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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目的論及其批評內在的目的論


  假使我們細細研究目的論,當他是一種總原則,——就是以為一切都有一定的目的之學說;那時我們很容易發見這種學說的背理。究竟什麼是目的?「目的」的意義,就是預設的標點,有意的計劃中之最後結局。沒有設目的的人,就沒有目的。石頭沒有甚麼目的的,太陽或任何行星,以及整個的太陽系亦是如此。「目的」只有有意識的生物方才能有;有意識的生物方能自己立一個目的,漸求達到。只有野蠻人才會想到石頭亦有目的;野蠻人往往以為自然界一切有靈,宇宙間一切有神,——所以野蠻人是目的論派,他以為石頭(自然)和人一樣,自己能定一個目的出來。可是中國古代的莊周已經說:「復仇者不拆『鏌幹』,雖有忮心者不怨飄瓦。」那些目的論派,真象野蠻人,——竟要「怨及飄瓦」,——因為他們以為全宇宙(或全社會,或所謂「人生」),確有一目的,為「不可思議的」人所立,張君勱所謂「其所以然之故,至為玄妙不可測度」。可見「目的性」、「適當性」等類的意義,簡直於客觀宇宙絕不能應用,而宇宙間的規律性,亦並非目的論的規律性。

  學術界之所以發生目的論與原因論的爭執,倒是很容易說明的一件事。人類社會分裂而成各種部分之後,少數人管理、命令、統治,而多數人受管理、受命令、受統治,於是大家照著這樣「規範」去比附全宇宙——所謂「作之君,作之師」,以至於五行生尅陰陽男女尊卑等等,無不如此。地上有皇帝、法官、地方疆吏,天上就有玉皇大帝,天下都有城隍土地、日巡、夜巡等等,以至於一草一木都有神,神之間都有等第。俗話還說「一物一制」。「造化」的神奇,竟至於如此其極,——難怪孔老二要唉聲歎氣的說:「天何言哉!天何言哉!」了。如此,「造化」竟變成一個大怪物,能定出如此縝密的預擬計劃來。不但如此,甚至於「制禮,下教令」以治人,反是「聖人則天之明,因地之利,取法度於鬼神。」(鄭注《禮運》)古代希臘哲學家亞裡士多德[19]亦說:「自然界是目的」,希臘字(Nomes=「法」)同時有兩種意義:一、自然法則,二、道德法則,以至於「秩序」、「規律」、「諧和」。

  「帝權擴張之後,古羅馬的法典變成了一種甚麼『世俗的』神學似的,從此之後,他的發展,就總是跟著獨斷論的神學走。法律簡直等於規範,為最高威權者——天上的天帝,或地上的皇帝所定下而是某種『下人』行動時所應遵守的。」(俄國斯柏克托爾斯基(E.Spektorshy)之《社會科學之哲學論》)自然界的規律性之系統,當做天神的立法;治人的法律便有所根據,「天生是如此,所以我們亦是如此定!」這種學說一直到近代還有。譬如法國革命時重農學派(Physiocrates)的經濟學家,他們固然是最早敘述資本主義社會的學者,然而他們以自然界及社會界現象之規律性與國家的法律及「天力」的命令相混淆。柯奈(Francois Quesnay,1694—1774)[20]說:「社會的根本法則便是自然法則之最利於人類者……此等法則為造化所定,垂之久遠……此等法則之遵守及施行且為有鎮守權者(Autorité tatelaire)所宜監察、維持。」(《中國的專制政體》第八章)於是更容易瞭解了,——那所謂「有鎮守權者」(天子或「市長」)的法律,假借「造化之權」,來得真巧妙!

  可以引出這樣無量數的實例,然而證明的只是一事:目的論的觀點依附於宗教。「天神有如此的計劃及目的,所以應當如此如此」。目的論之來源,實在是推廣「地上的」奴隸制度——一方服從一方統治的形式——於宇宙間的一切現象。他根本與科學不相容而相矛盾,——純依「信仰」而立。

  然而怎樣去解釋一切現象才是呢?——有些的確是合於所謂普遍的適當性的(各種有機體的適當的結構,物種人種的改善,社會的進步等等)。假使完全立於蠢笨的目的論的觀點,以上帝或造化做靠山,未免太不穩了。所以目的論也不得不讓步而造成更精細的遁詞,更模糊的形式,所謂「內在的目的論」(Téléologie immenent)——目的的適當性為自然界及社會界的現象之內心所自有。

  我們在討究這一問題之先,可以先說一說:「宗教派的解釋。」奧國經濟學家波莫罷威克(Beum-Bawert;1851— 1899)[21]舉一個例。他說,假使我提出一種解釋宇宙的學說,說全宇宙都是一種因素所組織的,此等因素的動作便引起宇宙間一切現象;然而此等因素卻是不能見,不能聞,無臭味,無重量,不可接觸的,——請你們來駁一駁這種學說看!這種學說不可駁的,——因為他先就藏在不可見,不可聞……的神宮裡。可是人人都知道這是瘋話,為甚麼?因為無從校正。

  一切宗教式的解釋都是如此。不是藏在神秘力裡;便是說人的智力不足所以研求。有一個中世紀的神甫簡直說:「我信仰,——因為這是妄誕(Credo quia alesurdum)。」基督教的教義只許有一神存在,而同時又說有三神(三位一體),——這是與極簡單的乘法表相矛盾的。然而卻偏說:「我們薄弱的理智不能參透這一秘理。」——這是不必駁的,不攻而自破的。

  至於所謂「內在的目的論」是什麼呢?就是宗教式的目的論更進一步。這種目的論已經不說神秘力了。他只說一種隨局勢變遷而永永逐步髮露的目的,就是存在於發展進程的內心的目的。我們且打比喻來說明。假設有一種生物,他因適應環境而漸漸變遷。他的機官日益完美,就是日益進步。人類社會亦是如此。不論怎麼預擬他的將來(社會主義或是其他),有一事是不能否認的:人亦日益「完美」,人日益「文化」,所謂萬物之靈「在文明及進步的道路上大踏步的前進」。所謂日益「完美」,就是他適當那「目的」也日甚。此處所謂目的(完美)在發展進程裡髮露出來。他並非神力所預擬的計劃,而是自然髮露的;譬如花發自蓓蕾:花是目的,而蓓蕾的漸放正是所謂發展進程,——此發展進程之中早已包含「花」的目的。

  這種理論對不對?不對。他不過是精細的隱匿的遁詞而已。第一、我們先就不贊成他所說的目的的意義,——仿佛並無何人立這目的。等於說思想,而沒有思想者;說風,而沒有空氣的空間。實際上說「內在」的目的就是隱隱之中承認一種所謂「內力」,很隱藏而不可捉摸的,——這種「內力」在那裡定目的。這種「內力」當然在外表上很不象有鼻有眼有鬍鬚的神像;實在說來,卻仍舊是那一個目的論,不過比較精細些罷了。目的論總是走到神論為止。

  然而我們且講純粹的內在目的論。最好是專論「總進步」論(求完美的總目的),——這一理論是內在目的論的最鞏固的城壁。

  大家都可以知道的,這種目的論比較的難駁倒,因為「神力」的把戲他已經自己宣告不演了。然而,假使以發展進程的全體而論,也不難得其究竟。譬如生物界裡,我們不應當僅僅看見那生存競爭勝而存在的,並且亦應當考察生存競爭不勝而敗滅的。每種生物都有進步不息的「義務」麼?不然的。太古時代,地球上曾經有過「飛龍」、「巨象」等等,而現在沒有了。美洲、非洲有過幾種土人,現在沒有了。這都是科學的研究(化石等物證)足以證明的。再則,說更明顯的例:中國的苗黎之中,也有幾種滅種了,臺灣的土人,日本的蝦夷,現時也差不多不見了。更有人人都知道的:春秋戰國時的文化,古代的埃及、巴比倫、希臘、羅馬、印度、波斯、蒙古、墨西哥現在不見了,他們都已敗滅了。假使人類之某一社會生活立了一完美的目的,何以又屢屢的經過這些破壞敗滅呢?什麼是進步?「進步」僅僅指那一萬中之一種,因優越的條件而能存在發展罷了;其餘的「組合」(各種條件的組合)卻不能包含在內。生物機體或社會組織與其環境中的各種條件之「組合」,可以有幾千萬萬種,其中只有最少數的生物及社會可以說有進步,——「總進步論」如何說得過去?

  俄國有一希臘教神甫(以前曾經是信過馬克斯主義者!)蒲勒嘉誇夫(Bulgakoff)[22]說:「『演化』及無目的無意義的發展外,同時可以建立所謂『目的論的演化』進步之意義;此一演化之中原因及漸發的目的互相等於,簡直和形而上學的系統裡的『等於』一樣。原因和目的既是一樣東西,何必一定說目的?——除非是自欺的安慰。」

  即使純粹的抽象而論,宇宙間「一切」都有求完善的目的;不過有達有不達而已。然既有達有不達,便不是總目的。況且宇宙的「一切」都傾向於同一方向而發展,所謂「求完美」,其實是宇宙間一切現象皆動皆變的性質而已,並不是有意求完美,而是無意的適應,起於此等現象——機體或社會——的本性。既非有意,便不成其為目的,而只能依原因論解釋。再則「求完美」之「完美」永永是相對的:——在現時較往時為完美,在現時的環境中卻已非完美;在將來又更要完美,如此轉輾推移無有底止。所謂目的,是擬定的終點;如今並無終點,成何目的?若更以這傾向相同說是「總相」,則所謂傾向正是各個的適應行動,互相競爭,你生我死,如何說得宇宙的總目的。總相確有,而是原因的總相,並非目的的總相。至於說目的未必要終點,那便成永永不斷的動象,此動相之中又見或勝,或敗,或生,或死,結局既各不同,總動象裡又沒有可以指定的一點,——這成了甚麼「目的」!

  [19]亞裡士多德,見本卷第166頁注⑥。

  [20]柯奈,今譯魁奈(Francois Quesnay,1694—1774),法國古典經濟學家,重農學派的創始人。著有《經濟表》等。

  [21]波莫—罷威爾(Böhm Bawerk,1851—1899),奧地利經濟學家、政治家,奧地利經濟學派集大成者。

  [22]蒲勒嘉誇夫,今譯布爾加柯夫(Bulgakoff,1871—1927),俄國神秘主義哲學家、經濟學家、政論家,著有《資本主義與農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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