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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民族問題講案(4)


  第四講 無產階級革命時代的民族問題

  一、蘇聯無產階級國家中民族問題的性質

  1.無產階級的世界革命,因為俄國國內民族衝突,農民地主衝突及勞資衝突等帝國主義最複雜的種種矛盾都彙集在一處,所以開始爆發於此。無產階級獨裁制勝利。於是世界史上開始一個特別時期——無產階級革命時代的開端與帝國主義時代的結尾同時並行互相銜接的時期。俄國現在的民族問題可以做無產階級革命時代的民族問題之實例。

  2.俄國本為多民族的國家,無產階級的勝利,一部分也就得力於共產黨「民族自決直至分立國家」之原則。革命既然勝利之後,開始工人、農民大結合的建設期,許多民族間相互關係,沒有根據絕對平等自由的原則之正當的確定,這一多民族的無產階級國內的革命職任——工農結合——便無從進行,因為俄國大多數落後民族都是農民居多數,而且經濟發展各不相同。

  3.俄皇資產階級政府時代,大俄羅斯人的統治地位,遺留許多歷史陳跡在勞動民眾之間:大俄羅斯的工人自然有些蔑視弱小民族的心理,弱小民族的農民甚至對大俄羅斯的工人也抱著不信任的態度。無產階級政黨的民族政綱便在於一方面掃除大俄羅斯人的自大,別方面消除弱小民族的懷疑,實行真正民族平等的政策。

  4.因此,一方面聯合各民族的無產階級及半無產階級,別方面結合各民族的農民,保障他們的政治、經濟、社會、文化、教育等的實際利益,以此鞏固無產階級獨裁制,防止資產階級的反革命,保證各民族生產力的充分發展,以進於社會主義——這便是蘇聯民族政策的原則。

  5.蘇聯民族問題的性質和意義便在於:「俄國民族問題的階級性,包含在舊時強大民族無產階級與舊時受治民族農民之間的相互關係之正確的解決。」(史達林[22])

  二、蘇聯之民族成分

  1.蘇聯民族成分非常複雜,其中大俄羅斯人有七千萬,約占半數有餘;其餘六千五百萬為其他民族——其中烏克蘭、白俄羅斯、一部分亞奏白裳[23]及亞爾美尼亞,已經有工業資本主義的,占三千五百萬。

  2.烏茲卑克、大部分亞奏白裳的邱爾民族[24]、韃靼、罷史吉爾[25]等簡直沒有工業,至少只有初期的商業資本。3.吉爾結茲[26]、邱大史[27]、赤琛[28]、罷勒加爾[29]、加爾美克[30]、沃臘德[31]、土耳克孟[32]等一千五百萬人簡直還在農業經濟的初期——自遊牧至落寨的過渡中。

  4.北西伯利亞諸民族經濟程度更低,差不多沒有脫離原人狀態。

  三、蘇聯之民族政策

  1.蘇聯民族政策的根本原則,已如上述,即「民族自決直至分立國家」——俄國共產黨在一八九八年便規定的。這一原則的意義:

  甲、反對民族間的一切強迫政策。

  乙、承認各民族有完全自決之權。

  丙、民族間的結合必須完全自由完全自願的,才能鞏固。

  丁、這種平等友誼的民族結合,只有推翻資本主義之後才有可能。

  俄皇政府的同化政策使弱小民族群眾反抗革命;少數派,所謂社會革命黨的不徹底政策使他們反對臨時政府。

  2.蘇聯民族政策的第一步便是掃除民族間的一切不平等,一切特權——俄皇時代的法律、風俗所遺留下來的。

  3.因此,實際政策便在於:

  甲、各民族建立獨立的國家。

  乙、各民族的國家機關、審判廳等等完全用自己的言語文字,用自己的人員。

  丙、各民族用自己的文字發展報紙、劇院、學校、俱樂部及其他。

  丁、各民族中還有宗法社會的制度的,使他努力的消除他。

  戊、最重要的還在各民族自己能開發當地的富源,發展工業;所以蘇聯全國的政府應當竭力發展各民族的職業教育,養成工業的人才(體力的及智力的勞動者),應當在各民族中建築工廠、電站等。

  四、蘇聯的國家組織與民族問題

  1.蘇聯既是多民族的國家,國家的組織便當然要適合民族問題的解決。何況無產階級革命的終極目的是世界各國工人及農民的大聯合,蘇聯的國家應當是世界各民族蘇維埃共和國的大聯盟之模範。

  2.最初是大俄羅斯舊地上的無產階級革命最先成功,所以以前便先組織大俄羅斯地方各民族的蘇維埃自治國及自治區的聯盟——稱為蘇俄——俄羅斯社會主義聯邦蘇維埃共和國(R.S.F.S.R.)。各小民族依他經濟政治的發展程度而獨立組織自治國或自治區。

  3.隨後烏克蘭、高加索等地,無產階級革命亦勝利了,他們先組織了自己的蘇維埃共和國,或者蘇維埃聯邦。於是他們就和蘇聯訂立軍事、外交、經濟的盟約,而後改成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所謂蘇聯(S.S.S.R.——英文便是U.S.S.R.)。

  附表(略)

  注釋

  [1]圖騰,原始社會最早的宗教信仰。「圖騰」印第安語意為「他的親族」。原始人相信每個氏族都與某種動物、植物或無生物有著親屬或其他特殊關係,此物即成為該氏族保護者和象徵——「圖騰」而加以崇拜。

  [2]阿拉伯人的統一運動,指公元6、7世紀阿拉伯各部落組成統一國家。

  [3]戴季陶,見本卷第340頁注③。

  [4]鮑埃爾(Otto Bauer 1881—1938),奧地利社會民主黨和第二國際領袖之一。他的代表作有《民族問題與奧地利的社會民主黨》。

  [5]猶太人之Zionism,即猶太複國主義。

  [6]烏茲卑克,今譯烏茲別克。

  [7]亞爾美尼亞,今譯亞美尼亞。

  [8]孟祿主義,今譯門羅主義。見本卷第72頁注②。

  [9]跑馬圈地,指清兵入關後,滿洲貴族使用「跑馬圈地」的方法,侵佔大量土地為己有。

  [10]菲洲,今譯非洲。

  [11]暹羅,今泰國。

  [12]波斯,今伊朗。

  [13]吉爾格茲,今譯吉爾吉斯。

  [14]愛爾蘭獨立運動,指18世紀末期以來愛爾蘭人民反對英國殖民統治,爭取民族獨立的運動。

  [15]1815年維也納會議確認普、奧、俄三國瓜分波蘭後,沙俄在前華沙大公國領土上建立王國,由沙皇兼任國王。1830—1831,1863—1864年,波蘭曾兩度爆發反抗沙俄統治、爭取民族獨立的起義和戰爭,在沙俄軍隊的鎮壓下失敗。

  [16]高麗,即朝鮮。

  [17]愛斯馬尼亞,今譯愛沙尼亞。

  [18]拉德維,今譯拉脫維亞。

  [19]利德宛,今譯立陶宛。

  [20]平方基羅密達,即平方公里。

  [21]周佛海,見本卷第405頁注⑦。

  [22]史達林,今譯斯大林。

  [23]亞奏白裳,今譯阿塞拜疆。

  [24]邱爾民族,今譯圖瓦民族,屬突厥語族。

  [25]罷史吉爾,今譯巴什基爾。

  [26]吉爾結茲,今譯吉爾吉斯。

  [27]邱大史、楚乏史、楚乏茨,今譯楚克奇,屬古亞細亞語族。

  [28]赤琛,今譯車臣,屬達格斯坦語族。

  [29]罷勒加爾,今譯巴爾卡爾,屬突厥語族。

  [30]加爾美克,今譯卡爾梅克,屬蒙古語族。

  [31]沃臘德或沃臘儉,今譯阿爾泰,屬突厥語族。

  [32]土耳克孟,今譯土庫曼,屬突厥語族。

  (1)本文是作者在上海大學的講授提綱,當時沒有發表。1927年由作者收入自編論文集。收入本書時,附《蘇聯民族成份表》、《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組織表》均略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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