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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3年11月10日致曹聚仁


  聚仁先生:

  我要奉托一件事——《大業拾遺記》〔1〕雲,「宇文化及〔2〕將謀亂,因請放官奴,分直上下,詔許之,是有焚草之變。」煬帝〔3〕遇弑事何以稱「焚草之變」〔4〕?是否有錯字?手頭無書,一點法子也沒有。先生如有《隋書》〔5〕之類,希一查見示為感。

  此上,即請

  著安

  魯迅啟上

  十一月十日

  〔1〕《大業拾遺記》傳奇,一名《隋遺錄》,原名《南部煙花錄》二卷,題唐顏師古撰,當為宋人作。

  〔2〕宇文化及(?~619)隋代代郡武川(今屬內蒙古)人,煬帝時任右屯衛將軍。大業十四年(618)與司馬德戡發動兵變,殺死煬帝,立秦王楊浩為帝,自為大丞相。

  〔3〕煬帝即隋煬帝楊廣(569~618)。

  〔4〕「焚草之變」事見《隋書。宇文化及傳》:宇文化及與司馬德戡謀叛時,置兵江都城外,「至夜三更,德戡於東城內集兵,得數萬人,舉火與城外相應。(煬)帝聞有聲,問是何事,虔通偽稱:『草坊被燒,外人救火,故喧囂耳』。中外隔絕,帝以為然。」遂被殺。按《中國小說史略·宋之志怪及傳奇文》中介紹《大業拾遺記》時,講到「焚草之變」。魯迅為答覆日譯者增田涉的詢問,故函請曹聚仁代查。

  〔5〕《隋書》紀傳體隋代史,共八十五卷,唐代魏征等編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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