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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一


  「如果他對他的事感到緊張,那有什麼不對?也沒什麼好奇怪的,也許他是急著想使自己能配得上你。艾絲,你還年輕,不懂男孩子的心理,這也許還是好的象徵呢?年輕的男子在他深愛的女孩子面前都會有些害怕,而你又是一個不尋常的女孩。我相信他在默默地崇拜你,至於他試著在表現什麼,我就不太清楚了。艾絲,你才二十一歲,不要犯下一般女孩子常常犯的錯誤,尤其是你無法作決定的時候。我看得出來他非常聰明。」

  「是的,他的確很聰明。」

  「他既聰明、又認真、又奇特,而且他還愛著你,還想要些什麼?」

  現在,艾絲對湯姆的感覺也改變了。湯姆越是無法確定他自己,艾絲就越肯定自己需要他,也害怕自己會失去他。前一陣子她確實地瞭解他所要的,但是她無法作決定。而現在她從湯姆的自我壓抑中,使她直覺意識到如果生命中沒有他將會全部改觀,她明白了湯姆對自己來說有多麼重要。她並不是從冷靜而理智的分析中瞭解自己需要他,而是從內心深處發出來的。她抬頭看到楊太太信心十足的樣子,艾絲很高興能有人幫助她作決定。

  「他為什麼不帶你出去玩呢?」楊太太問。

  「也許他太忙了,他在週末裡根本走不開。我們以前常利用星期天一起出去散步的。」

  「你為什麼不先提議呢?」

  「我不要,女孩子不應該先開口的,一定要他邀請我才行。」

  現在,如果湯姆找她一起在細雨中漫步,或快樂地去郊遊的話,她會把什麼事情都丟在一旁,跟他一起走。但是湯姆最近都不邀請她了。

  「你在不在乎他來自一個洗衣工的家庭?」楊太太問。

  「我並不在乎。」

  「你母親呢?」

  「我知道她也不會在意這點。楊太太,我母親有點兒像你。」

  「如果我是你母親的話,我會勸你接受他。」

  「我會再寫一封信給母親,告訴她你的看法。我去把我母親的來信拿來給你看。」

  艾絲把一些信拿給楊太太看,這些信她都沒有讓湯姆看過。母女兩人的通信,除了稱呼外簡直就像朋友的通信。

  「我的孩子,你寄給我的快照中的這個男孩子,長著一對好耳朵,下巴也很端正。我實在為你的事情擔心。我不知道你會傻得去愛他,還是傻得去拒絕他——可能前者要好些。能夠傻一次也不錯。我想每個年輕的女孩,有的時候也應該有些傻傻的念頭。當我是年輕的女孩時,我傻傻地跟你父親結了婚,至今猶未後悔過。如果你在當傻女孩的時刻中,覺得很快樂的話,那麼你就告訴他你願意嫁給他。不要顧慮我,難道在你的一生當中,媽媽都能永遠地跟你住在一起嗎?」

  楊太太覺得這封信很有趣。艾絲說:「你知道了吧!這就是我的母親,你不會是因為她的看法而愛上她嗎?」艾絲笑著說,她來美國時父母到船上來送行,母女兩個哭了大概有半個鐘頭之久,都捨不得離開對方。

  在另一封信中,她的母親寫著:

  「你在信中問我傻和瘋有什麼不同,下面就是我的答案:『傻』是一種快樂的感覺,好比喝酒喝到微醉之處;而『瘋』呢,就好比酩酊大醉了。你若覺得比平常都要快樂些,這是一種溫馨的感覺。我的孩子,千萬不要昏了頭。你說他是:『多麼好』——這點令我懷疑,你可能就在『瘋』的邊緣上了。如果你慢慢地啜飲這杯酒,它除了使你覺得溫暖與舒適外,並無不良的影響,那麼你就啜飲下去。這必然是一杯好酒,也是能持久不變的美麗愛情。千萬不要被電影中男女主角的瘋狂戀愛所影響。我希望你所結交的男朋友不是這種愛人。我很高興他是在光天化日之下跟你求婚,而不是在月光之下。這表示他在向你求婚之時,頭腦很清楚,也表示你即使在大太陽之下,仍然是美麗的。」

  當楊太太看完信後,艾絲小心地把信折好拿回她的房間去時,她發現艾絲臉上煥發著她以前從未看過的甜蜜光彩。她很瞭解為什麼艾絲想和這樣的一個母親住在一起。

  四

  楊太太安排了湯姆可以離開餐館的一天邀請他去吃晚飯。

  「艾絲,來!唱首歌給我們聽。」楊太太在晚餐後說。

  楊太太家中沒有人聽爵士樂,艾絲對此也不太瞭解,她知道湯姆也不喜歡它。她只知道一些已經不屬￿當代的老流行歌曲。上一代的人們並不需要現代瘋狂的節拍,他們只喜歡一些調和而細緻的音調與旋律。他們的音樂中不需要瘋狂的鼓聲與忽高忽低的薩克斯風,演唱者更不用窮抖著膝蓋來掩飾本身的音癡,也不必藉此造成聽眾的錯覺,認為歌手真地與歌融為一體了,事實上他自己對爵士樂也不甚瞭解。從音樂可以看出一個時代的概況,它反映出人們的感情與他們所渴盼的東西。爵士音樂崛起于現代,而人們也需要它。它和汽車、海明威的「殺手」,以及「迷失的一代」,同為二十世紀的產物。事實上並不是人們開始喜愛爵士樂,而是人們開始活在爵士樂中,他們別無選擇,漸漸適應了爵士樂的節拍不分,段落不明,不能引起共鳴的搖滾節奏,儘管湯姆是在美國長大的,而爵士樂仍是他所不能瞭解的東西之一。他有一次帶著艾絲到百老匯的戲院中聽一個著名的爵士樂隊的演奏,他不知道觀眾如何會對此瘋狂給予如雷的掌聲。

  「他們真地喜歡它呢!」艾絲覺得很驚奇。

  「他們看起來是很喜歡爵士樂。如果你要叫一個三歲大的小孩聽音樂,你該怎麼辦?他一點兒都不會注意音樂。你要怎樣做才能吸引他的注意力呢?先製造出一些噪音,他就會開始注意了。你可以把高的音弄得非常尖銳,低的音弄得很低沉,伸縮喇叭就是這麼回事。然後扯起喉嚨叫出你所知的最富戲劇性的聲音,反正能使那個小孩清楚地聽到就是了。然後抖著膝蓋使你自己看起來很滑稽,墊著腳尖蹲踞著,把手豎在耳朵旁模仿驢子的驢像。小孩就會高興地拍著手笑個不停。這就是爵士樂隊在臺上所做的,而且也產生了他們預期的效果,彷佛所有的觀眾都是三歲大的孩子一樣。」

  艾絲並沒有受過訓練,但是在這個不算大的房裡,她的歌聲顯得很輕快柔和。她喜歡一些甜蜜、感傷、充滿感情而低沉的古老歌曲。像carry me back to old virginny(《帶我回到昔日的維吉尼亞去》),whispering hope(《細訴的希望》),和一首solvejg』s song( 《索爾未格之歌》),尤其是最後一首歌的結尾處她唱得很好。

  The winter may go and the spring may die,天不久留春天會離開,

  The spring may die;春天會離開;

  The summer may fad and the year may fly,夏日會消逝歲月會飛馳,

  The year may fly;歲月會飛馳;

  But thou art surely coming,我相信你會來,

  I know thou』it be mine!我知道你終屬￿我!

  My troth I had plighted,I』m waiting ever thine,我始終不渝忠誠地在等待,

  I』m waiting everthine!忠誠地在等待!

  當她在唱a resolve(一個決心)時,她半認真半表演地唱著:I can die,I can die。她唱得最動聽的時刻是她對著自己輕哼,渾然忘我的時候。

  她不是為湯姆或為任何人唱歌,她為自己唱著而且陶醉在自己所營造出來的氣氛中。湯姆靜坐在一旁皺著眉頭,好像在聽著,但他是心不在焉地胡思亂想著。她對艾絲歌聲很欣賞,但他更意識到她良好的家世,而他現在真恥于出身於一個洗衣工的家庭。

  楊太太要艾絲也唱一些中國民歌。她就換了一種唱歌的方式,來提高大家的興致。她側坐了下來拿出手帕來當道具,這是純中國式的演唱法。她用微弱的聲音唱著,這使湯姆想起來她跟他學英文時的情景。這首歌的曲調和歌詞都很悲傷,是一首典型的中國民歌。

  小白菜呀,地裡黃呀!
  七歲整呀,沒了娘呀!
  好好跟著,爹爹過呀!
  只怕爹爹,娶後娘呀!
  娶了後娘,三年整呀!
  生個弟弟,比我強呀!
  弟弟吃肉,我喝湯呀!
  拿起飯碗,淚汪汪呀!

  「你覺得怎樣?」等湯姆離開後,艾絲問楊太太,「湯姆根本沒在聽。他不快樂,他在想心事,而且他看起來很不自然。」

  「不要擔心,我來替你辦。他目前很失意,而且他的失意全部都寫在臉上了。」

  「你是說……」

  「湯姆的不快樂是因為你拒絕他。」

  「你確定嗎?」

  「絕對錯不了的。」

  艾絲很高興有楊太太來替她拿主意,可是等她上床後,她覺得迷惘了好一陣子,後來才在啜泣中睡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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