動派根本無力制止這個過程,無力減緩農業所遭受的危機。大家知道,各種封建關係的遺跡和殘餘束縛著當前中國的農村,阻礙著你們國家的經濟的普遍發展,因而只有消除這些封建關係的遺跡和殘餘,中國農業生產力才能取得一些重大而明顯的發展。大家也知道,中國反動派在這方面沒有做出任何成就。這是很顯然的。中國資產階級各階層大都同土地佔有制、同整個封建剝削制度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繫。以南京政府為代表的地主資產階級聯盟,已證明他們連不徹底地、局部地解決農業問題也不能做到,而且也不願去做。

  不錯,南京政府目前正在準備進行某種土地改革。胡漢民主持下的一個委員會[3]就做這件事。但是,毫無疑問,這種改革必將成為危害基本農民群眾生計的一個因素。不難想像,籌劃中的新土地稅的重擔,必將轉嫁到貧農(佃農和半佃農)的身上。同時,擬議中的按政府規定價格贖買土地這件事,毫無疑問地也必將成為統治階級兼併小自耕農的一種新工具。總之,就發展資本主義求得一點出路來講,國民黨的「方案」甚至連俄國斯托雷平[4]土地改革的作用都起不到,它絲毫無助於減緩農業危機,如果一旦付諸實施,也只不過是修改一下土地稅,因而它只能是一種使農民群眾更加陷於破產、更加遭受奴役的手段。

  南京當政者不能、也不願意實行多少有點實際意義的土地改革,因而中國農村在現行制度下無法解決的矛盾的癥結更加混亂不堪了。國民黨的農民政策執行的結果,加重了對政治上毫無權利的農民的經濟壓榨。目前,中國反動派的勝利,對於農民來說,實際上就是加重賦稅壓迫,增添附加稅(地主豪紳辦民團的費用),派遣圍剿隊,實行殘酷鎮壓和「清鄉」等等。諸如此類的行徑,完全打破了那種在維護資產階級和地主聯盟的政權下會緩和農業危機和提高農民群眾福利的幻想。

  在農業危機不斷發展的背景下,農民群眾的經濟和政治狀況的惡化,必然會加劇中國農村的階級鬥爭,加深和加劇基本農民群眾和騎在他們脖子上的剝削者之間的衝突,造成農民運動重新掀起巨大高潮的前提,促進農民組織的發展,有助於廣大農民群眾迅速革命化。現在,通過你們國家各省連續發生的農民起義,這種前景已經得到了證實。

  甘肅的回族農民運動,就其規模來說,具有極其重大的意義。農村中「紅槍會」、「小刀會」[5]以及其他秘密的和迷信的組織,又恢復了活動。毛澤東和朱德的遊擊隊,雖然反動派一再企圖消滅它,但它不僅保存了自己的骨幹力量,而且最近在福建省還取得了一定的勝利。其他地方也發生了農民武裝起義。特別要指出的是,甚至在鄰近上海的地區,也發生了農民起義。雖然這些起義大部分由反動分子所領導,但共產黨決不應因此削弱自己的積極性,反而應當更堅決地鬥爭,取得對這些要求土地和反對軍閥苛捐雜稅的、自發的、客觀上革命的農民運動的領導權。

  你們不要誤解我們的意思,以為我們提到的上述事實說明已經出現強大的革命高潮,特別是農民運動的高潮。不,這個結論不符合實際情況。我們指出這些事實,僅僅是想強調,在中國共產黨的面前,依然存在著對被剝削的農民群眾進行工作的極為有利的前景。党應當利用這種客觀形勢,以便宣傳自己的土地綱領,恢復農民的革命組織,準備迎接即將到來的革命高潮,動員群眾去與帝國主義和中國反動派進行毫不調和的鬥爭,揭露國民黨為了地主土地佔有制的利益而把大多數農民置於死亡、貧困和破產的境地。

  但是,如果不樹立對農村各社會階層的正確態度,黨就不能卓有成效地爭取農民群眾。在這裡,我們首先要提出一個對待富農的策略問題,因為中國同志就是在這個問題上犯有極其嚴重的錯誤。對待富農的態度問題,對中國共產黨來說,不是一個新問題。這個問題在中國共產黨第六次代表大會上討論過。當時,中共六大在分析國內各階級力量對比和談到無產階級同農民建立聯盟之際,就已把這個經常在運動中公開或隱蔽地起著反革命作用的富農,排除在聯盟之外了。因此,第六次代表大會決定:「無產階級在農村中的基本力量是貧農,中農是堅定的同盟者。」為什麼必須把富農排除在一般農民群眾之外呢?這個問題,有許多中國同志至今還不瞭解。他們機械地理解列寧對於在資產階級民主革命階段,無產階級同農民關係問題的提法,繼續把中國富農當作無產階級的盟友。

  實際上,列寧關於無產階級與農民聯盟的提法,對中國仍然有效。但是,列寧從來沒有提過同富農聯合。同富農聯合,在任何情況下都是不能允許的。根本不應從列寧的提法中得出這樣的結論,認為中國黨在一系列文件中提出的「聯合富農」的口號是正確的。更何況這個結論對中國來說是錯誤的。如果注意到中國富農的社會本質不同于俄國富農這一特殊情況,這一點就更清楚了。在俄國,富農在一九〇五年革命[6]失敗以前,一直是資本主義關係的代表者,它同經濟實力建立在封建剝削制度上的地主階級相對立。在中國,富農不大採取資本主義剝削形式,大都代表著地主的封建剝削制度。中國的富農在多數情況下是小地主,他們採取更為奴役性的、更為殘酷的形式來剝削中國的基本農民群眾。中國富農的這種社會本質是由於一系列原因形成的。外國資本在中國的統治這個事實,在這方面起了不小作用。誰都知道,外國資本在你們這個半殖民地國家,同最落後的半封建的生產方式和平共處,扶助它、利用它,並且支配它。外國資本對於中國資本主義全面發展起著阻礙作用,加上商品和貨幣關係在農村的發展,乃引起階級分化,又由於相當程度地保存著半封建的關係,這種階級分化(同一切資本主義的發展一樣)也進行得極其反常。此外,再加上中國土地關係的特點,因而,發財致富的農民與其使用雇傭勞動,還不如使用半封建方式來剝削基本農民群眾有利。中國富農出租土地,放高利貸,以避免為獨立經營農業(特別是水利設施)而大量投資,從而可以保證自己不受軍閥連綿戰爭所造成的毀滅性後果的影響,可以保障自己不受層出不窮的災荒的影響,而是把這種情況所帶來的全部重擔壓在佃農群眾身上。由於農業人口過剩,基本農民群眾根本無地可耕,富農就像地主一樣,可以通過奴役性的地租與高利貸盤剝,更加有利地運用自己的資本和自己的地產,所以在中國,以生產為目的而出租土地、為生產而利用雇傭勞動的富農,是極其稀少的。在中國,常見的倒是另一種類型的富農,即半地主。有些中國同志想憑藉列寧關於無產階級與全體農民聯盟問題的提法而加以機會主義的解釋,卻不考慮中國富農的特點,因而犯了嚴重的錯誤,使黨在這個對中國極其重要的農民問題上採取了不正確的路線。在中國革命遭到失敗以後,農村的富農分子一般都普遍地公開站到反動派一邊去反對農民群眾的革命鬥爭,這就使這種錯誤更加嚴重了。

  無可爭辯的是,在中國共產黨第六次代表大會的決議中,有一些不太確切的和不完善的說法,這為錯誤地解釋我們在農民問題上的策略提供了某種依據。政治決議中就是這樣提的:假若反對富農的鬥爭會導致掩蓋和抹煞農民同地主階級之間的基本矛盾,則不要加緊進行反對富農的鬥爭。這個論點的基本的(完全正確的)思想可以歸結為,中國農村從事剝削的中心人物和主要敵人是地主和軍閥,党的策略決不可忽略這個情況,所以,應該避免由於忘掉該革命階段中中國農村的農民與地主階級之間的基本矛盾而產生的錯誤。正因為如此,第六次代表大會提出的最近時期的要求,不是普遍分配土地,而僅僅是沒收地主土地。但是,代表大會的政治決議中關於不要加緊反對富農鬥爭的提法,並沒有反映出解決農民問題的真正含義,相反,它脫離了自己的論據,成為一個獨立的口號,因而,為得出不正確的結論提供了依據。特別是這個提法會使人這樣理解第六次代表大會關於沒收地主土地的決議,認為這個決議不適用於富農的地產,而實際上,這是錯誤的。另一方面,在關於農民運動的決議中,還有更加不完善的說法,即在反對反動富農的同時,提出了促使中國農村的富裕階層保持中立的指示,甚至提出了吸收一部分(按照第六次代表大會的意見)可能革命的富農參加反軍閥鬥爭和反帝鬥爭的指示。所有這些說法都可藉以按照明顯的機會主義精神,即似乎必須聯合富農的精神,來解釋代表大會的決議。

  類似的觀點,不僅個別同志有,而且更有甚者,就是我們在中央委員會的一系列決議和文件中,也常見到這樣談論党的聯合富農的策略。我們以中央委員會給毛澤東同志的信為例,其中寫道:

  「依照總的策略任務(與地主階級的鬥爭),必須聯合富農,如果你們故意反對富農,那就錯誤了……」

  另一段中寫道:

  「可是,黨不應該只是根據我們的總策略路線是要聯合富農,就來放棄貧農反對富農的鬥爭。」

  於是,以「聯合富農」的機會主義路線代替了党的依靠貧農、聯合中農的路線。因此,關於農民問題的全部爭論(例如蔡和森和李立三之間的爭論),就走上了邪路。同志們非但沒有修正第六次代表大會決議的不確切說法,反而錯上加錯,企圖從理論上來論證(例如同我們與民族工業資產階級聯合的時期相提並論)無產階級聯合富農的必要性。

  這種錯誤,尤其是在中國革命運動的當前形勢下,乃是一個嚴重的危險。過去,在進行土地革命的條件下,在農民運動出現第一次偉大高潮的形勢下,在同帝國主義和中國反動派進行公開的武裝鬥爭的條件下,在遊擊運動有力地向前發展的條件下,在存在著許多蘇維埃根據地和我們共產黨掌握著軍隊的條件下,對於自耕農,其中包括自耕農中的富裕階層,有所顧忌,擔心造成更多的麻煩,這在當時是可以理解的,因為在極其尖銳的反對帝國主義和地主階級的鬥爭面前,同小自耕農的衝突退居次要地位了。在這種條件下,提出「不要加緊反對富農的鬥爭」的口號,還有一定的理由,因為一切革命力量都應當集中起來,首先打擊中國革命的更危險、更主要的敵人。然而,當富農站到了反動派一邊的時候,這個提法就為錯誤的策略提供了依據。當前,在革命遭到失敗的形勢下,當需要重新建立自己的組織,重新建立在我們影響下的根據地的時候,如果不堅決地、無所畏懼地反對一切壓迫和剝削形式,就不可能動員農民群眾,而且首先就不可能動員貧農。如果不提出階級立場堅定的鬥爭口號,就絕不可能擴大我們對貧農的影響,而這一點正是領導廣大農業無產階級群眾和貧農進行反對地主與富農的剝削壓迫的鬥爭的前提。

  對富農策略上的錯誤,同時也就意味著對貧農和雇農策略上的錯誤。十分顯然地,一旦確定了聯合富農的策略,黨就不可能認真地進行工作,去組織農業工人,去加強他們的鬥爭,去提高這部分最落後而同時又是我們農村柱石的無產階級的階級覺悟。相反,共產黨只有十分堅決地克服在富農問題上極其有害的機會主義動搖,才能領導農村工人卓有成效地進行鬥爭,以改善他們的經濟生活和政治地位。共產黨如果維護聯合富農的路線,或者甚至維護不加緊反對富農的鬥爭的路線,那它就不能領導貧農的階級鬥爭,就必然要挫傷貧農群眾的積極性,從而有利於中國農村的富農剝削者階層。

  相反地,現在黨所面臨的開展農村無產階級運動和聯合貧農階層的任務,比任何時候都更迫切。這個任務應當解決,但不必「照顧富農」,也不必擔心富農「會脫離革命」。在當前的形勢下,當富農相當成功地利用國民黨來鎮壓農民運動的時候,這種擔心就完全不可理解了。

  農民群眾的鬥爭應當同城市無產階級的革命鬥爭緊密結合起來。同時,我們的農村策略,應當適應於黨的爭取城市無產階級的工作(在其日常經濟鬥爭的過程中)。農民運動,並不一定要從號召進行土地革命開始,並不一定要從遊擊戰爭和武裝起義開始。相反,根據中國當前形勢的要求,党應當利用局部細小的衝突,並激化這種衝突,擴大基本農民群眾反對各種剝削形式的日常鬥爭,並把這種鬥爭提到更高的政治水平上。爭取改善雇農勞動條件的鬥爭,反對苛捐雜稅的鬥爭,反對新的軍閥混戰的鬥爭,反對高利貸的鬥爭,特別是減租或抗租的鬥爭,所有這一切都應當成為中間的環節,黨抓住這個環節,就能把千百萬群眾發動起來,加強自己的影響,從而把農民運動推向新的高潮。

  我們所提出的策略,不僅應適用于半地主的富農,而且也應適用於中國不太流行的那類自行經營的富農。党不應限制雇農群眾對富農進行的階級鬥爭,党決不應使自己的活動受這類富農在解放運動中所採取的立場的影響,即使這類富農參加了反徵稅運動或反軍閥運動,党也不應向富農讓步,以約束自己的積極行動,党不應改變自己對待富農的總方針,應當同富農進行爭奪對農民群眾領導權的鬥爭,使富農沒有可能為了自己的私利去利用群眾。

  組織農業無產階級,和聯合農村貧苦階層一樣,是無產階級在資產階級民主革命中爭得對基本農民群眾的領導作用的必要前提。因此,對雇農的工作也應遵循這樣的任務,即吸收雇農積極參加反帝革命和土地革命。雇農是無地農民,它不能、也不應該對全體農民爭取土地和反對封建制度的鬥爭袖手旁觀。同時,不應忘記,雖說農村資產階級和半地主的富農已經成為中國反動派鎮壓農民運動的同盟者,但地主豪紳依然是國民黨和中國反動派在農村的社會基礎和主要支柱,他們在農村中的統治尚未摧毀。因此,在絲毫不能模糊農業無產階級同富農之間的階級對立意識的同時,必須在雇農群眾和全體農民面前,把地主豪紳、軍閥及其背後的外國資本家這些農村剝削者的主要形象突出出來。必須把爭取局部要求的鬥爭,同宣傳黨的基本口號、同解釋國民黨政策的反革命實質結合起來。

  無產階級在資產階級民主革命中實現領導權的前提,就是要堅決鬥爭,去爭取中農,使中農脫離資產階級和富農的影響,使中農看到形形色色的資產階級民族改良主義(由蔣介石到譚平山[7])的反動性。因為它們都同樣的敵視中國極大多數基本農民的真正利益。党應當尋求加強同中農聯合的途徑,吸收中農積極參加反對軍閥和地主的鬥爭。同時,在對雇農開展工作時,黨應當考慮到有相當廣泛的中農階層臨時雇傭勞動力(主要是季節工)的情況。

  要想實際解決這一任務——把農民群眾組織在共產黨周圍,並使他們接受共產黨的基本的和局部的口號,除了單獨組織農業工人外,還應堅決要求儘快建立農民革命委員會,作為貧農進行革命鬥爭的基層組織,以便同地主、豪紳、高利貸者和富農作鬥爭。農民委員會不應成為上層組織,相反地,它應當在基本農民群眾和農業無產階級爭取實現迫切要求的日常鬥爭的基礎上,同他們建立密切的聯繫,它應當成為聚集農民群眾革命力量的真正有力的核心。在這個鬥爭的基礎上,農民委員會應當吸收農民群眾加入革命的農民協會,從而加強其群眾基礎。同時,農民委員會應當在爭取反動組織中的農民群眾方面,發揮主要杠杆的作用。

  至於談到純粹實際的指示,我們認為有必要指出,要卓有成效地做農民工作,就得精心地研究農村發生的一切情況,以及迄今為止黨的理論機關很少說明的情況。否則,党的領導機關就難以做出具體的指示和檢驗自己的一般決定。

  另一方面,黨應當十分注意農民運動專門幹部的培訓工作。前不久實行的派遣城市無工作的知識分子幹部下鄉的辦法,並沒有能夠保證順利完成大量的農民工作。在最近幾個月內,積極分子的培訓工作應有實際進展,以便推動農民運動向前發展。

  在最短期間,急需派出一批負責幹部到大規模的回族農民起義的地區去,因為目前中國共產黨根本沒有參與這些起義,更沒有去領導它們。在爭取回民起義群眾轉向自己方面的鬥爭中,黨應當考慮運動所具有的鮮明的民族特點,並應據此為中國被壓迫的民族制定自己的鬥爭綱領與口號。在其他遊擊運動的地區,黨中央應當根據中國共產黨第六次代表大會關於這個問題的決議,保證同運動建立良好的聯繫,並加以領導。

  在開展農民工作之際,黨的最主要的任務就是在農村建立大量有力的黨支部,以及在農民群眾組織中建立共產黨黨團。最後,黨還應當更多地關注對農村手工業者的工作,廣泛吸收他們參加共同的革命鬥爭。同時,要特別關注婦女手工業者。

  在結束這封信的時候,我們想提醒一下,要對中國革命是社會主義性質的這種完全錯誤的、純托洛茨基分子的結論,有所警惕,因為某些同志由於錯誤地解釋我們提出的關於富農的意見,可能會得出這個結論。更加明確地說明中國共產黨第六次代表大會關於對待農村各社會階層的態度的決議,即取消「聯合富農」的機會主義口號,決不會動搖我們對於中國革命現階段的性質是資產階級民主革命的看法。既然資產階級民主革命階段的基本矛盾(消滅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消除外國資本的統治,消滅軍閥制度和實現國家的真正統一)尚未解決,那麼,對於中國革命新高潮的初期來說,資產階級民主主義的性質就仍然保存著。

  但是還必須指出,無產階級與貧農的聯合,以及在解放鬥爭的現階段就確立無產階級對全體農民的領導作用,連同其他一些情況,必將有利於加快資產階級民主革命階段向社會主義革命階段的轉變。

  這就是同共產黨在農民運動中的任務有關的一些最主要的問題,我們認為有必要在這封信中提一下。我們相信,中央委員會必將考慮我們的意見,修正党在農民問題上的路線,克服在這個問題上的機會主義動搖,加強農村的實際工作,運用有利於農民工作的形勢,從而既可保證加強工人階級及其共產主義先鋒隊的領導作用,又可保證加速農民運動強大高潮的到來。

  致以共產主義的敬禮

  共產國際執行委員會政治秘書處

  一九二九年六月七日

  譯文據《共產國際有關中國革命的文獻》第2輯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2年版

  注釋

  [1]指1929年2月8日共產國際執行委員會給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的信。已收入本卷。

  [2]蔡和森同志和李立三同志在《布爾什維克》雜誌上的論戰,指蔡和森在1928年11月1日出版的《布爾什維克》第二卷第一期上發表的《中國革命的性質及其前途》一文中論及中國的富農問題;李立三在同一期上發表《中國革命中的農民問題》,指名批評蔡和森。

  [3]胡漢民主持下的一個委員會,指胡漢民主持的地稅委員會,起草新的土地稅法,提出二五減租等。胡漢民,見本卷第62頁注32。

  [4]斯托雷平,見本卷第97頁注⑨。

  [5]紅槍會、小刀會,見本卷第15頁注⑩。

  [6]一九〇五年革命,見本卷第59頁注④。

  [7]譚平山,見本卷第20頁注③。

  (1)本文是作者為共產國際執行委員會起草的給中共中央的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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