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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0年5月24日致章廷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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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塵兄: 在很以前,當我收到你問我關於「徐夫人」的信的時候,便發了一封回信,其中也略述我的近狀。今天收到你廿二的來信,則這一封信好像你並未收到似的。又前曾寄《萌芽》第四期,後得郵局通知,雲已被當局扣留。我的寄給你這雜誌,可以在孔夫子木主之前起誓,本來毫無「煽動」之意,不過給你看看上海有這麼一種刊物而已。現在當局既然如此小心,勞其扣下,所以我此後就不再寄了。 杭州和北京比起來,以氣候與人情而論,是京好。但那邊的學界,不知如何。兄如在杭有飯碗,我是不主張變動的,而況又較豐也哉。譬如倘較多十分之六,則即使失了飯碗,也比在北京可以多玩十分之六年也。但有一個緊要條件,總應該積存一點。 《駱駝草》〔1〕已見過,丁武當系丙文〔2〕無疑,但那一篇短評,實在晦澀不過。以全體而論,也沒有《語絲》開始時候那麼活潑。 捉人之說〔3〕,曾經有之,避者確不只達夫一人。但此事似亦不過有些人所想望,而未曾實行。所以現狀是各種報上的用筆的攻擊,而對於不佞獨多,搜集起來,已可以成一小本。但一方面,則實於不佞無傷,北新正以「畫影圖形」的廣告,在賣《魯迅論》〔4〕,十年以來,不佞無論如何,總于人們有益,豈不悲哉。 這幾年來又頗懂得了不少的「世故」,人事無窮,真是學不完也。伏園在巴黎唱歌,想必用法國話,我是——恕我直言——連伏園用紹興話唱歌,也不信其學得好者也。 迅上 五月廿四日 斐君小燕諸兄均此致候不另,景宋附問好。 注釋: 〔1〕《駱駝草》週刊,一九三〇年五月在北京創刊,主要撰稿人有周作人、徐祖正、馮文炳等。一九三〇年十月出至第二十六期停刊。 〔2〕丙文指馮文炳(1901~1967),筆名廢名,湖北黃梅人,作家。那一篇短評,即《「中國自由運動大同盟宣言」》,載《駱駝草》週刊第一期(一九三〇年五月十二日),署名丁武。 〔3〕捉人之說指國民黨當局開具黑名單準備大逮捕的事。參看300920信及其注〔6〕。 〔4〕《魯迅論》關於魯迅及其作品的評論文集,李何林編,一九三〇年四月上海北新書局出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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