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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0年9月3日致李秉中


  秉中兄:

  來信收到。結婚之後,有所述的現象,是必然的。理想與現實,一定要衝突。

  以譯書維持生計,現在是不可能的事。上海穢區,千奇百怪,譯者作者,往往為書賈所誑,除非你也是流氓。加以戰爭及經濟關係,書業也頗凋零,故譯著者並蒙影響。預定譯本,成後收受,現已無此種地方,即有亦不可靠。我因經驗,與書坊交涉,有時用律師或合同,然仍不可靠也。

  青木正〔1〕兒的《明清戲曲史》,我曾一看,確是好的。但此種大部,我所知道的書局,沒有能收受的地方。此地的新書坊,大都以營利(而且要速的)為目的,他們所出,是稿費廉的小書。

  我近來不編雜誌;仍居上海,報載為燕京大學教授,全系謠言。

  迅上 九月三日

  〔1〕《明清戲曲史》即《中國近世戲曲史》,一九三〇年京都弘文堂書房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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