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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節 「七五」農潮始末(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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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天將光,就早飯出發,臨行時我們送柴米錢一塊五角,給這位農夫,他接了錢之後,連同一張紙,等我將行時放在我的袋裡;我取起來看,那張紙寫著,其大意:「諸位先生是出來救窮人幫窮人做事,盡忠盡職,此銀斷不能取,故特奉還。並祝一路平安!」我們看了這張字即對他說:「我們做農會是應該的,不是救人,是窮人自救,我們不過受了大家命令,是喜歡如此做的,如你不收錢,我們只好永遠誓不經此地。」他見我們態度強硬也是難以為情的收起來。 我們起行,他送了很遠方回去。是日天氣較好,路覺得很爽快。可是山嶺重疊,一路總是上山和下山,中間是沒有平坦的路可行。我們所經過的鄉村,都是被陳炯明的軍隊所騷擾到十室九空的;有的人煙未絕的村莊,看見我們就關門閉戶,我們想找點茶喝都不可得,所過的墟場都成廢墟,淒涼滿目。我們一路飲小坑的水,或食青菜和生芋來充充饑。當我們過一個山嶺的時候,有一個村民,頭戴竹笠,挑著一擔東西約七八十斤,貿貿然來,望見我們就把竹笠和擔子掉去,向後如飛似的跑了。我們乃大聲呼:「我們不是軍隊!你不要駭怕!」我們越呼他跑得越快,我們恐他的東西失落,乃不得已自己挑起來,一面叫一面趕他,他跑到一個距離很遠的山尖嶺頂,就站著來看我們。我們搖手叫他回來,並將他一擔東西放在路上,指著叫道:「東西放在此地交還你,請你不要怕,我們不是賊,也不是兵!」我們就不理而去了。 我們今天跑了一天,都是穿山過嶺,我們所接近的都是森林和岩石,很大的天被山嶺遮成杯盆一樣。我們通通都不怕,只怕遇著老虎。 我們一路都沒平地可以坐坐轎,林甦同志唱唱歌曲和講講故事,也不覺何等辛苦。今晚五時,到了龍窩墟,住在一間小客棧的樓上,聽聞紫金縣長到了龍窩派提軍餉,墟中商家很不滿意。晚餐後,我們因蚊子多不能睡覺,乃出去外面散步,遇著警察把我們捉著說:「你們夜裡不穿鞋,也不穿屐,到底是不是盜賊?」我們說:「我們是海豐到老隆當兵的,故沒有帶鞋屐。」警察帶我們回客棧,叫我們不好夜裡出去。 次早(舊曆七月八日)五時飯後,把抬轎的四位農友留一位同行,余三位給以數元作路費,打發他回了去,我們四個人即向紫金城進發。此時身上沒有一文錢了,林甦同志說:「我身裡還有一隻鏢,到紫金城可以當,不怕無錢。」今日一路所過的景況同昨天差不多,不過少些山嶺。是晚到了紫金城,住在西門一個客棧,林甦同志就將金鏢取出來去當,不料當鋪早已止當了,林甦同志就想把他擺在街上去賣,那店主說:「此地人貧,誰要用金鏢呢?」林甦同志想押給店主,店主冷笑一笑:「要來做甚麼?」我們覺得失敗了,今晚如找錢不到,恐怕要被店主扣留。在這裡人地生疏,想來想去一點方法都沒有。我們這個時候,以為若沒有辦法不如到街上去走一走,做乞丐也是要幹的,留兩位在店中坐,林甦和我就出街去。剛剛走到城內,去看了一會,湃就對甦說:「喂!家族主義已經給我打死了好久,他的遺骸或可以利用來解決我們的問題!」甦同志說:「只要有利於我們的工作,能夠達到老隆,家族主義也不怕利用罷!」湃就指著壁上說:「呀!你看這一張紫金地方分庭的佈告,尾後寫著檢察彭某哩!這彭某從前曾到過海豐做過官的,和我的祖父是很好的,他時常到我的家裡來食飯,我很認得他,不知他認得我不;若我們入去找他,就可以向他借些錢用了。」甦同志說:「夜將深了,快些進行,免誤大事。」乃回去客棧,寫了一封信,向彭某借錢五元。彭某乃著人送一名片來,請我們去面商,他很親切就借五元給我們了。 次早發了店賬,就向河源境界之藍口方面進發,行了四天才到老隆。 我們到了老隆,即以海豐農民代表之資格去見陳炯明。陳炯明問: 「你們弄出了亂子呢!」 我們: 「亂子不是我們弄的,是他們(指王作新鐘景棠)弄的,陳先生你知道海豐的風災水禍大到怎樣呢?農民苦到怎樣呢?」 陳: 「大到怎樣,苦到怎樣,也是應當照舊例主佃來分割,斷不能任你們提出三成就三成,難道你是皇帝嗎?」 我們:「我們不是皇帝,相信你也不是皇帝,地主官廳也不是皇帝,為什麼滿清皇帝的舊例,陳先生都可以把他推翻了,而不是皇帝的分租舊例,我們不可以推翻呢,我們推翻凶年主佃分割的舊例,是很有道理的,不是糊塗的!我先問先生,業主和田佃是不是要很相愛的才對呢?是不是業主出田,佃戶出種的本錢,合起來,好象商家合股去做生意的一樣呢?」 陳道: 「這自然!」 我們:「但是生意做去,虧本或遇災難的時候,是不是要兩相吃虧才公道呢?譬如甲乙兩個股東,阿甲不管生意虧本不虧本,總是要取回自己的原額本錢,且要迫阿乙還他的利;阿乙此時本錢既已損失,又要還阿甲的利息,這豈不是不公平到極點嗎?」 陳: 「這是對的!」 我們:「地主一次過的買一丘田,交給農民去耕,農民就年年春春要用許多種子肥料,農具工食的費用,才會有穀生出來。所以地主以田為本錢,農民以種子肥料等耕田必要的東西為本錢,正如股東做生意一樣,但是遇著風災水禍的時候,地主的田——股本——是不會消滅的,農民投在地面的股本就沒有了。這個時候農民應向地主算賬,叫地主補回他的損失,不應該由地主倒來迫農民賠償他的利息,陳先生所主張的分割,就是把農民殘餘的血本讓一半給地主做利息。況兼海豐此次農民罹災,為海豐開天劈地以來未曾見過的,要主張農民和地主分割,不啻叫農民去死個淨盡罷了!所以農會主張三成繳納,還是昧著良心與地主妥協的,所以農民大會把他加上二個『至多』的字,說:『至多三成交納』,這是革去幾千年來地主苛刻農民的惡例,和先生趕走滿清皇帝同一個道理」! 最驕傲最自恃聰明的陳炯明,聽了這些話也點點頭,說:「是是!」 陳繼著說: 「喂!他們說你們在海豐造反,搜出很多尖刀鐵串和旗幟等,有其事嗎?」 我們:「你看在近今科學如此進步的時代,尖刀鐵串等可以造反嗎?農會有刀也有鐵串,可不是來造反,是來自衛的。刀固是可以殺人,同時也可以保護人;農會有刀,非但沒有殺人,更沒有造反!」 陳: 「我拿他們打來的電報給你看!」 (一)鐘景堂來電,略說: 「彭湃在縣召集農民土匪和買軍器,希圖謀亂,殊非總座發祥地(指海豐)之福也,應如何辦法,速電祗遵景棠叩」。 (二)海豐縣長王作新電,略謂:「彭湃林甦餘創之等,招集農民勾通土匪,私藏軍器,約於五日(即陽曆八月十六)早暴動,撲攻縣城,作新負有地方之責,乃於五日拂曉會同鐘師長部隊進攻匪巢,初匪猶開槍頑抗,幸士卒奮勇衝鋒,將匪擊敗,匪首彭湃已逸,當場捕獲匪徒楊其珊黃鳳麟洪庭惠等二十五人,並搜獲鐵串尖刀數十枚,旗幟印章委任狀手令等甚多,除將逃匪彭湃林甦餘創之等通緝外,特此奉聞,余容續報。王作新叩」。 我們看後說: 「陳先生信不信呢?」 陳: 「這我當然是不信的。」 我們: 「那麼請先生容納我們幾個要求: (一)釋放無辜被捕之農民; (二)電業主須照農民減租辦理; (三)恢復農會; (四)賠償損失。」 陳: 「你提出這樣多,更易惹起他們反對我,因為我的六叔都參加在內,我是很怕的,不如將第一條先做,如達到目的,再做第二條。」 我們: 「好!就請你辦第一條。」 陳炯明就入去他的房子裡,起草電報。 我們和陳炯明的機要課員說話,因他們都是舊同學,有點感情,該員等就取出海豐馬育航剛才打來的電報給我們看,大致說:「總座,前電諒達,彭湃兄做事有毅力,後輩中甚有希望,惟造尖刀鐵串未免忽略,以育意見,不如送湃兄留俄,異日必能為吾等之助,農會暫緩舉辦……。」 少頃,彭漢垣從海豐來了一電,略說: 「湃轉陳總司令鑒,農會被摧殘後,王作新派隊下鄉迫交會員證,每張數元,到處騷擾,又查封農民藥房,解散農民學校。糧業維持會下鄉迫租,群情激憤,若不設法制止,將必激成禍變,誠非桑梓之福也。」 陳炯明攜著電稿來給我看,其大略: 「海豐王縣長覽,凶年農民要求減租,事屬正當,業主要求分割,必令農民損失過重。農會提出三成交納,也不能一律如此;應組織農租公判會,業主農民各派代表參加。查邑中最公平者為呂鐵槎先生,可請其辦理,至於捕楊其珊等二十余人,查非聚眾擾亂治安,應即省釋,以免地方受害,並函知糧業維持會為要,炯明。」 我們看後就加上「農會及」三字於尾叚,改為「並函知農會及糧會維持會知照辦理」。——全文最要的就是,「查非聚眾擾亂治安,應即省釋」一句話。餘都是空的,這個電打去了,我們也認為滿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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