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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李春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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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錄)(一九二三年七月十九日) 因進行上的便利起見,把它[1]改組做廣東農會。各縣則設分會。每一個會員,每年常捐二毫,即足以維持。 要到普寧去。 ……因為這方面農會的聲勢,已侵入了那邊。 農村的純無產階級對於田主、資本家的敵視是很深的。 ……故農村的階級的反目,老早就有,不過沒有人挑撥[2]罷了。 我將來若是不幸走錯了路,或民眾的解放機會被我弄壞,這要歸罪於同志不來咧。 載《晨光》第2卷第1號 [1]指惠州農民聯合會。 [2]指沒有人去做宣傳鼓動、發動工作。挑撥是當時的用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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