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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中日戰爭之我見 醞釀中的風暴(3)


  廣田及其繼承者們抨擊蔣介石和國民黨「挑起反日情緒」,這種指責的可笑與可悲性只有那些從開戰前的歲月過來的人才能真正體會得到。1936年2月20日南京發佈的禁止遊行示威的命令,立即扼殺了爆發於一月份的遍及全國的學生大規模反日聚會,命令包括下列四條:

  1.對任何擾亂社會秩序、煽動鬧事、破壞交通設施的企圖,任何危及民國安全的行動,治安軍隊和警察將使用武力或其他有效措施加以鎮壓。

  2.任何人若被發現以任何形式宣傳、鼓動他人從事上述犯罪行為的,無論是通過文字、圖畫、演講,還是任何其他形式,都將被當場逮捕,如有反抗,治安人員則可用武力或其他方式迫其就範。

  3.旨在擾亂社會安定和秩序、蠱惑人心的遊行集會,將由有關的治安軍隊或警察予以解散;遊行集會的首要分子以及任何拒不解散的人,都必須予以逮捕。

  4.任何人如若藏匿或收留上述條款中的違法分子,或幫助他們逃跑,將被逮捕。


  正是在這種所謂針對「危及國家安全罪」的「緊急狀態法」的庇護下,復旦的學生在法令頒佈的第二個月便被合法地逮捕了。1936年我在《中國新聞輿論史》(芝加哥大學版)一書的「新聞檢查」一節中不得不這樣寫道:

  新聞的例行檢查,意味著政府認為只有這樣才能不受來自出版社或其他人們的「干擾」,從而行使國家的職責。當一個政府無論是軍事還是外交上都正在從一個勝利走向另一個勝利的時候,人們當然就不在乎把他們的嘴巴閉上;然而,當政府節節敗退,屬￿整個民族的版圖日漸減少,人民卻不能講話,新聞媒介的嘴巴也被封上了的時候,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新聞長期受到檢查,結果自然是人民會普遍產生玩世不恭和沮喪情緒。統治者總是一再呼籲人民在民族危急關頭保持「鎮靜」。這在東方傳統裡是再貼切不過的字眼,但是當這種漂亮的「鎮靜」保持得太久了的時候,當人們感到自己什麼都不能做,什麼都不能說,國破家亡,自己卻于事無補時,這種「鎮靜」就與玩世不恭者的麻木不仁已相差無幾了。

  我還寫道:

  有一個事實是如何強調也不過分的:說今天的中國人還是30年前的中國人,這是謊話;僅僅因為在新聞媒介中,或者在公開活動中,看不到人們有任何反抗行為,儘管自己的國土一天天地被吞食掉,僅僅因為這一點就說中國人對國事「漠不關心」,這也不符合事實。

  事實上,任何一個不及蔣介石政府那麼「強大」的政府都不可能既將人民的抗日活動和抗日情緒壓制到這種地步,同時卻又能保持住自己的政權,並生存了下來。成千累萬傲慢的日本士兵、海員、麻醉品商人,深入到了遠至四川那樣的內地鄉村,而那些歲月裡,除了滿洲之外,全國只有6個日本人被殺死!這本身就是奇跡。僅看數據即可證明中國長城內的日本人與在滿洲的日本人相比,是受到了更好的保護,生命安全更有保障:前者在1936年的死亡率僅僅是後者的三百三十分之一,即便我們設想滿洲和中國其他地方的版圖一樣大,這個數字也是驚人的!

  如果有什麼人能夠獲得「煽動」抗日的殊榮,那麼這個人肯定不是蔣介石的政府,這一點廣田是再清楚不過的了。將簡單的事實公之於眾是令人痛苦的事情,然而卻也不無益處。情報司的頭目認為我在《中國新聞輿論史》一書裡陳述的事實真相是往中國人臉上抹黑,這個小官僚甚至還恐嚇我說,在我回國時不讓我下飛機。現在他應當感到高興,因為我這裡收集了一些毋庸置疑的,用官方文件證明了的事實,來回答廣田的責難,國民黨應該被洗清一切煽動反日情緒的罪名。因為這種情緒無論過去還是現在都只能由日本人負責。民族抵抗的決心是深深地紮根在民眾心中的,而不是政府領導人為地煽動起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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