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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節 「七五」農潮始末(5)


  陳炯明留我們午餐,我以為可借此宣傳,也不卻;在食飯時,我們談了很多農民的痛苦。

  次日我們決定林甦同志留在老隆,因林同志行路過多,每天大便放血甚多,恐在中途發生危險;一面他可常時住在機要課調查他來往的電文(機要課員如遇紳士告農會的電太與農不利的,就刪去,如陳電紳士太弱的字面就換強硬的,這也是他機要課員受我們宣傳的結果)。湃與陳潤等就先回海豐,我們一路行了五天,適五華水災,舟不能行。過了幾天,才到了潮安[16],就去見李春濤兄,春濤初不知道我是誰人,我就把頭上的破竹笠放下來方知道是我,他就問為甚麼弄到和乞食一樣呢?我就把海豐農民運動受摧殘的經過告訴他,他說:「這是一個革命運動必經過的途徑,再幹吧……。」我就請他替海豐農民起草了一篇:《海豐農民告同胞的宣言》,寄發各地。我們就從汕頭再跑了四五天,才到陸豐。當我離陸豐尚有十餘裡的時候,適遇著陸豐錢厝鄉兩位農友,扛著空轎從葵潭回來,與我相遇,他就很歡喜的問我農會交涉的近訊,我一一告訴他;他就要我坐轎回去,我固辭,他一定要,我以為坐在轎上可以使人看不見我回去,也就坐上轎去了。那兩位農民跑得加倍的快,使我真是十分感激。我把轎門遮蔽了,我經過陸豐的大街,忽然有人拉著轎夫的手說:「內是誰人?內是誰人?」轎夫總不答他,一味跑。我在轎內初以為是敵人來捕我,後聽真,似是李勞工同志的聲音,乃伸首一望,果然是勞工同志,一直到錢厝鄉去住宿。據勞工同志報告,許軍進攻,海豐陳軍及居民大為恐慌,縣城有很多人搬走了。即夜與勞工同志由陸豐跑回海豐,約七十餘裡,到天將光始抵彭漢垣處,就互相報告情形。

  據漢垣報告:自我們去後,王作新及地主紳士極為橫暴:

  (一)公平白水湖有農民耕某庵寺和尚的田,農民初尚不知農會被解散,和尚向農民收租,農民堅持「至多三成交納」,和尚報告公平警察。此時警官以為大可乘機去勒索,乃派六名警兵去拘農民,被該鄉農民打得落花流水,跑回來報告區長,區長陳紹昌亦無法,因再無兵可派;乃商之籌餉委員張雲卿。張有四名護弁,四枝駁殼,張乃派其護弁去捕農民,該護弁到該鄉未見著人先開槍亂射,結果打不倒一個人,徒把子彈打了一半,也拉不著一個人,就回來。張雲卿氣到要死,乃同警察乘該鄉農民無備,即捕去四個[17]父老押在警署,打算勒錢。該鄉農民無錢可罰,乃送縣公署王作新去辦。王把他們罰了八十元,此錢是被捕者五人的家裹中,一人去賣子,一人去賣女,一人去賣牛,來繳此罰款的。王作新得了錢就放他三人回去,公平警察署探知此事,再把他三人複禁閉在警署中。他三人問:「縣長已辦妥,為甚麼你要捕我呢?」區長說:「縣長的賬算清楚,我的賬是未清楚的;無論如何要罰你一百元才肯釋放。」

  後由近鄉父老去擔保,罰了四十元了事,此四十元一個月內是要還的,如不還,後再監禁。

  (二)監內的農友無飯可食,無錢可用,經我和陳修志雲等設法維持,每日有菜有米有錢送入去,送了一個多月,後聞監內一點都沒有取到,被遊擊隊長王三益取去了。獄內的同志日中鎖著鐵鍊足鐐,夜間並加以腳槽酷刑。身上所有東西也當盡了,米也食盡了,秘密到各鄉捐題的款也用完了。

  (三)陳炯明來了一電,他當時暗使人抄出來寄去海豐《陸安日刊》載,該報主筆陳伯華故意不登。乃該報的排印工人以陳伯華故意不登,他偏要登,為農民作一聲援,也就故意排下去。次早,報登出了,陳伯華看見了大發脾氣,來罵工人,要打工人,當時這兩個工人就被陳伯華開除出去,這可見工人是表同情于農民的好友!

  (四)農民醫藥房本是要封的,因外說農會存有款四千餘元在藥房,故鐘景棠派來之軍需委員(馮碧環)要迫藥房交銀,否則扣留醫生及封屋,後適馬育航回來,稍為勸解,始中止。

  (五)楊其珊的老婆及陳夢之母都曾來坐談,她非常明白,也倒來安慰我說:其珊陳夢雖被禁,是不要緊的,請大家安心。

  (六)農會雖然解散,而實不散,各鄉天天都有很多農民和我們接近,其關心農會甚切也。就全縣農民觀察,亦不因此次摧殘而沉寂,反因此而激昂,此為最可樂觀的。

  (七)陳炯明打來的電,我們以為必能發生效力,結果不然,王作新直置之不理。由此可以看出這回解散農會,陳炯明是暗中有關係的,這電文不過是敷衍我們而已。

  (八)香港陳炯明之手下黃毅(黃系《國華日報》的記者,陳炯明的走狗,與湃從前在東京同學,故相識),曾打電給陳炯明馬育航等援助農會,主張放人,及恢復農會,並有來書安慰我們,祝我們奮鬥,尚屬有點眼光,但其用意:(一)是想利用農民;(二)是怕得罪民眾。

  (九)林樹聲即林晉亭,此人雖然是陳炯明的党,是陳炯明最信仰的一人,但他對於農會是很贊成的。他的贊成農會也不是激烈,是他與湃有感情的關係,並且他平時很看重湃,因看重湃,故重視湃所主張的農民運動。林亦有函電給陳炯明,請其釋人及恢復農會,其主張較好。林另有很多函電去責駡王作新亂捕農民,解散農會之不對。我們觀察這種情形,乃決定以下幾個辦法:

  (一)陳炯明在這個時期已經是衰落的時期,絕對不能指揮其部下,不過僅存總司令的名目。並且陳炯明對於解散農會是暗中有關係的,要希望釋放農民是做不到的;只有向外募捐,以維持在獄農友,並安慰其家屬。

  (二)林樹聲黃毅等倘來到,用其推促陳炯明。馬育航是表面中立而比較接近的滑頭派,也可以利用。

  (三)彭漢垣、陳修志雲諸同志在海豐暗中去聯絡各鄉農友,但暴動是無益而有害,不主張暴動。

  (四)李勞工彭湃出發汕頭香港一帶去活動,惟廣州方面則尚未可去,恐怕被逆指為亂黨,致一網打盡,使農會再不能活動。即去,亦須絕對秘密。

  我們決定了這幾個辦法之後,湃與李勞工等即于次日秘密由陸豐赴汕頭,再由汕頭轉渡香港,去找林樹聲。林對王作新舉動極抱不平,對陳炯明則歎其無用,屢次電陳而陳亦不應。勞工和湃在港就住在黃毅辦事處。此處是陳炯明機關報辦事處,為陳秋霖陳伯華所時常來往,他們辦事在樓上,我們在樓下。在香港捐款是絕對不可能的;(一)識人少;(二)無人表同情。我和勞工同志一天無事,只有到人力車工人裡面去宣傳。香港人力車工人大多是海豐來的失業農民,其中也大半是農會的農友,一見我們非常親切,他們對於農會及對於在獄同志極為關心,乃發起募捐。當時有王大水君(此人由勞苦而變成香港的小商人)到群眾裡頭去演說,很受他的歡迎。

  車夫中捐款最少六仙,至多一元,以二三毫者為最多,大約捐了八十餘元,我們非常滿足,即寄回海豐去救濟了。

  此時陳秋霖陳伯華所辦的《香港新聞報》,第二三期攻擊海豐的農民運動,我們也做了一篇文章去辯駁他。

  我們在香港一個多月中,因海豐工作的關係及消息很靈通,算能指揮其活動。同時老隆方面林蘇時有來電報告一切。

  後林樹聲主張我們再向老隆跑一回,或可促陳炯明的注意,我們亦以為在香港久留是無用的,乃與勞工同志兩人渡汕向老隆進發。我們跑了一個星期的路,到了老隆,再見陳炯明。

  陳炯明很客氣的對我把手款茶。

  我問: 「陳先生,海豐農民被捕已數月,你去了幾次電報都不釋放,是何緣故?」

  陳說: 「這班紳士是很可惡的,膽敢打電來罵我受你的煽惑,數日前王作新來了一電,說:已判了半年監禁。」

  我: 「先生既然有命令叫他放,顯明是違抗命令,何以先生不取締他?」

  陳:「這完全是我的叔父及王先生(指王作新,王是陳炯明的夫子)所為,我是怕他的,你要知道,現在的『新社會』是『紳社會』不是『新社會』,是萬分難做的,此事等我到汕頭才和你辦,因我不日要到汕頭去。」

  我們: 「好了,等你回到汕頭也可。」

  陳: 「我這裡甚少人辦事,即有也不負責的,實在是內務欠人,你可在我處幫助,我回汕頭你也可以同我一齊回去。」

  我們此次來老隆,見陳炯明的態度更不對,足證明他是毫無能力的,是將近衰敗的軍閥。

  有一次他在機要課室與我們談論革命,他說:「中國最大的軍閥袁世凱,業已滅亡;其次是孫中山,哼!孫而不打倒,廣東無安寧日子;現在孫中山居然主張共產,與列寧同一錯誤。列寧是搶私為公的,我是主張化私為公的,現在中國最適合的是基爾特主張。」

  我們:「在中國現在不要說甚麼主義,最要緊的是解放全國多數農工群眾的痛苦。如能在實際上主張工農的利益,為中國大多數民眾謀幸福,切實革命的,我們應認他是好的!」

  陳聽後就走起身來,叫機要課員打電到惠州及香港海豐,說:「廣州兩楊已獨立……應速進攻,大約一星期內可進入廣州。」此時總司令部人員歡天喜地,燃炮飲酒,只有我們知道他是造謠惑眾。

  [16]本文在《中國農民》發表時,潮安寫作汕頭。

  [17]這裡的四人和下面的五人、三人有矛盾,但本文的各個版本均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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