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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愛農(3)


  報館案[22]是我到南京後兩三個星期了結的,被一群兵們搗毀。子英在鄉下,沒有事;德清適值在城裡,大腿上被刺了一尖刀。他大怒了。自然,這是很有些痛的,怪他不得。他大怒之後,脫下衣服,照了一張照片,以顯示一寸來寬的刀傷,並且做一篇文章敘述情形,向各處分送,宣傳軍政府的橫暴。我想,這種照片現在是大約未必還有人收藏著了,尺寸太小,刀傷縮小到幾乎等於無,如果不加說明,看見的人一定以為是帶些瘋氣的風流人物的裸體照片,倘遇見孫傳芳[23]大帥,還怕要被禁止的。

  我從南京移到北京的時候,愛農的學監也被孔教會會長的校長設法去掉了。他又成了革命前的愛農。我想為他在北京尋一點小事做,這是他非常希望的,然而沒有機會。他後來便到一個熟人的家裡去寄食,也時時給我信,景況愈困窮,言辭也愈淒苦。終於又非走出這熟人的家不可,便在各處飄浮。不久,忽然從同鄉那裡得到一個消息,說他已經掉在水裡,淹死了。

  我疑心他是自殺。因為他是浮水的好手,不容易淹死的。

  夜間獨坐在會館裡,十分悲涼,又疑心這消息並不確,但無端又覺得這是極其可靠的,雖然並無證據。一點法子都沒有,只做了四首詩[24],後來曾在一種日報上發表,現在是將要忘記完了。只記得一首裡的六句,起首四句是:「把酒論天下,先生小酒人,大圜猶酩酊,微醉合沉淪。」中間忘掉兩句,末了是「舊朋雲散盡,餘亦等輕塵。」

  後來我回故鄉去,才知道一些較為詳細的事。愛農先是什麼事也沒得做,因為大家討厭他。他很困難,但還喝酒,是朋友請他的。他已經很少和人們來往,常見的只剩下幾個後來認識的較為年青的人了,然而他們似乎也不願意多聽他的牢騷,以為不如講笑話有趣。

  「也許明天就收到一個電報,拆開來一看,是魯迅來叫我的。」他時常這樣說。

  一天,幾個新的朋友約他坐船去看戲,回來已過夜半,又是大風雨,他醉著,卻偏要到船舷上去小解。大家勸阻他,也不聽,自己說是不會掉下去的。但他掉下去了,雖然能浮水,卻從此不起來。

  第二天打撈屍體,是在菱蕩裡找到的,直立著。

  我至今不明白他究竟是失足還是自殺[25]

  他死後一無所有,遺下一個幼女和他的夫人。有幾個人想集一點錢作他女孩將來的學費的基金,因為一經提議,即有族人來爭這筆款的保管權,──其實還沒有這筆款,大家覺得無聊,便無形消散了。

  現在不知他唯一的女兒景況如何,倘在上學,中學已該畢業了罷。

  十一月十八日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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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報館案:指王金髮所部士兵搗毀越鐸日報館一案。時在一九一二年八月一日,作者早已于五月離開南京,隨教育部遷到北京。這裡說「是我到南京後兩三個星期了結的」似有誤,也許作者以最初的查禁時間說起。

  [23] 孫傳芳(1885─1935):山東曆城人,北洋直系軍閥。一九二六年他任蘇浙閩皖贛五省總司令時,曾以保衛禮教為理由,下令禁止上海美術專門學校以人體作為素描的模特兒。

  [24]做了四首詩:作者哀悼范愛農的詩實際上發表了三首,最初發表在一九一二年八月二十一日紹興《民興日報》上,後收入《集外集》。

  [25] 是失足還是自殺:范愛農在一九一二年陰曆三月二十七日寫給作者的信中說:「如此世界,實何生為?蓋吾輩生成傲骨,未能隨波逐流,惟死而已,端無生理。」因此作者懷疑他可能是投湖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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