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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革命與經濟改造


  (一九二三年十一月七日)

  十月革命是無產階級的革命。無產階級革命的任務,在於世界的經濟改造。所以蘇維埃政府的目的,是實行共產主義。為共產主義而行十月革命,為行共產主義而沒收資本家的企業,赤軍百戰摧折白黨,亦是為著共產主義。蘇維埃制度不過達到共產主義所必須的過渡時期罷了,然而俄國欲實行共產主義,最大的障礙,在於其工業農業之不發達。況且又經過帝國主義的戰爭,繼之以國內的階級戰爭;俄國國內的經濟破壞已到極點。現在俄共產黨的能力差不多完全灌注於恢復經濟上面。經濟政策,即因此而定。但經濟政策,不是永垂萬古的計劃,自然是應當時時刻刻有可變性的,譬如:一九一八年蘇維埃俄羅斯圍困於反革命軍隊之中,當時的環境,與一九二一年的環境,大不相同,所以兩時期的經濟政策,自然亦不能無異。等到將來全世界的資產階級政權都推翻了之後,現在的政策,又必定不適用了。蘇維埃俄國的經濟政策,究竟是怎麼樣的呢?

  一,工業  工業政策上的根本職任,在於發展鞏固國有的大工業。大工業團結勞動者,而加以訓練,即所以鞏固無產階級獨裁制,而為共產主義之根據。如果沒有發達的工業,亦決不能實現共產主義。

  十月革命後,蘇維埃政府沒收一切資本主義的企業。凡是有五個工人以上的企業,又有機器動力的,一概沒收。沒有機器動力的各企業,有十個工人以上的,亦照此辦理。於是國家沒有能力管理這許多沒收歸國有的小企業,就是大企業也辦得不十分好,因為沒有燃料,沒有原料,沒有工人。只不過當時收歸國有的辦法,亦是必要的,因為非此不足以致反革命者之死命。當時反革命軍非常厲害,如田尼根[1]、哥爾恰克[2]、猶乾尼次[3]等的擾亂,使蘇維埃的經濟,更受困難,東納[4]的煤,西伯利亞、烏克蘭的食糧,烏拉爾的礦,土耳其斯坦的棉花,都屬￿反革命派之手。所以蘇維埃的大工業只能用舊時剩下的原料,而且當時的工作,完全用在革命的國防上,群眾的日常消費品、需用品(衣服、鞋襪等)的生產,減少到極度。又因為工人階級最好的一部分,已往前敵,參與戰爭,或者在國家機關辦事;因此,各工廠的生產力,大大的低落。這是所謂軍事時期,還沒有功夫注意到經濟。所以當時勞農政府的經濟政策,大半是在於節省支出,至多只能暫時保存最好的國有企業,——國家收集種種材料(農產品、原料、燃料等),而分配於相當的國家機關,以應軍事之用。所以實在說起來,那時並無真正的經濟政策,更無所謂共產主義。

  到一九二一年,蘇維埃政府的環境,已經大變,反革命完全撲滅,工人、農民已經爭得蘇維埃俄國獨立的存在。

  新經濟政策:——

  於是可以從前節省支出的政策,進于生產的創造的政策,恢復發展國家的大企業,以從事于建設共產主義社會的制度。然而達到這個目的,必須先有種種最要緊的消費品(食糧、衣服、鞋襪等)。假使不能保證工人的消費,也就說不到大工業。然而蘇維埃國家,差不多沒有這種儲蓄,即使有,亦非常之不足,不能就進而恢復經濟,從事于建設事業。於是增加國內消費品的數量,便成發展大工業之必要條件,蘇維埃政府現時所有的工業,應當怎麼處置?這裡有三種辦法:(一)出租企業,(二)租借區,(三)小生產。

  (一)出租企業

  革命之後,蘇維埃政府已經是全國一切企業的主人,各種企業,都是以前由資本家那裡沒收來的,關於全國的企業——最大的最完備的工廠、鐵道、航路,都歸國家辦理。這些國家企業,仍由國家供給原料,而為蘇維埃政府的經濟根據,其餘的各企業,國家不能以自力振興,因為燃料食糧不夠,修理費太大,所以由國家出租于勞工協作社,或私人企業家。所謂出租,是承租者取得臨時享用權,而所有權仍屬￿國家。蘇維埃國家,是這種企業家出租的主人。承租者必付租費,依契約而定,每時期以一部分的生產品,交給國家,以後再令逐漸履行其餘的義務,不僅止此,凡是承租者交還企業時,必需將企業完全整頓好。

  出租辦法于勞農國家的利益,是很明顯的,可以恢復蘇維埃的經濟。一切小企業經承租者之整理,租期既滿之後,國家便容易著手辦理;而現時又足以補充國家的消費基金,足以供給國有企業中工人的需要,供給赤軍以及其他的用度。承租者的資本家利益,當然不在於此,他們是想找利潤的;勞農政府不過暫時容忍他們而已。

  (二)租借區辦法

  蘇維埃俄羅斯有廣大的富源,然而俄國卻很窮,這是為什麼呢?因為技藝太壞,機器太少,而且又是用壞了的。俄國有煤,有石油,有礦產,有森林,飯在口邊吃不著;四周都是森林,地下都是煤炭,而工廠常常因沒有燃料而停辦。為了要利用天然富源,以發展鞏固大工業起見,就不得不行租借區的辦法,出租于外國的資本家。這也是一種出租辦法,不過是出租期較長,承租的資本家較大而已。生產品之一部分,承租人當交給蘇維埃國家,作為租費,其餘的歸他享用。但是承租人應當整理製備機器,租期既滿,企業就歸蘇維埃國家所有。

  勞農政府以租借區出租于外國資本家,而增加自己的消費資金,幾年之後,又可得著設備完美的大企業,而且蘇維埃俄國借此利用資本家及其企業的經驗。所以沒有什麼可怕的,只要會利用他們,而不被他們所利用。勞動者富有才能與決斷,去辦理這樁事。承租人享用租借地,而以一部分財富,即一部分生產品,歸還於蘇維埃俄國,其餘的生產品,則任其買賣。可是俄國的一切法律,勞動法典當然亦在其內,外國資本家都應當遵守,否則一切契約立即作廢,驅逐出境。

  既然有私人企業,即必須開闢市場,或者所謂「自由商業」。假使沒有商業的自由,資本家亦決不來承租蘇維埃的企業。資本家只要利錢,蘇維埃的企業發達與否,對於他們當然沒有關係;倘若資本家有利錢可得,同時又能破壞蘇維埃的經濟,那麼,他們一定非常高興。可是他們既然為利潤而承租企業,就不得不違背自己的心頭,而間接的使蘇維埃企業發展。蘇維埃俄國漸漸的能以自力經營之期,卻因此而一天近似一天。當蘇維埃俄國被反革命圍困之時,自然說不到出租辦法及租借區;現在反革命既然失敗,資產階級要享用俄國的企業,便當在俄國法律範圍之內,因此反而鞏固蘇維埃政府。資產階級仍舊絕對不能享有政權,所以雖與資產階級訂契約,而實在不是與資產階級妥協,乃是利用他。從一九二一年以來,租借區及出租企業的辦法,成為必要的,將來各大資本主義國裡社會革命成功之後,就可毋須了。總之,環境變,蘇維埃政府的經濟政策亦變,就是達到最終目的共產主義之方法,亦隨之而變。

  (三)小生產

  一,小工業  從前資本主義的俄羅斯,在工業方面,算是很落後的國家,這是因為俄國雖然也有大工業,而小生產的手工業等,在經濟之中占很大的地位。譬如在戰前,有三分之一的生產,都屬￿小工業。

  國有大工業,還沒有能完全滿足需要的時候,小手工業的發展,是不可免的,也是必需的。他能增加消費品的總數量,承辦國家的定貨,補充國有大企業的缺乏。即此就可以幫助大工業的發展。假使能聯合他們於勞動協作社之中,就格外的有利而無害。蘇維埃政府現在對於小工業,竭力幫助,而尤其維持小工業的聯合會。因為國有大工業愈發展愈鞏固,則小工業手工業,亦一定漸漸減少,以致于完全消滅,而併入於大工業之中。

  二,農業  農業之中,根本上最重要的職任,在發展國有的大農經濟。俄國本來是農業的國家,大部分人民,差不多百分之八十,在鄉間經營農業。各國有小經濟的組織,農業中的小私有財產制度,和小手工業相同,都是實行共產制度的障礙。於獨立的小農生產者之間,沒有一種統一的必要;各人只顧他各人的經濟,在市場之上,各人都想快一點,貴一點,出賣自己的生產品;他們相互之間,仿佛都是仇敵。

  大戰前,農業經濟,屢遭危機,土地不多,收穫減少,不幸又遇帝國主義戰爭,及國內戰爭,危機因之更加劇烈,墾植地畝,減少了很多。十月革命之後,因為振興農業,減殺危機,於是組織「農村經濟公社」、「勞動社」、「蘇維埃經濟」等。大工業之外,這種農業經濟的新形式,亦是共產主義的基礎。

  什麼叫做「公社」?什麼叫做「蘇維埃經濟」呢?

  (一)農村經濟公社

  公社是勞動者的自由結合,共同經營公有經濟,共同生活,這地方,大家一律平等的工作,各依消費量,取得用品,全體經濟,屬￿公社社員。一九二一年之前蘇維埃政府所辦的農村公社,總共二百萬俄畝的地方。農村經濟公社,總共有一萬五千處。

  (二)蘇維埃農業經濟

  這種組織,屬￿蘇維埃國家,依管理工廠企業的辦法,管理他。一切生產品,都屬￿國家,這就是食糧工廠。此種蘇維埃經濟的組織,辦了也不少,總共有三百萬俄畝的地方。

  「農村經濟公社」及「蘇維埃經濟」,都是大農制度,有極多的用地。比較小農經濟,當然優勝的多。此處不但收穫較多,而且工作可節省。雖然如此,「農村經濟公社」及「蘇維埃經濟」,還是不十分發展。農民一生一世在自己私有的田地上工作,成了習慣,他不願意加入共同經濟,他畏懼新奇,而不瞭解他,加以國內戰爭亦非常妨礙公社的發展。

  大農經濟,假使沒有大工廠的工業,是不能發展的。大工廠能製造許多農業器械、人造肥料等。所以俄國大工業沒有發展以前,小農經濟始終是製造農業生產品之最主要者。「農村經濟公社」及「蘇維埃經濟」,至多只有一種模範的性質。大工廠的工業,發達得愈快,大農經濟的發展也自然愈快。至於現在,卻急於提高農民經濟,減殺農業危機,以增加國家的消費基金。

  (三)食糧課稅法

  蘇維埃政府的第一期,即所謂軍事期,沒有改善農民的可能。當時蘇維埃政府,只有一個重要的職任,維持幼稚的無產階級俄國。那時要召集人數眾多的赤軍,許多工人農民都去從事於國防。必須輸送軍餉,以保證戰爭的勝利。凡是軍隊和城市工人所需要的,蘇維埃政府都應當極力去收集。於是停止自由的交易,發生所謂食糧均配法。

  食糧均配法的意義,就是:一切農民,都有社會的責任,他所留給自己的農產品,僅只是最必需的。所有的餘糧,都交給國家。這樣的食糧均配方法,當然不能幫助農業經濟的發展。農民不願意改善自己的經濟,以為凡是餘糧,對於他沒有利益,所以墾植的地畝,因此非常減少,而且農民亦大不滿意。那時農民工人之間的聯合,似有不穩固的現象。當他們共同的仇敵(資產階級與地主),完全推翻之後,這種傾向,尤其顯著。

  蘇維埃政府的第二期,從軍事的戰線,移向經濟的戰線。於是就有廢止食糧均配法的可能和必要,而改用食糧課稅法,這是經濟建設中所必要的,於政治上亦有很大的意義。——安慰農民而鞏固他們和工人的聯合。

  照食糧課稅法的辦法,每一個農民,或一農家,可以不必把所有餘糧,交給國家,而只要一小部分,每年預先規定好的,誰的餘糧愈多,所應當付出的租稅也愈多。總括起來講,課稅法比均配法可取的較少。譬如一九二〇年全俄(除去烏克蘭及土耳其斯坦),用食糧均配法而取得農產品,總共有四二三,〇〇〇,〇〇〇蒲特[5];至一九二一年行了食糧課稅法而取得的農產品就只有二四,〇〇〇,〇〇〇蒲特。所以農民的負擔,因食糧課稅法而減少了許多。因為他除了課出稅率之外,其餘的食糧,他可以賣給國家,或私人的購買者。所以他自然竭力去耕種自己的田地。一至於國家呢,現在內亂平靜之後,也能漸漸恢復經濟,工業品漸多,可以和農民交易,而不必用徵收辦法了。

  城市大工業愈發展,食糧稅愈可減少,以至於完全廢止:國家所需的農產品,可以得之於自己的「蘇維埃經濟」,或以物品交易這方法,取之于農民,——給農民以工業品,而換取他們的食糧。但現在的俄國,還不能這樣辦,因為城市工業品的數量太少,而軍隊要軍餉,國有企業工人要食糧,所以才取食糧課稅法的臨時辦法。俟後當能漸漸實行城鄉間的正當的物品交易。換言之,就是蘇維埃國家與獨立的農業生產者之間的交易,凡鄉村間的農產品,都可以換到同等價值的工業生產品;那時,才可慢慢廢止自由市場、自由商業和貨幣。自由商業消滅,奸商的投機事業,亦就隨之而消滅。——那時,無產階級的俄國向共產主義出發的第二步,也就走完了。

  共產主義的實現,只有經濟改造的事業,普遍於全世界之後,才有可能。然而發端於俄國的社會革命,已經保證世界上一部分無產階級的政權,使他們能從事於經濟改造的事業。其餘各國的勞動平民必須繼起力爭,共謀建設那真正博愛、自由、平等的將來社會。

  原載1923年11月7日《民國日報》副刊《覺悟》

  署名:瞿秋白

  注釋

  [1]田尼根,今譯鄧尼金(Антон Иванович Деникин,1872—1947),原沙俄中將,蘇俄國內戰爭時期的反革命首領之一。

  [2]哥爾恰克,今譯高爾察克(Александр Василиевич Колчак,1874—1920),原沙俄海軍上將,蘇俄國內戰爭時期的反革命首領之一。

  [3]猶乾尼次,今譯尤登尼奇(Николай Николаевич Юденич,1862—1933),原沙俄將軍,蘇俄國內戰爭時期的反革命首領之一。

  [4]東納,今譯頓河(Дон)。這裡指蘇聯頓河平原的煤區。

  [5]蒲特,今譯普特。一普特約合16.38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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