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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人日記(2)


  四

  早上,我靜坐了一會兒。陳老五送進飯來,一碗菜,一碗蒸魚;這魚的眼睛,白而且硬,張著嘴,同那一夥想吃人的人一樣。吃了幾筷,滑溜溜的不知是魚是人,便把他兜肚連腸的吐出。

  我說「老五,對大哥說,我悶得慌,想到園裡走走。」老五不答應,走了;停一會,可就來開了門。

  我也不動,研究他們如何擺佈我;知道他們一定不肯放鬆。果然!我大哥引了一個老頭子,慢慢走來;他滿眼凶光,怕我看出,只是低頭向著地,從眼鏡橫邊暗暗看我。大哥說,「今天你仿佛很好。」我說「是的。」大哥說,「今天請何先生來,給你診一診。」我說「可以!」其實我豈不知道這老頭子是劊子手扮的!無非借了看脈這名目,揣一揣肥瘠:因這功勞,也分一片肉吃。我也不怕;雖然不吃人,膽子卻比他們還壯。伸出兩個拳頭,看他如何下手。老頭子坐著,閉了眼睛,摸了好一會,呆了好一會;便張開他鬼眼睛說,「不要亂想。靜靜的養幾天,就好了。」

  不要亂想,靜靜的養!養肥了,他們是自然可以多吃;我有什麼好處,怎麼會「好了」?他們這群人,又想吃人,又是鬼鬼祟祟,想法子遮掩,不敢直截下手,真要令我笑死。我忍不住,便放聲大笑起來,十分快活。自己曉得這笑聲裡面,有的是義勇和正氣。老頭子和大哥,都失了色,被我這勇氣正氣鎮壓住了。

  但是我有勇氣,他們便越想吃我,沾光一點這勇氣。老頭子跨出門,走不多遠,便低聲對大哥說道,「趕緊吃罷!」大哥點點頭。原來也有你!這一件大發見,雖似意外,也在意中:合夥吃我的人,便是我的哥哥!

  吃人的是我哥哥!

  我是吃人的人的兄弟!

  我自己被人吃了,可仍然是吃人的人的兄弟!

  五

  這幾天是退一步想:假使那老頭子不是劊子手扮的,真是醫生,也仍然是吃人的人。他們的祖師李時珍做的「本草什麼」上,明明寫著人肉可以煎吃;他還能說自己不吃人麼?

  至於我家大哥,也毫不冤枉他。他對我講書的時候,親口說過可以「易子而食」;又一回偶然議論起一個不好的人,他便說不但該殺,還當「食肉寢皮」。我那時年紀還小,心跳了好半天。前天狼子村佃戶來說吃心肝的事,他也毫不奇怪,不住的點頭。可見心思是同從前一樣狠。既然可以「易子而食」,便什麼都易得,什麼人都吃得。我從前單聽他講道理,也胡塗過去;現在曉得他講道理的時候,不但唇邊還抹著人油,而且心裡滿裝著吃人的意思。

  六

  黑漆漆的,不知是日是夜。趙家的狗又叫起來了。

  獅子似的凶心,兔子的怯弱,狐狸的狡猾,……

  七

  我曉得他們的方法,直捷殺了,是不肯的,而且也不敢,怕有禍祟。所以他們大家連絡,佈滿了羅網,逼我自戕。試看前幾天街上男女的樣子,和這幾天我大哥的作為,便足可悟出八九分了。最好是解下腰帶,掛在梁上,自己緊緊勒死;他們沒有殺人的罪名,又償了心願,自然都歡天喜地的發出一種嗚嗚咽咽的笑聲。否則驚嚇憂愁死了,雖則略瘦,也還可以首肯幾下。

  他們是只會吃死肉的!——記得什麼書上說,有一種東西,叫「海乙那」的,眼光和樣子都很難看;時常吃死肉,連極大的骨頭,都細細嚼爛,咽下肚子去,想起來也教人害怕。「海乙那」是狼的親眷,狼是狗的本家。前天趙家的狗,看我幾眼,可見他也同謀,早已接洽。老頭子眼看著地,豈能瞞得我過。

  最可憐的是我的大哥,他也是人,何以毫不害怕;而且合夥吃我呢?還是歷來慣了,不以為非呢?還是喪了良心,明知故犯呢?

  我詛咒吃人的人,先從他起頭;要勸轉吃人的人,也先從他下手。

  【注釋】

  「本草什麼」:指《本草綱目》,明代醫學家李時珍(1518—1593)的藥物學著作,共五十二卷。該書曾經提到唐代陳藏器《本草拾遺》中以人肉醫治癆的記載,並表示了異議。這裡說李時珍的書「明明寫著人肉可以煎吃」,當是「狂人」的「記中語誤」。

  「易子而食」:語見《左傳》宣公十五年,是宋將華元對楚將子反敘說宋國都城被楚軍圍困時的慘狀:「敝邑易子而食,析骸而爨。」

  「食肉寢皮」:語出《左傳》襄公二十一年,晉國州綽對齊莊公說:「然二子者,譬於禽獸,臣食其肉而寢處其皮矣。」(按:「二子」指齊國的殖綽和郭最,他們曾被州綽俘虜過。)

  「海乙那」:英語hyena的音譯,即鬣狗(又名土狼),一種食肉獸,常跟在獅虎等猛獸之後,以它們吃剩的獸類的殘屍為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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