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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5年12月4日致王冶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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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秋兄: 昨得十一月廿八日函;前一函並令郎照相,亦早收到,看起來簡直是一個北方小孩,蓋服裝之故。其實各種舉動,皆環境之故,我的小孩,一向關在家裡,態度頗特別,而口吻遂像成人,今年送入幼稚園,則什麼都和普通孩子一樣了,尤其是想在街頭買東西吃。 《新文學大系》是我送的,不要還錢,因為幾張「國幣」,在我尚無影響,你若拿出,則冤矣。此書約編輯十人,每人編輯費三百,序文每〔千〕字十元,化錢不可謂不多,但其中有幾本頗草草,序文亦無可觀也。 《雜文》〔1〕上海聞禁售,第二本恐不可得,但當留心覓之。 對於《題未定草》,所論極是,世上實有被打嘴巴而反高興的人,所以無法可想。我這裡也偶有人寄罵我的文章來,久不答,他便焦急的問人道:他為什麼還不回罵呢?蓋「名利雙收」之法,頗有多種。不過雖有弊,卻亦有利,此類英雄,被罵之後,于他有益,但于讀者也有益=於他又有損,因為氣焰究竟要衰一點,而有些讀者,也因此看見那狐狸尾巴也。 張英雄新近給我一信,又有《文學導報》〔2〕徵稿之印刷品寄來,編輯者即此英雄,但這回大約沒有工夫回答了。 《果戈理選集》,想于明年出全,我所擔任的還有一本半〔3〕,而一個字也沒有,因為忙於打雜;現在在做以神話為題材的短篇小說〔4〕,須年底才完。《陀氏學校》〔5〕的德文本,我沒有了,在希公〔6〕統治之下,出版者似已搬到捷克去,要買也不容易,所以總不見得翻譯。另外也還有幾本童話在手頭,別人做的,很好,但中國即譯出也不能發賣。當初在《譯文》投稿時,要有意義,又要能公開,所以單是選材料,就每月要想幾天。 《譯文》至今還找不到出版的人,自己們又無資本,所以還擱著。已出的一年,兄有否?如無,當寄上,因為我有兩部,即不送人,後來也總是幾文一斤,稱給打鼓擔的。 至於講五四運動的那一篇文章〔7〕,找不出。以前似忘記了答覆,今補告。 專此布達,並頌時祉。 樹上十二月四夜。 注釋: 〔1〕《雜文》「左聯」東京分盟主辦的文學月刊,先後由杜宣、勃生(邢桐華)編輯。一九三五年五月在日本東京創刊(國內由群眾雜誌公司發行),第四號起改名《質文》,一九三六年十一月停刊,共出八期。 〔2〕《文學導報》文學月刊,張露薇編輯。一九三六年三月創刊,一九三七年二月出至第六期停刊。北平清華園文學導報社出版。 〔3〕指《果戈理選集》中的《鼻子及其他》和《死魂靈》第二部殘稿。按《鼻子及其他》未出版,《死魂靈》第二部殘稿併入《死魂靈》第一部出版。 〔4〕以神話為題材的短篇小說指《故事新編》中的《出關》、《采薇》和《起死》等。 〔5〕《陀氏學校》即《以陀思妥耶夫斯基命名的勞教學校》,又名《流浪兒共和國》,蘇聯班台萊耶夫和別雷赫合著的長篇兒童小說。 〔6〕希公指希特勒。 〔7〕指《「五四」運動的檢討——馬克思主義文藝理論研究會報告》,丙申(沈雁冰)作,載上海《文學導報》第一卷第二期(一九三一年八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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