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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日吳張戰勝後之中國資產階級


  (一九二六年五月四日)

  吳佩孚[1]、張作霖[2]的聯合戰線戰勝國民軍[3]之後,英日帝國主義又處於宰製中國人民的地位。吳張的戰勝國民軍,實際上是帝國主義戰勝中國人民,這在最近時局裡種種事實可以看出來的。英日和吳張都是互相衝突,英日帝國主義的在華利益和吳張軍閥的地盤問題,無處不伏著許多矛盾。帝國主義者為要避免這些衝突的爆發起見,便拿反赤主義做自己的政綱,拿欺罔政策和假意的讓步使資產階級中立做自己的策略,以求達到壓迫剝削中國人民,根本肅清赤化的目的。

  反赤主義是甚麼?固然,我們還沒有看見反赤主義演講集,也沒有看見英吳或日張的建國大綱,但是這一反赤主義現在正在實行之中,我們只要看下列的事實便可以知道:吳佩孚的勢力範圍內——(一)在湖北實行鹽斤加價,強索餉項;(二)在河南(鄭州)出令禁止抗用不能兌現的省票和銅元票,違者槍決;(三)王懷慶[4]就衛戍司令之後,立刻強迫銀行公會繳納軍警餉,同時,便頒佈保安辦法十七條,對宣傳赤化及主張赤化者,不分首從一律處死刑;(四)吳佩孚在漢口暗中進行以京漢南段地皮抵押某國,借一千萬元;(五)吳佩孚還準備出賣象鼻山礦於日本;(六)吳佩孚主張庚款築路,不僅是扼制教育經費,還含著有攫取新鐵路擴張自己勢力的陰謀。張作霖的勢力範圍內——(一)屠殺山東農民四十五村(藉口平紅槍會[5]),(二)殺《京報》主筆邵飄萍[6];(三)在奉天逮捕要求加資的印刷工人三十余人;(四)在北京姦淫搶掠無所不至,攻北京時濫拋炸彈;(五)在京津行使軍用票,當街槍斃不肯接受該票的商人至數十百人;(六)與日本訂密約出賣滿洲許多權利,以報日本出兵助滅郭松齡[7]之恩;(七)強項主張撤退蘇聯大使,破壞中俄協定[8]。這些事實,已經很詳細的解釋箋注反赤主義的意義——便是賣國害民四個大字。

  英日指使吳張實行這種賣國害民的反赤主義,並且驅使他們繼續戰爭,採取分工合作的反赤戰略:吳佩孚勢力往南發展,利用鄧如琢[9]攫取江西,又遣派葉開鑫[10]攻打湖南,宣言力討「南赤」——國民政府[11];張作霖進攻南口,熱河,並使閻錫山[12]自大同進攻,要想根本消滅「北赤」——國民軍。這種以反赤為一致的目標而維持吳張合作之策略,在日來路透、東方各社電訊的宣傳裡,看得非常清楚。軍事上既有這種策略,政治上帝國主義者也有同樣的指導。最近東方社已經發表顏惠慶[13]內閣的名單,說「曹錕下野宣言又引起了糾紛」;張作霖也就發通電,要求公開討論約法憲法問題。路透社亦說「曹錕之通電益令時局複雜」,並且說顏惠慶尚未宣佈願退林下;吳佩孚也就暫取模棱態度,主張只要新國會和曹錕[14]自己下野並宣告解散,他的意思只在內閣中實權的分配。雙方衝突的意見雖未消滅,卻可以看見互相遷就,力求避免破裂的苦心。帝國主義者自己,甚至於親身參與北京政局——路透社說福開森[15]在治安會裡與王士珍[16]是同等主要人物(哈哈,上海工部局[17]不容納華董[18],北京臨時反動政府裡卻有了西董!)福開森竭力主張治安會暫時還不能停止辦公,便是因為要維持這過渡時期,以便英日雙方從容商定組織聯立的反動政府。

  英日張吳戰勝後的時局,顯然已經是極反動的局面,殘暴的屠殺壓榨,遍及於社會各階級。這種時局的趨勢,顯然是聯合張吳的反動勢力,延長戰爭,攻打國民軍、國民政府,置全國于帝國主義軍閥的刀俎之上,又要有大批的中國權利出賣於外國帝國主義。姑且不論張吳的聯立政府能否成立,聯合之政局究竟有多少時候,而人民的受壓迫卻始終是一樣的。在這種明顯的情勢之下,中國資產階級的態度是怎樣呢:還是希望妥協讓步和平解決,哀懇帝國主義軍閥的慈悲,還是和勞動平民攜手,以堅決的鬥爭(革命軍隊的戰爭和人民武裝的暴動),答覆帝國主義的進攻呢?

  上海總商會的機關報《中國公論報》(The China Tribune)最近第七期發表了自己的政治主張。他要求解決中國國家大事,須得民意的協商。他說外國人應當贊助中國人民團體和軍事當局開會議的主張,不應當堅持「依賴一二強有力者治理中國」的舊觀念。他指出外國人對於中國的疆吏,不為正義之主張,糾正他們的錯誤,反而「利用不平等條約橫加壓迫」,例如(一)大沽事件[19],強硬壓迫國民軍;(二)對張作霖的「對俄失態,驅逐大使」,不加指斥;(三)對吳佩孚的維護賄選議員和總統,不加匡正;(四)「附和」庚款築路主張,贊助軍閥攫取路權和財源,以擾亂中國(這一條見第七期通信)。《中國公論報》所想望的政治,有七條綱要:

  (一)軍民分治;

  (二)裁兵廢督;

  (三)軍隊須為衛國之用;

  (四)廢除種種苛稅;

  (五)整理財政,如鐵路收入及內外債利息等;

  (六)停止高壓行為,如軍用票的行使和強迫借餉;

  (七)清廉的官吏和行政,嚴懲貪婪。

  這種資產階級的內政政綱,表面看來確是很正當的;但是,姑且不用說,商會首領的眼光裡,看著軍閥屠殺人民摧殘自由等事,不算是「高壓行為」;單就實行這一政綱的方法來論,他們便沒有指出來。難道軍民分治,裁兵減稅,整理財政吏治,現在的反赤軍閥能自動的實行嗎?反赤主義鼎盛的地方,一切行政恰恰與商會所希望的相反,我們上面所敘述的種種事實,都是非常明顯的證據。如果馮玉祥[20]、國民政府等都算是赤化,那麼他們的行政和趨向,卻正合於商會所想望的政治。這樣說來,中國資產階級現時所亟亟需要的,正是赤化主義。只有赤化主義的軍隊戰勝,這種政綱才有實現的可能;這些赤化軍隊,曾經屢次宣言主張國民會議,尤其是孫中山的國民會議預備會,能容納一切人民團體的意見,能給人民以解決國是的機會和權能。資產階級是否明白瞭解了這一點呢?

  當國民軍苦戰于京津之間的時候,他們(尤其是一軍)從不強項需索;當國民軍退出北京、天津的時候,秩序井然絕無騷擾,甚至於英日張吳都不能不稱讚;廣州國民政府更是早已廢除苛捐雜稅,計劃開闢黃埔。中國資產階級對於現在吳佩孚的南侵,張作霖的西伐,以及以前反動軍閥陳炯明[21]、楊希閔[22]等攻打廣州政府,或張宗昌[23]、李景林[24]等侵襲國民軍的時候,總是默然不理,絲毫不與以贊助。現在,更有所謂全國商會聯合會江蘇事務所出來,發表通電,主張:「就現在各方所有之勢力範圍,直截痛快均平支配,支配之後,專以全力各自整理其範圍內之軍民要政,與民休息,不再備戰。而於壤地相錯防軍緊接之區,或互派中立之員,或劃作緩衝之點,務使距離遠而接觸不至發生,利害輕而衝突無自而起。而對於中央政局之措置,則請諸公擇眾望式孚之人,推為臨時元首,以維現狀,由元首選任國務總理……唯各省亦須慎選代表數人,集合研究國家制度,是否適用聯省制,抑仍採用舊約法。如仍用約法所規定制度,則請臨時政府克期改選新國會,由新國會依法選舉總統,以成立正式政府。如用聯省制,則宜組織聯省參議院,以議決聯治之新制。」這樣,事實上是要求各軍閥在軍事上停止戰爭,而在政治上維持原狀,「與民休息」。全國商會聯合會號稱代表全國商人,竟主張保存反動軍閥的勢力範圍,公然割據瓜分中國。中國全體商人,尤其是北京、天津、山東、河南、湖北的商人群眾,日日處於軍閥壓迫的區域之下,能否贊成這樣主張?何況,這一通電非常和四月十五邊章太炎[25]、黃大偉[26]、楊春綠等的通電相像,他們也主張「就各軍所據之疆域維持不動……俟各省自治完成,再圖建設中央政府。」這顯而易見是一班無恥的軍閥遺孽和士紳政客,或是假借所謂全國商聯會江蘇事務所的名義,或是勾結政客式的商人領袖,發出這種主張。固然,章太炎、楊春綠等,有英國使領、顧維鈞[27]等豢養,可以坐在上海亂髮所謂「商人」的政見,可是在天津、北京、漢口、濟南等處的商人,天天受軍閥的壓榨剝削,難道能歡迎這種割據的主張,願意鞏固反動的政局!士紳階級的敗類至今還是壟斷著輿論和所謂法團,甘心做帝國主義軍閥走狗,但是商人的群眾不應當再容許這種強姦民意的現象。亦許,商人之中還有許多夢想軍閥的「悔悟」,實行「與民休息」,真以為這樣辦法——和軍閥和平談判,可以實行那七條政綱。所以這些士紳政客的敗類,能夠把持商人機關,而以全國商人名義暗渡陳倉地提倡軍閥的聯省割據主義。

  至於帝國主義的欺罔政策,那麼,固然他們不能消滅資產階級和軍閥的衝突,他們除空口勸告奉直軍隊不可殘暴之外,別無辦法,所以帝國主義一方面利用軍閥攻打國民軍,別方面便不能進行甚麼巧妙政策緩和資產階級而使之中立;但是,他們卻能在外交問題方面實行這種欺罔政策。譬如關稅會議[28]答應了一九二九年欽賜關稅自主;法權會議[29]又在進行各省的司法調查;英國庚子賠款委員會[30]裡加入幾個華人委員;華董問題在漢口英租界決定了兩個,在上海公共租界也通過了三個;上海法租界暫停徵收食物捐;公共租界的黃浦公園將要答應開放,准華人進去;越界築路仿佛可以停,並且准華人贖回,帝國主義者這些欺罔政策完全是一種手段。他們只能挑極小的事讓步;公園開放,可以加幾個管理花園的「華人園丁」(委員),食物捐等類可以實行停征;租界旁原本是中國地界,工部局強佔了半段馬路去,現在也可以歸還。這些小事上他們讓步了,這些原本是中國的權利,他們現在歸還了,——便算是給中國人面子,好緩和排外的空氣。至於真正的讓步,是絕對沒有的;不但關稅款項不准交中國人的公庫管理;不但法權的調查永世也不會撤廢領事裁判權,交還會審公堂;不但庚子賠款的支配權還完全屬￿英國政府;便是已經通過的華董,都實際上無形取消了——公使團認為華人要求修改《洋涇浜章程》[31]是「趨於極端」,復工部局的電道:「華董問題在未征得華人同意時,可不必提出」,這就是說:有三個華董你們還不滿意,索性一個也沒有!因此,中國資產階級暫時是不能滿意的;上海總商會會長說:外交上必須根據於國家主權和民族平等兩大原則;中國的商會領袖現在還在繼續對外要求:

  一、關稅自主,至少也要關稅公庫;

  二、法權須從速收回,會審公廨無條件歸還;

  三、庚款不應交軍閥支配;

  四、租界華董按納稅多寡由華人選舉;

  五、進一步要求收回租界(見《中國公論報》第六期)。

  這種資產階級的對外要求,固然已經妥協到極端,但是,退一步說,我們就算只要求這些,那麼究竟怎樣實行呢?這些領袖卻絕對沒有辦法。照理論上說,孫中山的主張廢除不平等條約,是指明必須由國民會議[32]建立人民政府,然後才有實力自動的廢除。事實上,現在廣州的治外法權,亦已經縮小了不少,英國新聞記者和日本水兵已經兩三次受中國當局的懲罰或逮捕;英國人的海關關吏始終不敢繼續封鎖粵海關。最近廣州政府又拒絕法權會議委員的調查。中國的資產階級是否瞭解自己國家和民族的利益所在,必須在國民革命旗幟之下,毅然決然的贊助革命戰爭而要求實際上剝奪外國人在中國的一切非法特權呢?

  五卅時候,廣州國民政府(七月廿三日)主張立刻召集國民會議,綜合全國的要求條件,對外強硬的交涉。那時上海總商會卻正在降低人民要求,而和帝國主義妥協,完全和廣州政府相反。如今,上海的總商會和納稅華人會[33]等,還是想望用和平談判的方法,修改《洋涇浜章程》,要求華人有平等參與市政的權利。這不但對於一般勞動平民的要求,又是完全拒絕——納稅華人大致都要有五百兩不動產的資格,他們竟完全不顧二百多萬的無產的上海居民;而且,還不敢公開的說收回租界,反而說中國人的目的,只在與外人平等參政——中國境內的中外平等參政!在這些華人領袖的眼光裡,完全承認外國帝國主義對中國人有統治權,他們只要求修改「上海憲法」(《洋涇浜章程》),使外國皇帝略略分一些統治權給他們。他們進行這種運動的方法,如馮炳南[34]的主張,是以中庸之道,待人處己一視同仁……彼此合組一中外委員會(公使團、中央政府、工部局西董和上海法團),從事修改《洋涇浜章程》。這種主張,在外人卵翼之下多年的中國買辦,頂名洋商的上海地產所有人看來,固然已經很正當合理;但是,外人干涉中國市政是全國國家主權的問題,上海一般商民工人月月納巡捕捐、路燈捐、自來水捐、洋車小車捐等的,也與市政有切身的關係——他們,全國的國民和上海的一般市民,是否能同意於這種主張?原來買辦階級的對於帝國主義和士紳階級的對於軍閥是一樣的,他們雖然也想爭地方自治或市政管理,可是永世是撇開民眾,只以妥協手段,哀懇一些對於自己有利的敷衍辦法(閘北市政問題[35],也是這樣的)。這種買辦階級還在把持著所謂「華人的意見」。然而小資產階級如各馬路商界聯合會[36]等,仿佛已經看出這一點,主張改組納稅華人會,並且說:納稅華人理事的被選舉資格,僅限於財產,「而不顧其人品良莠,行為卑廉,事之錯乖,莫甚於斯」(虞仲鹹)。但是,上海各馬路商總會,也和胡適之[37]博士一樣,只希望在英國「法律之形式下另生新解釋」(他在基督教婦女協會裡講演庚款問題說的),他們的宣言始終也是說甚麼「中西人民,同在一區域內擔負同等之納稅義務者,應享受同等之納稅權利」;可見上海商人,還是在買辦階級式的思想籠罩之下。大半都希望外交部和公使團或者法團與外人的會議,能夠用「中外平等,誠意合作,顧全友誼」等甜言蜜語騙取上海外國政府裡的參政權,以及其他關稅自主、庚款支配等;並且撇開一切勞動平民,默認剝奪這些下等華人的參與政權是天經地義。這樣,自然買辦階級的政治領袖地位還是很鞏固。

  總之,帝國主義者于吳張戰勝之後,一方面以反赤主義結合互相衝突的軍閥,準備建立反動政權,別方面便利用士紳、買辦階級領導的資產階級群眾,實行他們的欺罔政策。他們于驅使軍閥殘殺人民之後,找著幾個士紳敗類,如王士珍、熊希齡[38]之流,抱著人民的屍首大哭幾場,演幾出貓哭老鼠的滑稽戲,便想緩和資產階級,使之中立,承認軍閥的政權,好再從容佈置。他們於掠奪中國大批權利之後,找著幾個買辦分子,如納稅華人之類,主張中外合作,在外國法律之下,爭求些須修改,做小小的讓步,得大大的勝利。

  可是中國的平民群眾早已看透這種把戲。廣州國民政府最近發表通電,主張「人民自動的召集國民會議,當地組織堅固之團體,積極與軍閥帝國主義抗爭,以取得政權。」上海及各地民眾對於華董問題,也主張作五卅案要求的總解決,主張中國人民團體自動召集市民會議,解決上海的市政管理問題,並且直接的執行自己的議決。中國民族現在一切對內對外的要求,從華董問題到廢除不平等條約,從整頓吏治到真正人民的政府,都必須要人民自己的積極的甚至於武裝的鬥爭,革命軍隊的戰爭,撲滅一切反革命的軍閥,——然後才能達到目的。如今資產階級的要求既不徹底,那還不用說他,他們的運動方法,又完全是立憲主義的,可以稱之謂「民族改良主義」。這種買辦士紳所領導的民族改良主義,只是引導著一部分資產階級,妄想帝國主義和軍閥能「誠意與之合作」,就現有的法律和制度,去彌縫補苴。其結果,不但是大多數民眾完全處於反動政權的屠殺政策之下,就是資產階級的要求也永世沒有達到的一天!

  原載《嚮導》1926年5月8日第152期

  署名:秋白

  注釋

  [1]吳佩孚,見本卷第41頁注⑧。

  [2]張作霖,見本卷第41頁注⑧。

  [3]國民軍,見本卷第41頁注⑦。

  [4]王懷慶(1876—1953),字懋宣,河北甯晉人。直系將領。當時任京畿衛戍司令。

  [5]紅槍會,見本卷第42頁注14。

  [6]邵飄萍,見本卷第108頁注23。

  [7]郭松齡,見本卷第41頁注⑥。

  [8]中俄協定,指1924年5月31日由北京政府外交總長顧維鈞和蘇俄特使加拉罕簽署的《中俄解決懸案大綱協定》。據此,中蘇兩國恢復邦交,並互派大使。

  [9]鄧如琢,當時任江西軍務督辦。

  [10]葉開鑫(1888—1937),字競秋。湖南寧鄉人。1923年起任湘軍第三師師長兼湘西善後督辦。當時投靠直系軍閥吳佩孚。

  [11]國民政府,於1925年7月在廣州建立。

  [12]閻錫山(1883—1960),字百川,號龍池。山西五台人。1916年後任山西督軍兼山西省省長,長期盤踞山西。當時曾率部與奉系軍閥聯合進攻國民軍。

  [13]顏惠慶,見本卷第44頁注31。

  [14]曹錕,見本卷第43頁注21。

  [15]福開森(Calvin John Ferguson,1866—1945),美國人。1886年來中國傳教。當時任北京總統府顧問。

  [16]王士珍,見本卷第64頁注26。

  [17]上海工部局,見本卷第41頁注④。

  [18]華董,見本卷第45頁注48。

  [19]大沽事件,1926年3月12日,日軍軍艦讓正進攻國民軍的奉系軍艦數艘尾隨其後駛進大沽口,駐守該地的國民軍在警告無效、日艦首先炮擊的情況下,被迫還擊,將日艦逐出大沽口。日本糾集8個《辛醜條約》簽字國聯合向北京政府遞交最後通牒,要求中國停止軍事行動、撤除津沽防務,激起中國人民極大憤慨。

  [20]馮玉祥,見本卷第42頁注15。

  [21]陳炯明,見本卷第107頁注⑦。

  [22]楊希閔,見本卷第107頁注⑧。

  [23]張宗昌,見本卷第47頁注59。

  [24]李景林,見本卷第42頁注13。

  [25]章太炎,見本卷第72頁注11。

  [26]黃大偉(1887—1944),湖北人。早年留學比利時與日本。曾任粵軍第一路司令、粵軍第一軍軍長。

  [27]顧維鈞(1888—1985),字少川。江蘇嘉定(今屬上海市)人。職業外交家。曾任駐墨、美、古公使,駐英公使,巴黎和會、華盛頓會議中國代表,國際聯盟非常任理事等。1922年至26年,先後任北京政府外交總長、財政總長、代理總理等職。

  [28]關稅會議,見本卷第45頁注46。

  [29]法權會議,見本卷第45頁注47。

  [30]1922年12月22日,英國駐華公使正式宣佈退還英國部分剩餘庚子賠款,但真正實施延至1931年。當時英國庚子賠款委員會並未成立。

  [31]《洋涇浜章程》,見本卷第48頁注65。

  [32]國民會議,見本卷第43頁注20。

  [33]納稅華人會,見本卷第83頁注④。

  [34]馮炳南(1888—?),廣東高要(今肇慶)人。曾任上海大振航業股份公司董事長、閘北水電公司常務董事等職。

  [35]閘北市政問題,即閘北自治問題,見本卷第47頁注63。

  [36]各馬路商界聯合會,見本卷第48頁注66。

  [37]胡適之,見本卷第63頁注③。

  [38]熊希齡(1870—1937),字秉三。湖南鳳凰人。曾任北京政府財政總長、熱河都統、國務總理兼財政總長等職。脫離政壇後從事慈善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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