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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人日記(1)


  某君昆仲,今隱其名,皆餘昔日在中學時良友;分隔多年,消息漸闕。日前偶聞其一大病;適歸故鄉,迂道往訪,則僅晤一人,言病者其弟也。勞君遠道來視,然已早愈,赴某地候補矣。因大笑,出示日記二冊,謂可見當日病狀,不妨獻諸舊友。持歸閱一過,知所患蓋「迫害狂」之類。語頗錯雜無倫次,又多荒唐之言;亦不著月日,惟墨色字體不一,知非一時所書。間亦有略具聯絡者,今撮錄一篇,以供醫家研究。記中語誤,一字不易;惟人名雖皆村人,不為世間所知,無關大體,然亦悉易去。至於書名,則本人愈後所題,不復改也。七年四月二日識。

  一

  今天晚上,很好的月光。

  我不見他,已是三十多年;今天見了,精神分外爽快。才知道以前的三十多年,全是發昏;然而須十分小心。不然,那趙家的狗,何以看我兩眼呢?

  我怕得有理。

  二

  今天全沒月光,我知道不妙。早上小心出門,趙貴翁的眼色便怪:似乎怕我,似乎想害我。還有七八個人,交頭接耳的議論我,張著嘴,對我笑了一笑;我便從頭直冷到腳根,曉得他們佈置,都已妥當了。

  我可不怕,仍舊走我的路。前面一夥小孩子,也在那裡議論我;眼色也同趙貴翁一樣,臉色也鐵青。我想我同小孩子有什麼仇,他也這樣。忍不住大聲說,「你告訴我!」他們可就跑了。

  我想:我同趙貴翁有什麼仇,同路上的人又有什麼仇;只有廿年以前,把古久先生的陳年流水簿子,踹了一腳,古久先生很不高興。趙貴翁雖然不認識他,一定也聽到風聲,代抱不平;約定路上的人,同我作冤對。但是小孩子呢?那時候,他們還沒有出世,何以今天也睜著怪眼睛,似乎怕我,似乎想害我。這真教我怕,教我納罕而且傷心。

  我明白了。這是他們娘老子教的!

  三

  晚上總是睡不著。凡事須得研究,才會明白。

  他們——也有給知縣打枷過的,也有給紳士掌過嘴的,也有衙役占了他妻子的,也有老子娘被債主逼死的;他們那時候的臉色,全沒有昨天這麼怕,也沒有這麼凶。

  最奇怪的是昨天街上的那個女人,打他兒子,嘴裡說道,「老子呀!我要咬你幾口才出氣!」他眼睛卻看著我。我出了一驚,遮掩不住;那青面獠牙的一夥人,便都哄笑起來。陳老五趕上前,硬把我拖回家中了。

  拖我回家,家裡的人都裝作不認識我;他們的臉色,也全同別人一樣。進了書房,便反扣上門,宛然是關了一隻雞鴨。這一件事,越教我猜不出底細。

  前幾天,狼子村的佃戶來告荒,對我大哥說,他們村裡的一個大惡人,給大家打死了;幾個人便挖出他的心肝來,用油煎炒了吃,可以壯壯膽子。我插了一句嘴,佃戶和大哥便都看我幾眼。今天才曉得他們的眼光,全同外面的那夥人一模一樣。

  想起來,我從頂上直冷到腳跟。

  他們會吃人,就未必不會吃我。

  你看那女人「咬你幾口」的話,和一夥青面獠牙人的笑,和前天佃戶的話,明明是暗號。我看出他話中全是毒,笑中全是刀。他們的牙齒,全是白厲厲的排著,這就是吃人的傢伙。

  照我自己想,雖然不是惡人,自從踹了古家的簿子,可就難說了。他們似乎別有心思,我全猜不出。況且他們一翻臉,便說人是惡人。我還記得大哥教我做論,無論怎樣好人,翻他幾句,他便打上幾個圈;原諒壞人幾句,他便說「翻天妙手,與眾不同」。我那裡猜得到他們的心思,究竟怎樣;況且是要吃的時候。

  凡事總須研究,才會明白。古來時常吃人,我也還記得,可是不甚清楚。我翻開歷史一查,這歷史沒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葉上都寫著「仁義道德」幾個字。我橫豎睡不著,仔細看了半夜,才從字縫裡看出字來,滿本都寫著兩個字是「吃人」!

  書上寫著這許多字,佃戶說了這許多話,卻都笑吟吟的睜著怪眼看我。

  我也是人,他們想要吃我了!

  【注釋】

  本篇最初發表於一九一八年五月《新青年》第四卷第五號。作者首次採用了「魯迅」這一筆名。它是我國現代文學史上第一篇猛烈抨擊「吃人」的封建禮教的小說。作者除在本書(《呐喊》)《自序》中提及它產生的緣由外,又在《〈中國新文學大系〉小說二集序》中指出它「意在暴露家族制度和禮教的弊害」,可以參看。

  候補:清代官制,通過科舉或捐納等途徑取得官銜,但還沒有實際職務的中下級官員,由吏部抽籤分發到某部或某省,聽候委用,稱為候補。

  古久先生的陳年流水簿子:這裡比喻我國封建主義統治的長久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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