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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節 由赤山農會至海豐總農會


  這個時候,已經是十一年九月間了,加入的會員約五百餘人,是屬￿赤山(二十八鄉)為多,乃定於九月某日開赤山約農會成立大會,到會者全體會員,參加者有中學校長黎越廷,高小校長楊嗣震等演說,並推舉黃鳳麟等為會長,茶會後,各會員甚興高彩烈而散。自這成立會開後,益加影響到各鄉,請求加入者日漸加多,大約每日平均有十個人了。

  加入農會之手續,由其本人到農會祈請入會,並交二角銀為會費(本來入會是要入會金和年費或月費等,當時因為恐農民頭腦不易明白,致使入會者發生疑問,故定每年收二毫,較為簡單,而便其宣傳,俟將來各農民加入後,有相當的訓練,始為改變)。並由我們與之談話作宣傳,再給發一會證,其原形如下(以名片紙印的):

  海豐農民運動

  此時農會並發出有宣言(須待查檢)及農會利益(須待查檢),[8]兼之無論何日何夜,我們必到鄉村去宣傳。到了十月份,加入農會會員每日平均有二十人了。由赤山約而平崗約,銀鎮約、青湖約、河口約、西河約、公平約、舊墟約……十餘約,都成立了約農會,把縣城東西南北都包圍起來了。這個時候,我們就籌備成立海豐縣總農會。

  這個時候,農會就發起組織一個濟喪會,由會員自由加入,約百五十餘人,無論那個會員的父母或自己死了,由各會員挪出兩毫錢來濟喪。此方法宣佈後,第一日即有某會員的父親死了,各會員挪出兩毫錢,共約三十餘元,同時會友並往致祭,行送葬的禮節,農民益加歡喜。到了第五日,又有會員的父親死了,這個時候,濟喪會的會友無法負擔,乃先由農會代出,另日由濟喪會籌還。到了第七日,又有一個會員死了,再由農會代出三十元。這個時候,濟喪會會員嚇了一驚,成立未十天而死者五六人,倘繼續下去,如何辦法呢?乃開全體會員大會,宣告臨時停辦,俟農會財政充裕時,始繼續辦理。

  又辦了一間農民醫藥房,在海豐大街,由一熱心農民運動之西醫生某君擔任醫生,凡農會會員有病須藥者,准由該會員執會員證到來領藥,藥價僅收一半,非會員則全收。請診症者如遇會員,不取診費。並由該西醫之老婆擔任接生,凡遇會員不收接生費,僅取藥費一半,大約二三角錢。自是領藥接生者甚眾。甚至有非會員而借會員證去領藥者亦有之,乃在會員證中加數條規則以限制非會員借用,並規定會員證失落補領費二毫。

  到了民國十二年,新曆一月一日,乃海豐總農會成立大會,此時加入會員已達二萬家戶,以農會管轄下之人口計,有十萬人[9],以全縣人口比較,占全縣人口四分之一。是日各鄉代表到者共六十餘人。開會秩序:(一)主席宣佈開會理由,(二)各代表報告,(三)主席報告籌備經過,(四)演說,(五)選舉,(六)討論章程,(七)提議,(八)歡宴。結果選出彭湃為正會長,楊其珊為副會長,藍鏡清為財政,林沛為庶務,張媽安為調查……(其餘忘記)。總農會之組織圖表如下:

  海豐農民運動

  討論的問題是:總農會成立後必須增會費,查番薯市,糖市,菜脯埔市,地豆市,牛墟菜市,米市,柴市,豬仔市,草市,通通是農民的出產,每一個市的權力皆紳士土豪或廟祝所掌握,計番薯市每年至少亦有五百元之收入,倘各市算起來,每年收入可得三四千元,可否將該各市的權移在我們手裡?決議:我們欲握到市權,一定與紳士衝突,宜先與交涉,如紳士不肯將市權交出,我們就將番薯先移過別個地方,其餘各市亦相機進行,並限三日內進行。進行的步驟,先由農會制出一枝公秤,由農會派人到番薯市去管理。紳士大加反對。農會即佈告全縣農民,將番薯移過附近農會之處擺賣,絕對不准到原舊市擺賣,我們果得勝利,乃將該市收入,撥為農民醫藥房經費。

  農會的會旗,是用黑赤兩色分四聯合。此是因海豐前日各鄉各姓有黑紅旗之分別,時常發生械鬥,當械鬥殺人是很利害的,他的岳父或兄弟等是黑旗,自己是紅旗,也不客氣把他殺死。所以我們不用黑,也不用紅,用黑紅聯合旗,以當日械鬥的勇敢奮鬥的精神來幹革命,所以農民黑紅觀念從此打消了,共用一農旗。農會的印是用圓形的,因農民很怕四方印即官廳印,一印出來,就是剝削農民的告示,所以農會要使農民注意,乃用圓的。

  此時農會漸漸得到城市的中學生高小學生及較為覺悟的知識分子的同情,多來幫忙者,農會即給與宣傳工作,故此時之宣傳工作亦進步。宣傳之方法:(一)定期演講,即由各鄉訂定時期,由宣傳部派員前往宣傳。(二)是輪回宣傳,由宣傳員到各鄉去輪回宣傳。(三)是臨時演講,由農會通告各鄉會員,如遇各鄉有迎神賽會演戲等等,須於三日前報告農會,由農會派人前往宣傳。故各鄉來請求宣傳者甚眾,有應接不暇之勢。

  教育部的工作。農民怕新學如怕老虎,談起新學就變色。何以呢?(一)教育局系官廳性質,教育局下一訓令到鄉村去,農民先要敬奉局丁的茶錢,如教育局所限期間,該鄉不辦起來,就拿學董。(二)教育局完全不會指導農民辦教育。(三)農民無錢,教員又貴。(四)學生學費也昂。(五)農民子弟多勞動,以生活為緊,不暇去享受教育。有這幾個原因,迫他辦教育,就把他弄怕了。所以農會對於教育,打出一個新口號,叫做「農民教育」,即是辦農民學校。農民教育,是與新學不同,是專教農民會記數,不為地主所騙,會寫信,會珠算,會寫食料及農具的名字,會出來辦農會,便夠了。農民很贊成。而且替他請便宜教員,指定校舍,規定學生,讀書不用錢。他們多加喜歡。那末,學校經費從何而來呢?就是由該建立農民學校的鄉村,指定相當的耕地,作為學田。由學校向地主批耕,種子肥料由農會出錢,農具牛只人工由各入學學生的父兄分配工作去犁去抓去種,及至刈草時,則由先生率學生到學田去,把學生分為甲乙丙丁四隊,田草也分甲乙丙丁四段,每隊擔任刈一段來競爭,馬上就把草弄完了,而且學生也可習耕種的方法。到了禾將成熟,再由學生父兄去收割,除還地主租外,余的送給先生做薪金。這方法實行之後不一月,而農民學校之成立者十餘校,夜校也有數間,概由教育部指揮之監督之。自是與教育絕緣的農村兒童,有五百餘人得入學校讀書了。

  農業部的工作。因為我們不是農業專門家,所以對農業是無毫把握,而且農民在未減租及未得到永佃權以前,農民對於農業的改良,只有為地主行孝耳,看他們每因土地不是自己的東西,連肥料都不肯儘量放下去。有的肯下肥料的,倒因弄好了田出多了穀而惹起田主之加租,所以不如不下還好!海中有一個蠶桑局,每年花費了不少的錢,時時去勸農民種桑,農民皆因怕地主之干涉,及恐怕失敗無租谷交還田主之故,皆不敢去種,即外洋的肥料也不敢試用,由這點看來地主的土地所有權是很妨礙農業的發展,至如要整理耕地等更是不容易的事了!但是我們要養成農民有公共的觀念,乃由農會發起種山松。因各鄉村前後都有大小的山,這些山是毫無樹木的,城市的資本家想去種山,農民多不肯,而農民本身又無能力,乃決由農會出資買松苗,農會會員出工去種,將所有的山松,歸為全縣農民之公有財產,到有利可得的時候,那負擔作工的得多一點分配。一舉辦之後,各鄉有山的都歡迎農會去種。並且種下去的山松,不要甚麼森林警察,因農民個個都是警察,如有遇火,附近農民便會去救,甚為得法,我們當時計劃三年內就可把全縣的童山變成綠色的樹林,關於水患也可減少。

  仲裁部的工作呢?就是做個和事佬,但是我們能夠在和一件事的時候,來攻擊現社會的私有財產制度之罪惡。據該部所報告的案件:

  海豐農民運動

  該部所統計,婚姻案為最多,如離婚入贅發生衝突,夫老妻少以致衝突,姦淫,拐帶,嫁妻,其中又以入贅發生衝突為多。

  衛生部的工作。即上述農民醫藥房接生等之事,據該部的報告所醫之症如下:

  海豐農民運動

  [10]

  該部所用的藥料,以金雞臘散為最多,次為皮膚病藥。

  海豐總農會在這個時期,已經入于極盛之狀況。海豐此時期之執政者——縣長,為陳炯明最親信之翁桂清,他不贊成農會,也不敢解散或禁止農會,所以我們得以比較自由發展,農會至此,亦有相當的力量。惟我們對內(農民)的口號:一,減租;一,取消「三下蓋」;三,取消「夥頭雞」「夥頭鴨」,取消「夥頭錢米」;四,不給陋規與警察。對外的口號:一,改良農業;二,增加農民智識;三,作慈善事業。但是我們對於實行減租一層,預備五年的訓練之後實行,目前不能做到。

  光陰很快的,舊曆十二年的元旦來了,各鄉的獅子曲班都來慶祝,農會就發起一海豐全縣農民新年同樂會,在舊曆正月十六日開會,是日各鄉的旗幟鼓樂很多,獅子曲班等都有,會場在橋東林祖祠門口的草埔,到會者會員六千余人,非會員來參加者三千餘人。開會次序:(一)奏樂,(二)主席宣佈開會理由,(三)演說,(四)歌曲,(五)舞獅子,(六)高呼農民萬歲,(七)燃炮。當時演說者:彭湃,黃鳳麟,楊其珊等,謂無產的民眾們未得到革命以前,無年可樂,因為過年的時日,就是剝削者迫債的時日,我們有苦可聯,而無歡可聯,不過我們借這個機會來表示我們的群眾有幾多給敵人看看,並喚起我們革命的精神,準備殺敵,所以各人的感情非常沉痛,又非常快樂。計是日加入農會已發會證者二千餘人,收會金四百餘元,極一時之盛。自後入會者亦日以百計,農會接洽新會友者有應接不暇之勢,每日農友到來農會問事坐談入會者約三百餘人,會務實在多忙極了。

  可是此時惹起了地主的注意,他們對人說:「我(地主自稱)以為他們是弄不成功的,是車大炮的,不料現在竟有其事!」有一地主兼大紳士者陳月波,即謀撲滅農會,謂農會為實行共妻共產,時適鐘景棠不知在何處打敗戰,帶著百餘個殘兵回海豐,陳月波即以解散農會為請。鐘答:「我雖有兵,我的兵『引火不足他吃煙』,不理了。」陳遂無法。

  陳月波者,即前廣東教育廳長陳伯華公路局長陳達生之兄也,此人在海豐的勢力可說陳炯明以外,就是他了。可是他是最迷信鬼神的,天天都是求神拜佛祈禱農會消滅,過了不久,即舊曆正月尾二月初的時候,於是地主和農民第一次開始衝突。

  [8]參見本書第15頁。

  [9]此處數字與本書第25—26頁的農會統計數字不一致。

  [10]這裡的統計數字不確切,但本文的各個版本均如此。疑「百分之三十」為「百分之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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