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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婦女解放


  孔子曰:「唯女子與小人為難養也,近之則不遜,遠之則怨。」女子與小人歸在一類裡,但不知道是否也包括了他的母親。後來的道學先生們,對於母親,表面上總算是敬重的了,然而雖然如此,中國的為母的女性,還受著自己兒子以外的一切男性的輕蔑。

  辛亥革命後,為了參政權,有名的沈佩貞女士曾經一腳踢倒過議院門口的守衛。不過我很疑心那是他自己跌倒的,假使我們男人去踢罷,他一定會還踢你幾腳。這是做女子便宜的地方。還有,現在有些太太們,可以和闊男人並肩而立,在碼頭或會場上照一個照相;或者當汽船飛機開始行動之前,到前面去敲碎一個酒瓶(這或者非小姐不可也說不定,我不知道那詳細)了,也還是做女子的便宜的地方。此外,又新有了各樣的職業,除女工,為的是她們工錢低,又聽話,因此為廠主所樂用的不算外,別的就大抵只因為是女子,所以一面雖然被稱為「花瓶」,一面也常有「一切招待,全用女子」的光榮的廣告。男子倘要這麼突然的飛黃騰達,單靠原來的男性是不行的他至少非變狗不可。

  這是五四運動後,提倡了婦女解放以來的成績。不過我們還常常聽到職業婦女的痛苦的呻吟,評論家的對於新式女子的譏笑。她們從閨閣走出,到了社會上,其實是又成為給大家開玩笑,發議論的新資料了。

  這是因為她們雖然到了社會上,還是靠著別人的「養」;要別人「養」,就得聽人的嘮叨,甚而至於侮辱。我們看看孔夫子的嘮叨,就知道他是為了要「養」而「難」,「近之」「遠之」都不十分妥帖的緣故。這也是現在的男子漢大丈夫的一般的歎息。也是女子的一般的苦痛。在沒有消滅「養」和「被養」的界限以前,這歎息和苦痛是永遠不會消滅的。

  這並未改革的社會裡,一切單獨的新花樣,都不過一塊招牌,實際上和先前並無兩樣。拿一匹小鳥關在籠中,或給站在竿子上,地位好象改變了,其實還只是一樣的在給別人做玩意,一飲一啄,都聽命於別人。俗語說:「受人一飯,聽人使喚」,就是這。所以一切女子,倘不得到和男子同等的經濟權,我以為所有好名目,就都是空話。自然,在生理和心理上,男女是有差別的;即在同性中,彼此也都不免有些差別,然而地位卻應該同等。必須地位同等之後,才會有真的女人和男人,才會消失了歎息和苦痛。

  在真的解放之前,是戰鬥。但我並非說,女人應該和男人一樣的拿槍,或者只給自己的孩子吸一隻奶,而使男子去負擔那一半。我只以為應該不自苟安於目前暫時的位置,而不斷的為解放思想,經濟等等而戰鬥。解放了社會,也就解放了自己。但自然,單為了現存的惟婦女所獨有的桎梏而鬥爭,也還是必要的。

  我沒有研究過婦女問題,倘使必須我說幾句,就只有這一點空話。

  十月二十一日

  【注釋】

   本篇最初曾否發表於報刊,未詳。

   這段話見《論語·陽貨》。

   沈佩貞:浙江杭州人,辛亥革命時組織「女子北伐隊」,民國初年曾任袁世凱總統府顧問。

   這是西方傳入的一種儀式,叫擲瓶禮:在船艦、飛機首航前,由官眷或女界名流將一瓶系有彩帶的香檳酒在船身或機身上擲碎,以示祝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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