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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維埃俄羅斯之經濟問題(4)


  國民經濟蘇維埃、職工聯合會兩大會中之兩大問題

  勞農政府經濟政策的大綱,前篇通信已經詳述。這次大會中還有許多零碎問題,其中最要緊的就是:國民經濟蘇維埃全俄第四次大會中之最高國民經濟蘇維埃改組問題,及職工聯合會全俄第四次大會中之工資率問題。

  一,最高國民經濟蘇維埃改組問題

  第十次大會(共產黨)所決議的職工聯合會問題,本有職工聯合會與國民經濟蘇維埃共同協辦經濟事業之原則。現在他們所議就是根據此原則而討論怎樣避去兩機關辦事重複之弊。本來職業聯合之建設和經濟的建設關係非常密切。職工聯合會的經濟部就在這一點特別注意。而想由兩機關之聯合假手於經濟部以達發展新經濟的目的。不過去年的經濟事業,都因機關草創,沒有統一的經濟計劃,所有成績不好,經濟計劃既不統一,各類統計預算都有些紊亂。例如去年十二月及今年一月間彼得堡工廠停閉者六十四,這就是因為燃料缺乏之故。燃料之所以缺乏,不外乎統計不精密,分配計劃與需要不相符合的原故。勞農政府有鑑於此,新經濟政策決計廢舊式的中央集權制而采新式的中央集權制。新式的中央集權制有一個原則,就是:「指導之權歸於中央,管理之權歸於地方。」這一層記者已于上兩次通信提及,列寧的理論中亦已有此大意。按新經濟政策,凡各種實業之生產計劃,一面由地方的國民經濟省蘇維埃交職工聯合會省蘇維埃之經濟部,于聯席經濟會議中討論後,轉達各工廠,使各企業的分股會議研究實行;一面待各工廠實際經驗之後,再由職工聯合會之經濟部,還達於國民經濟蘇維埃。如此,一切燃料、食糧、工力、技術之供給都能符合各企業事實上的需要,以前命令式的經濟計劃決計廢止。

  因經濟行政的方針既改,經濟機關的組織也應有相當的變更。

  勞農政府經濟機關的組織已屢次按實際上的經濟變更過幾次。最初按經濟的類別分設許多經濟的人民委員會,而與「最高國民經濟蘇維埃」的關係不甚密切。又因「最高國民經濟蘇維埃」事實上不能統一集中各種經濟事業,於是發生許多委員會、總數目近九十。這種制度,等到和平的建設時代,無論如何行政上總覺不便利。所以到第八次蘇維埃大會時(一九二〇年十二月)議決設立「勞動國防蘇維埃」,統理全國經濟行政,監督各人民委員會(經濟的),並於其下設一國家計劃委員會,掌全國經濟計劃。其時已經有經營「有計劃的」經濟事業的趨向。半年以來,以前的各種經濟的小委員會之權限已大縮小,有合併的,有裁撤的。這是第一期的變更。

  現在到了第二期了。據這一次全俄國民經濟蘇維埃第四次大會預定的新組織如下,——其改組的方針仍不外乎組成合乎更有系統更有計劃的經濟行政之組織:

  最高國民經濟蘇維埃分作五個職務部:(一)管理組織部,(二)生產技術部,(三)統計預算部,(四)供給分配部,(五)財政部。以前屬￿最高國民經濟蘇維埃之「物質使用委員會」,現在改作勞動國防蘇維埃的一機關,專掌全國各種實業原料的分配數量。現在新立的最高國民經濟蘇維埃中之供給分配部,就可以完全按照勞動國防蘇維埃中之物質使用委員會所定表冊分配。這五部之下分設十五種工業的總管理處(如五金製造工業、燃料採取工業、礦業、化學工業等類),以代以前的六十種物產總委員會及中央會等。最高國民經濟蘇維埃經由這些機關可以管轄全國的製造工業及採取工業,而沒有以前的手續繁瑣辦事遲鈍等弊病了。

  舊制度的弊病在於機關太多,某某總委員會、某某辦公處、某某委員會、某某部等,互相沒有一有系統的關係。從有最高國民經濟蘇維埃之後,不多時便應行政上的需要,又分許多經濟的人民委員會,如交通人民委員會、農業人民委員會、食糧人民委員會等,最高國民經濟蘇維埃于實質上遂成為「工業人民委員會」的性質。所以又立一「勞動國防蘇維埃」總其成,掌全國一切經濟事業的總計劃。然而初辦的時候,一方面不能立刻統一——因各人民委員會之外還有種種小經濟機關,如上所述,——一方面中央集權,集其所不當集,而不集其所當集,所以成效不著,現新經濟政策中之經濟行政方針更進一步,擴充這經濟最高機關——勞動國防蘇維埃——之指導權,使事實上取集權之利益。就是:一方面勞動國防蘇維埃當負經濟事業的指導之責任,建立全國統籌的經濟計劃;一方面地方機關擴充其管理權,各省經濟計劃,須依當地實際上的經驗,由本省各種地方經濟機關之聯席經濟會議討論研究,實行這種計劃之方法,得由此提議於中央或相機執行。從此各國民經濟省蘇維埃不僅只是最高國民經濟蘇維埃的地方執行機關,而成了實行全國經濟計劃的一「分部機關」了。

  最高國民經濟蘇維埃的改組問題大概是如此。

  二,工資率問題

  俄勞農政治下的工資問題是社會主義中最有意思的問題。其大略已零星見於歷次通信,現在全俄職工聯合會第四次大會又有一新議決案。這議決案的內容頗有研究的價值。而工資率的改變,原因亦在於食糧課稅法的實行,自由商業的開放。記者于前此通信記及物產報酬法時已略提及。現在可以作一綜合的報告。

  第十八號莫斯科通信所記留誇夫之報告中已經說及現行工資率不能滿足工人的希望。金錢的報酬不能給工人生活必需的最少限度,這是必要的維持生活費及恢復工作能力所不可缺。職工聯合會所擬辦法——物產報酬法——還沒有很大的成效,因為食糧的困難的原故。現在自由市場及小手工業的發生,使職工聯合會更加了雙重的責任:要使工資更得實際上的意義並保存大工業不使渙散,必須使工人能得更小限度之生活必需的食糧及其他日用品,報酬當與所費於工作的勞力相當。如此,才能使工人直接感覺著生產力增高的利益,知道生產力增加,「口糧」也隨之增加。現在這次會議中大多數的意見,對於工資率問題,都承認「必須改個人的供給為集合的供給法」一原則。然而因食糧、燃料、原料之來源缺乏,不能得相當的數量供給各企業,所以暫時還不能實行。只能暫且就振興大工業所不可緩的幾種企業,先行著手。現行工資率制度,必須修正,以改善工人的物質生活狀況。第一件,工資制度當使簡單。再則就各地情形,地方職工聯合會機關及各職業聯合當有修正各類工資率之權,減少工人人數,改良物產報酬及分配之方法,都按當地的情形去辦,職工聯合會機關可以在生產上大有供獻。所以俄國政府最應當注意的就是:為工人籌備「貨物交易基金」,使自由商業制度下工人生活狀況不至於受小資產階級剝削而更壞,並且維持住大工業,以為無產階級的根據。(如照市場的物價算,要付給工人最小限度的生活費,必須增工資百分之五十至六十才夠。)工資率問題的意義是如此,現在譯其議決案如下:

  一,工資率政策與蘇維埃政府之更改經濟政策(食糧課稅,自由交易)有密切的關係,必先注意於保障大工業及其中工業的無產階級。

  二,紙幣購買力之大跌落即為工資之物產化之過渡,確定之,即以國家對於工人之「物質供給」代「金錢供給」,滿足工人階級之需要而實行發展生產力之相當職務。生產力之發展可實現于生產集權制及工廠之集合供給制度下(取消工票制度,而實行以生產結果相當的數量為供給)。

  三,然此制度不能遽行,因國家窮乏故。食糧來源為之限制,職工聯合會機關能力甚薄弱,且因種種困難情形不得不改變供給計劃,故必維持暫時停工之工廠及其工人之生活,以保存無產階級之「階級的能力」。

  勞農政府之「農民政策」——新經濟政策與人民之輿論

  勞農政府最近的新經濟政策主要地方全在於所謂「農工之關係」,最顯著的就是食糧課稅法,——這是農工協調的一大標幟。原新的社會主義共和國——俄羅斯——共產黨政府,為什麼不能即刻實行生產品(農業、工業一概在內)公有制,以前的均配法不得不廢,自由商業不得不開放,小工業手工業將用非集權制去辦(出租),平等的工資率要改,貨物交易要假手於協作社,除以革命戰爭、內亂之故,經濟窘急,須極振興大工業,而不得不用此種獎勵農工增加生產力之新政策為解釋外,我們還可以發見一純粹的經濟上的原因:就是「俄國是小農經濟的國家」。於小農經濟的國家裡實行社會主義。其勢小農為資產階級,和工人——無產階級之間利益必相衝突,而農民對於社會主義的改造絕不感其興趣,反覺和他經濟地位不相容的政策不能忍受。於是所謂「農工之關係」不得不重新整頓,自然要用這種相當的過渡的新政策。這種理論已經見於列寧之《論食糧課稅法》(通信第二十)。既然如此,我們就可以知道,新經濟政策的意義,卻在其為對待「農民政策」之新變舊。要知道他「變更的」意義,當先知道十月革命後勞農政府歷來對待農民的政策。

  社會主義革命的意義在於經濟改造。俄羅斯之經濟改造,其要點就在於農業經濟,為全體經濟命脈之所在。勞農政府對待農民的政策是農業經濟改造的步驟。所以我們必得考察勞農政府之農民政策,然後能明白現時的新經濟政策,然後能明白「社會主義俄羅斯」之經濟問題,然後能明白「俄羅斯的社會革命之意義」。

  因此記者于食糧課稅法雖已多所記述,現在要暫時結束這篇「俄羅斯之經濟問題」;不得不再詳細考察農民政策,以當結論。

  記者訪問莫斯科各界對於新經濟政策的意見,取其關於農民政策者,又搜集許多材料,有政府公報上的,有非公報上的,匆促研究編纂,得一大概的勞農政府之農民政策史及其最近之傾向如下:

  一九一七年兩次革命都靠了農民才成功的。農民人數居全俄百分之八十,群眾運動的力量非常偉大。十月革命以「農民均分土地」為口號,所以大得農民的同情。勞農政府的成立雖說是工業的無產階級的革命之勝利,形式上固然革命都在城市中發端的,然而革命時所有軍隊中農民非常之多(見杜洛斯基[7]的《十月革命》)。不得他們的同情決不能成就此「社會革命」的偉業。農民因共產黨(那時還叫「布爾塞維克」)以推翻地主為標幟,大家興高采烈的去幫助他們。政府成立之後,反革命派屢次騷擾,還不是農民替他們平定的嗎?例如猶幹尼次[8]白黨起事後當地的農民因他們想收回地主的土地,利害關頭(這又是馬克思的唯物觀了)自願身無寸鐵,肉搏相擊。也足見勞農政府的維持一大半靠在農民身上。——只要是政府(無產階級的)與農民利害相共的時候。

  勞農政府既能利用農民而成立,以後的社會改造事業也非特別注意于農民不可。

  然而共產黨是馬克思派,依馬氏學說農民是小資產階級。共產黨決不信任農民能瞭解社會主義的建設,因此共產黨和農民的聯合,為期甚短。共產黨既得政權後注全力於工業的社會主義的改造,與城市的資產階級奮鬥。共產黨最初的建設事業,並不曾和農民共同工作。農民完全用自己的力量取得土地。農民對於不勞而食的地主制度,積怨極深,至此一發不可收拾。因此一時間的紛亂,凡近于地主的農民,當即攫得大部分的土地,分取他的牲口及家具,而不顧遠于地主的農民卻一無所得,當時土地的分配,還沒有來得及訂定詳細的有系統的計劃。所以最初期土地並不均勻。少得者要求多得者分割土地。於是誤會以起,而農民間就互有紛爭。再則土地的肥瘠不同,農民又有要求每年重行分配一次的。總之此一時期中(一九一七年十月——一九一九上半年),農村經濟沒有能得正當的發展。

  (一)農地建設會。如此一直到一九一九年,勞農政府才有功夫審計已公佈之「土地國有法」,而想審定農村經濟的原則。因此立一農地建設會,以分配土地為職務。而一時因能力不足,方法不良,照當時的情形看起來,據一共產黨說,非二十年不能成立一「農地建設會」(於一定區域中,按土地的肥瘠燥溫分均等第,以便工作之機關)。

  一九一九年分完土地五十萬俄畝(1),一九二〇年末還只分完四百五十萬俄畝。全俄農地共一萬零三百萬俄畝。以前七千二百萬俄畝屬之于農民,二千四百萬俄畝屬之于地主。十月革命後,地主的土地完全分散。農民管理的土地已居全數百分之九八,其中土地之面積及等第都是不均勻的。即使農地建設部工作加倍趕快,也非得十年不能使農村經濟中土地分配有正當的組織。這就是土地問題,再難解決的一點。革命後農民每人平均所增土地的數量太少。最多的如彼得堡省,每農民平均增加一俄畝之「百分之七十七」。最少的如沃菱薄爾葛省[9],每農民平均只增加一俄畝之「千分之七」。總平均起來,歐俄農民每人只添得一俄畝之「百分之一九·五」,從這樣看來,俄國農地問題事實上確有不能立時解決的難處。

  農民政策不但要注意于「農地建設」,更須注意人口的疏密,而應特別注意者尤在於人口的遷移。移民政策之良否,於農村經濟上關係非常重大。「革命」的命運全靠在他身上。況且農業生產力大有影響於大工業的發展,這是列寧不憚煩言的解釋的。

  (二)貧農委員會。共產黨最初只顧及城市中的工人,對待農村的態度就冷淡得多。這是因為共產黨知道農民大多數是仇視社會主義的,非以強逼手段不能使他們依「新原則」,改組他們的經濟。依共產主義,當先分析農民間的階級,取其中之有社會主義精神者,認定為農村經濟中的主幹,由「他」去行農村經濟的革命。因此共產黨認定農民中之最貧困者,絕無生產工具及土地,即有亦極少。這種人叫作「貧農」(Begnota)於各農村間組織「貧農委員會」。貧農委員會在鄉間所掌職權很大,一切賞罰都歸他管。後來因貧農委員會權勢太甚,引起農民的反感,使執政黨受其惡名,於是不得不取消。——這不過是人材問題,然而也是行政上的一種經驗。於是共產黨又用分析階級的方法,設立「農村經濟公社」,去改造農村經濟。

  (三)農村經濟公社。共產黨設立之農村經濟公社(La Commune d'économie rurale)由政府辦理,想在最短時期間,改個人的農村經濟為集產的農村經濟。「公社」受國家的維持,由國家供給器械、經費、種子,一切可以儘量取用,享用最膏腴的土地,不負國家的各種義務,處於特權者的地位,共產黨本想大多數的農民加入,然在事實上卻有困難。「農村經濟公社」是一種理想的高等的農村經濟的形式。所需的必要條件,與四圍平常的農村耕作絕不相同,他是一種共產主義的經濟制度。公社社員須有相當的知識程度,社會性的習慣,組織方法,個人利益與公共利益之合一,高等生產力——凡此都是公社社員的必具條件。而事實上公社社員的程度,相差還太遠,因要取知識較高的人民(共產黨稱之謂中農),因貧農委員會的經驗發見他們知識太低的原故,所以改變的辦法,社員之中竟混入大半數的城市居民和農業絕無關係的,這些人因避城市困苦生活而去的,能勞作的很少。而且國家辦公社,象保養「溫室植物」似的,竭力設法保障衛護他。公社社員處此優遇的地位,遂為農民所嫉視,社員取得農民最膏腴的田地、良美機器,而不大十分願意工作,因此共產黨政府費了很大的經費所得成績很少。一九二〇年上半年的統計三十七省共有一千五百二十六公社,然而農民不願意加入公社,或簡直不瞭解「不」加入,這並不足為否認農業集產制的證據。

  (四)集產經濟。十月革命前,人已大家公認農村經濟不與其他經濟聯合,絕對不能得相當的發展的。因知單獨經濟力量太薄弱,所以農民于十月革命前即已進行協作社,幾無一「勞動農村」(以別于地主)不設有協作社的組織,農村經濟協作社於各種農村經濟的實業上都已漸漸的社會化了,確有社會性的習慣,足以為集產形式的經濟之基礎。然而農村的知識程度,及其客觀的經濟條件,還不夠。不能辦高等的經濟制度。各公社之類,改革太驟,進行太速,共產黨辦「公社」卻使農民太注意于其他的集產經濟制。下表為現時農業集產制之發展狀況:(統計共二十九省)

  表一

  3

  這一表可見農民最愛組織的集產經濟制還是「農村經濟共同勞動社」(俄經濟制,十九世紀時已經很盛行,是一種合夥工作的團體,有種種形式;出產品合夥計公分,或以出產品合夥經商、耕種、捕魚、小手工業、牛奶牛油坊、磨坊等類都有這種組織,俄文謂之「Artel」[10]。)由表上看見革命後「公社」辦法稍有不妥而衰落下去的時候,共同勞動社卻正興旺起來。——公社之數減而共同勞動社之數驟增。共同勞動社的經濟組織也比公社鞏固,而且公社社員大多數來自城市,而共同勞動社社員都是農民。

  (五)蘇維埃經濟當發見「公社」不足以吸取多數農民,而有顯然的影響於農村經濟——一方面引起仇視,一方面如共同勞動社又有小資產階級的意義,——共產黨又另想一新法去處治農村。共產黨說,如農村經濟常處於守舊的狀態之中,不能依社會主義的原則改造,就應當速以國有的國家的經濟代個人的經濟,變獨立生產的農民為無產階級,使他們工作於國家經濟之中。於是又為「蘇維埃經濟」的組織,共產黨想借此取農村經濟為國有。蘇維埃經濟先又取舊地主的田地來耕種(以前此田地已分給小農而歸入他們的經濟組織了)。蘇維埃經濟所需牲口農具完全由政府供給,完全官辦,其餘農民暫時置於第二等。此中不幸蘇維埃經濟的主任往往有舊地主混入。當初共產黨對蘇維埃經濟希望很大,以為可以設立成「食糧工廠」了,從此可以靠他供給城市人民,而使國家與小農經濟脫離關係,這種希望到現在還沒有能達到。一九二〇年七月一日的統計,已設的「蘇維埃經濟」共有二千九百六十三處,所費經費已很多。蘇維埃各經濟共有一百五十四萬俄畝土地。分為三等(地土平均相等,此以內部組織及所供給之牲口農具為區別):(一)管理供給最良之蘇維埃經濟,(二)次等管理供給之蘇維埃經濟,(三)無管理及供給僅有組織之蘇維埃。第一等共九百八十七處,第二等共九百八十九處,第三等共九百八十七處。田地之分配如下(下列兩表都據總數計算):

  表二

  4

  表三 工力分配如下表

  5

  我們看這表,第一先見職員人數的眾多。每六工人當一職員。平均每一蘇維埃經濟,有田地五百二十俄畝,工人二十二,馬九,又可見牲口的不夠。然而我們再看一看每一區域每一工人所耕處,更覺可驚,第六區(Tsaritseinsky[11]及Astrahansky[12]省)每二十八畝一工人,每四十一畝一馬。第四區(Tambowsky[13]、 Ossowsky[14]、Kursky[15]、Moronejsky[16]省)第五區(Nejegorodosky[17]、Kazansky[18]、Penzensky[19]、Simbirsky[20]、Samorsky[21]、Saratowsky[22]省)平均每二十畝一工人,每三十三畝一馬。(此處所言畝數皆指俄畝,下同)。最好的是北部俄羅斯,每四畝一工人,每七畝一馬。

  由此看來,國家所有農地工作者(「經常工人」)人數太少,工力不足。不得不要求農民出「經濟力」幫助,這國家墾耕公司蘇維埃經濟才能發展他的事業。勞農政府於是必用強逼辦法:如農民對蘇維埃經濟的勞動義務法、農民義務供給牲口法等,這也無足怪了。蘇維埃經濟各區(並幾省為一區)工力的分配如下表:

  表四

  6

  〔因工人(農地工作者)及牲口不足,取農民牲口,使農民工作,而農民不願,至於如湯薄夫斯基省[23]用軍隊以武力強迫。〕

  這共產黨所謂「食糧工廠」的工作怎樣的進行呢?蘇維埃經濟共有耕地七十一萬四千俄畝。一九二〇年下種者只有十八萬俄畝,此外八萬七千畝「休耕田」(記者按:俄田分三種,春種秋收者謂之春田。秋種春收者為秋田。隔年休種者謂之休耕田。往往一區域分三種田,每年使三分之一之田休息不下種,而僅稍加肥以養地力。——如此三年輪種一遍)。以耕墾而論,已墾者有二十六萬七千畝,居全數三分之一有餘。這已是處於最優遇的條件之下的了。

  「蘇維埃經濟」其餘之三分之二的耕地,暫時受國家的供給維持,卻還沒墾。共產黨政府下令催促農民,務必籌備下種。其實國家所辦尚且如此,其餘更有事實的困難。

  現在當再看這「食糧工廠」——蘇維埃經濟——的成績如何:

  表五 一九二〇年之收穫 以鋪德為單位

  7

  總計所得食糧(亞麻、乾草及馬鈴薯等廣義的農產品除去),穀物共二百十九萬鋪德,其中除出預備來年的種子六十九萬六千鋪德外,只剩得一百四十九萬六千鋪德可以供給需要。蘇維埃經濟中的人口(工人、職員及其家族)共十五萬八千人,如均分所餘食糧,每人只能得八鋪德有餘(其實還不到八鋪德,因為職員經手時有回扣)。一人一年非十五鋪德不夠,只就沒有餘剩供給徒然了。所費於機器上的幾百萬萬盧布國家枉費。

  乾草成績亦不很好,每年一頭牲口,照總收入七,〇六一,六〇〇算來,只能五十三鋪德乾草,五十五鋪德生草(生草總數七,三六七,〇〇〇)。這更大不夠,蘇維埃經濟中只可減少牲口數目。或者攙和雜料餵養他們。

  牲畜事業在這種「食糧工廠」裡的成績又如下表:

  表六

  8

  蘇維埃經濟共有二,九六三處,平均每處僅有牝牛十三頭,牡牛「十分之九」頭。

  共產黨既經此次經驗,知道蘇維埃經濟沒有希望,一九二〇下半年乃改用新法,依照社會主義的原理的:「種子公會」。

  第六,種子公會。「食糧工廠」的試驗既沒有成功。勞農政府乃下令直接由國家整頓國民的經濟。這一命令的意義,就是:完全取消個人的農民經濟之獨立性,一切田地工作都變成對於國家應盡的義務。種子由國家管理,其餘一切,政府均須參與監督。「賞勤罰怠」的法律公佈。因設「種子公會」,除監督農田播種,不使有尺寸荒地之職權外,並有享用「所有」牲口及農具之權。農民的自由經濟至此大受束縛,因要督促生產力增進之故。

  然而牲口減少,農具破壞,一時亦不能即見成效。且人工缺少,肥料難得,農民雖要工作,而事實上十分困難。因此政府的督促,往往僅僅墾開地土,亦不加肥料。種子管理既在政府手裡,還當用心「及時」分發,不然就恐怕誤事。農民本他們小資產階級的心理,不喜歡政府侵犯他們的「自由」、「獨立」。所以最近的政策也多少引起些反感。記者到莫斯科時,正是實行種子公會政策的時候,也常常聽外省來的人講起此事。所以最困難的一點,還是階級利益不相容的一點——如列寧所說。

  總之,共產黨之一切農民政策,如上所述,有兩個原則,(一)不信任農民的小資產階級之心理,以「非督促之向社會主義的經濟改造」為第一原則;(二)經濟窘急,極力設法增加農業生產力,以「搜取食糧於鄉間」為第二原則。

  最近的變更經濟政策——食糧課稅法——仍是本這兩原則進行。食糧課稅法,已見歷次通信,共產黨第十次大會,最近之共產黨常例會議(公佈新經濟政策議決案的),及全俄國民經濟蘇維埃大會與全俄職工聯合會大會上之理論,列寧之意見,都看得出來,讀者請檢閱參考。

  除這兩經濟上的原因外,緩和農民感情也是一大原因。西伯利亞農民常起反抗,塞馬臘[24]、沃木司克[25],農民叛亂掠奪公家食糧車,火車因此不通了數星期。(四月底)所以列寧的新經濟政策行政方針是:「最短期內收盡食糧稅,勿使擾騷農民。」自由商業也因此開放的。

  所以最近新政策「食糧課稅法」,可算出於農民階級的要求的。況農民政黨「社會革命黨」早有這提議,不過非政府党沒有自由言論之權,不深考察,不能知道,所以大家沒有注意。「食糧課稅法」或將為勞農政府最良最後之農民政策了。

  勞農政府之農民政策大概如此。

  一九二一,六,十五 莫斯科

  以上各篇分別載於1921年9月24、29日,10月26、27、28、29日,11月1日至6日《晨報》

  署名:瞿秋白

  注釋

  [1]作者從蘇俄寄回的通訊都作了編號,以便知道郵途中被丟失的情況。事實上有不少篇是丟失了。

  [2]《經濟生活》報,日刊,是蘇俄最高國民經濟委員會和各經濟人民委員部的機關報,於一九一八年十一月至一九三七年十一月在莫斯科出版。

  [3]史美德,今譯施米特(一八八六——一九四〇)。一九一八至一九二八年任勞動人民委員和全蘇工會中央理事會的理事。

  [4]勞動國防蘇維埃,即勞動國防委員會。

  [5]鋪德,今譯普特。

  [6]關於新經濟政策決議案條文的譯文,參見《聯共(布)党關於經濟建設問題的決議(國民經濟恢復時期)》,新華書店印行,一九五〇年版,第25至27頁。

  [7]杜洛斯基,今譯托洛茨基。見本書第227頁注68。

  [8]猶幹尼次,今譯龍登尼奇(一八六二——一九三三),蘇聯國內戰爭時期反革命頭子之一。

  [9]沃菱薄爾葛省,今譯奧倫堡州(Оренбургская Область),屬蘇聯俄羅斯聯邦。

  [10]Artel,俄文原名Артель,意即勞動組合。

  [11]Tsaritseinsky省,今譯察裡津州,現稱伏爾加格勒州。屬蘇聯俄羅斯聯邦。

  [12]Astrahansky省,今譯阿斯特拉罕州。屬蘇聯俄羅斯聯邦。

  [13]Tambowsky省,今譯坦波夫州。屬蘇聯俄羅斯聯邦。

  [14]Ossowsky省,今譯奧什州。屬蘇聯吉爾吉斯加盟共和國。

  [15]Kursky省,今譯庫爾斯克州。屬蘇聯俄羅斯聯邦。

  [16]Moronejsky省,今譯莫洛傑奇諾州。屬蘇聯俄羅斯聯邦。

  [17]Nejegorodosky省,今譯下諾夫哥羅德州,現稱高爾基州。屬蘇聯俄羅斯聯邦。

  [18]Kazansky省,今譯哈薩克州。屬蘇聯哈薩克加盟共和國。

  [19]Penzensky省,今譯奔薩州。屬蘇聯俄羅斯聯邦。

  [20]Simbirsky省,今譯辛比爾斯克州,現稱烏裡揚諾夫斯克州。屬蘇聯俄羅斯聯邦。

  [21]Samorsky省,今譯薩馬拉州,現名古比雪夫州。屬蘇聯俄羅斯聯邦。

  [22]Saratowsky省,今譯薩拉托夫州。屬蘇聯俄羅斯聯邦。

  [23]湯薄夫斯基省,今譯坦波夫州。參見本文注瑏瑣。

  [24]塞馬臘,今譯薩馬拉。這裡指薩馬拉州。

  [25]沃木司克,今譯鄂木斯克。這裡指鄂木斯克州。

  (1)一俄畝約等中國18.228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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