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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物觀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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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社會現象之互辯律 第一節 物觀的問題 意志自由的問題我們已經討論過,——結論是:我們應當採取有定論的觀點。人的意志不是什麼神聖不可思議的,而是有原因的,並且與人的生理機體有密接關係的。於是我們遇見了最「討厭的」問題,幾千年不能解決的「心物問題」。我們平常往往覺得宇宙間的現象可以分做兩種:——一種是有廣延性的,在空間占一位置的,可以感覺接觸的(可以見,可以聞,可以嗅,可以嘗,可以觸,——佛家所謂色聲香味觸),——這是所謂物質現象。還有一種現象,是不占空間的,不能見的。譬如人的思想、意志和感覺等等現象,確實是存在的,——人人自己都可以覺得到,就獨不能看見。笛卡兒[33]說:「我想,因此,我存在(Cogito,ergo sum)。——這種現象叫做心理現象,或者精神現象。這兩種現象究竟相互之間有什麼樣的關係呢?——孰先孰後?物質生於精神,還是精神生於物質?這一問題雖是哲學範圍裡的,然而社會學裡有許多問題與他很有關係。心物問題是社會科學裡的先決問題。 我們且從各方面來研究。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我們不知道其他星球是否有更高等的神物。然而單就地球而論,我們知道人是動物的一種;能思想的人並非神物。自然科學的結論說,人是自然界之產物,是自然界的一部分,在自然界的範圍以內。所以第一,我們所知道的範圍以內,所謂「精神」僅僅是一切現象裡的一小部分。 第二,我們知道人是從別種動物進化而來的,動物(活的東西)發見於地球上僅僅在最後的幾萬年內。當地球的熱度還很高的時候——是一個汽體的火球,象現在的太陽一樣,那時絕無生物,更無能思想的生物。從「死」的自然界裡發生「活」的生物;從生物裡發生能思想的物。當初的物是不能思想的。先有物質,而後發生能思想的物質——「人」。可見物質先於精神。 第三,「精神」的發生正在那一種特別的機體發生之後,——這種機體是已經組織成一種特定形式的物質。能思想的並不是木石,亦不是杳冥不可捉摸的東西,更不是「無物質之精神」。能思想的只是人,是人的腦經,是人的機體之一部分。人的機體是什麼?——是組織得很複雜的物質。 第四,由上述而論,已經很明白——可以有無精神之物質,而不能有無物質之精神。物質於未發生精神以前早已存在。現在固然無精神的和有精神同時並有;然而沒有能思想的人以前,地球早已存在,——這是自然科學所證明的。換句話說,物質之存在無關於「精神」。精神現象卻不能離開物質而存在,亦不能不受物質之束縛。物質是客觀上存在的,不用精神去認識他。精神卻永永與物質有關:無物質便無精神。而且精神僅只是某種組成特定形式的物質之功能(屬性)。譬如人,他是組織得非常之精緻的物質。假使拆壞此一組織,把人斫成幾塊,或者挖去腦漿,那時所謂「精神」便消滅了。假使我們已經有科學的方法能把這一拆壞的機體完完全全照舊恢復起來,那人一定重新又能思想,「精神」又能發現。固然,人的知識還沒有這樣的程度。可是以科學方法部分的處置精神,支配精神,人已經能夠的了。譬如以一定數量的酒精刺激腦經,那人的精神便起異常狀態——昏醉。再給他醒酒藥吃,他的腦經必定又好好的工作起來了。這些實例已經足以很明瞭的證明:「精神受物質的束縛」,或者說,「思想受實質的束縛」。 既如此,心理現象是一種組成特定形式的物質之屬性。在這一定義的範圍以內可以有種種不同的組織,所亦可以有許多不同的心理現象。人在地球上是腦經組織得最完全的生物,所以他有真正的意識;狗——又是一種,所以狗的心理與人不同;至於昆蟲——神經系更簡單,所以昆蟲的心理也尤其簡單。植物有生命,然而沒有精神。石頭並連生命也沒有了。要有心理現象,必須有特別組織的複雜的物質。要有所謂意識,必須有人這般組織的物質。地球上發現「意識」只在發現了人的腦經之後;而人的腦經是組織得很複雜的一種物質。從最低等的生物進化到最高等的人,「精神」的性質也隨之而變易。物質組織變遷,「精神」的性質也就變遷。 於是我們可以斷言:精神不能外乎物質而存在;物質卻能外乎精神而存在,物質先於精神;精神是特種組織的物質之特別性質。——物質當然是宇宙間一切現象之根本。 就此可以解決哲學裡的唯心論與唯物論的爭辯。唯物論以物質為宇宙根本,而唯心論卻以精神。唯物論說精神是物質的產物,唯心論的主張剛剛相反,他們以為物質是精神的產物。 唯心論的學說其實近於宗教的觀念,——不過形式上說得和緩些罷了。宗教的觀念,大致都以為自然界之上另有一神秘的力量,人的意識是這神秘力量的表現,而人是天之驕子,萬物之靈。唯心論否認外界——即客觀世界的存在,他否認外物以至於一切「非我」的存在。最徹底的唯心論便是所謂獨在論(Le solipsisme,拉丁語Solus的意思便是「獨」)。獨在論的學說——我直接所得的是什麼呢?——只有我自己的意識,此外一無所有;我所看見的房屋是我的視覺,我所聽見的鐘聲是我的聽覺;和我講話的人亦是如此。總之,存在的只有「我」。其他一切:我所見,我所聞,所嗅,所嘗,所觸以至於我所思所念……一切都是我的感覺而已。 這種哲學,肅本華(Schopenhauer)[34]稱之為瘋人哲學,只有「瘋人院裡找得出這類的哲學家」。人類的實際生活顯然與這種哲學不相合。人日常飲食穿衣婚娶:沒有一人實際上想著外界事物的不存在;——假使外界不存在,人便無事可做:假使飯沒有,人就不能吃飯。獨在論者卻說飯只是他的感覺。這麼,沒有他以前——就是沒有能感覺的人以前,一切物質都沒有存在麼?於是一方面要答覆這一問題,一方面又要認定「精神」為萬物之原,便不得不遁入宗教,或者簡直鬧笑話:——不是承認開天闢地以前便先有一非人的神的「精神」存在;便是說過去時代亦只在「我」的想像中。那說「非人的精神」的學派——就是所謂客觀的唯心論。客觀的唯心論承認外界的存在,與「我」個人的意識無關。然而客觀的唯心論始終說這外界的根本在於「精神」,在於上帝,或者在於所謂「最高理性」、「宇宙意志」等等。至於說過去時代只在「我」的想像中的學派,——卻漸漸從獨在論進於所謂主觀的唯心論,他只承認「精神」,只承認一切能想的主觀。實際上,唯心論的根據只有一點:「我」之直接所得,僅只有感覺。所以獨在論是最徹底最一貫的唯心論。實際上呢,我們可以用日常的實踐生活以至於自然科學的發明來駁倒獨在論以及主客觀的唯心論。物觀(客觀世界)確實是存在的,並且還是心觀的基礎。 [33]笛卡爾,見本卷第370頁注31。 [34]肅本華,今譯叔本華(Arthur Schopenhauer,1788—1860),德國唯心主義哲學家、唯意志論者。著有《世界即意志和觀念》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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