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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7年8月17日致章廷謙


  矛塵兄:

  日前寄一函,意專在阻止將敝稿送于姨副〔1〕,故頗匆匆。這幾天我是專辦了收束伏翁所辦的書店〔2〕一案,昨天弄完了,除自己出汗生痱子外,還請幫忙人吃了一回飯,計花去小洋六元,別人做生意而我折本,豈不怪哉!

  遙想一月以前,一個獐頭鼠目而赤鼻之「學者」,奔波於「西子湖」邊而發揮咱們之「不好」,一面又想出起訴之「無聊之極思」來,湖光山色,辜負已盡,念及輒為失笑。禹是蟲〔3〕,故無其人;據我最近之研究:迅蓋禽也,亦無其人,鼻當可聊以自慰歟。案迅即卂,卂實即隼之簡筆,與禹與禺,也與它無異,如此解釋,則「準」字迎刃而解,即從水,隼聲,不必附會從「淮」之類矣。我于文字亦頗有發明,惜無人與我通信,否則亦可集以成「今史辨」也。

  近偶見該《古史辨》,驚悉上面乃有自序一百多版。查漢朝欽犯司馬遷,〔4〕因割掉卵瞅而發牢騷,附於偌大之《史記》之後,文尚甚短,今該學者不過鼻子紅而已矣,而乃已浩浩洋洋至此,殆真所謂文豪也哉。禹而尚在,也只能忍氣吞聲,自認為並無其人而已。

  此地下半年之中大文科,實即去年之廈大而攆走了鼻所不喜之徒,而傅乃大貼廣告,謂足為全國模範。不過這是半月以前的事,後來如何,須聽下回分解矣。我諸事大略已了,本即可走,而太古公司洋鬼子,偏偏罷工,令我無船可坐;此地又漸熱,在西屋中九蒸九曬,煉得遍身痱子。繼而思之,到上海恐亦須擠在小屋中,不會更好,所以也就心平氣和,「聽其自然」,生痱子就生痱子,長疙瘩就長疙瘩,無可無不可也。總之:一有較便之船,我即要走;但要我苦心孤詣,先搬往番鬼所管之香港以上郵船,則委實懶於奮發耳。好在近來鼻之起訴計劃,當亦有所更改或修正,我亦無須急急如律令〔5〕矣。

  《語絲》中所講的話,有好些是別的刊物所不肯說,不敢說,不能說的。倘其停刊,亦殊可惜,我已寄稿數次,但文無生氣耳。見新月社〔6〕書目,春台及學昭姑娘俱列名,我以為太不值得。其書目內容及形式,一副徐志摩式也。吧兒輩方攜眷南下,而情狀又變,近當又皇皇然若喪家〔7〕,可憐也夫。

  迅 八,十七。

  斐君兄及小燕弟均此致候。

  注釋:

  〔1〕姨副戲指杭州《三五日報》副刊。《詩經·召南·小星》:「闒彼小星,三五在東。」舊注認為「小星」指「妾」(姨太太)。

  〔2〕伏翁所辦的書店指孫伏園倡議開辦的北新書屋。

  〔3〕禹是蟲顧頡剛在《努力》增刊《讀書雜誌》第九期(一九二三年五月)發表《與錢玄同先生論古史書》一文(後收入《古史辨》第一冊),認為夏禹是「蜥蜴之類」的蟲。

  〔4〕司馬遷指司馬遷(約前145~約前86),字子長,夏陽(今陝西韓城南)人,漢代史學家和文學家。曾任太史令。所著《史記》為我國著名的紀傳體史書。他曾因為李陵辯護而獲罪下獄,受宮刑。魯迅在遷旁加蟲字,是對顧頡剛認為禹是「蜥蜴之類」的諷刺。

  〔5〕如律令原為漢代公文常用語,意思是如法律命令,必須迅速進行。道士仿效,用於符咒的末尾。

  〔6〕新月社以一些資產階級知識分子為核心的文學和政治團體,約成立於一九二三年,其主要人物為胡適、徐志摩、梁實秋、羅隆基等,取名于泰戈爾的詩集《新月集》。一九二七年該社分子多數南下,在上海創辦新月書店,一九二八年三月發刊綜合性的《新月》月刊,進行反共和反對革命文學的活動。

  〔7〕皇皇然若喪家《孔子家語》:「纍纍若喪家之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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