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魯迅 > 兩地書·原信 | 上頁 下頁 |
一〇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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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平兄: 三日寄出一信,並刊物一束,系《語絲》等五本,想已到。今天得二日來信,可謂快矣。對於廿六日函中的一段議論,我於廿九日即發一函,想當我接到此函時,那邊亦已寄到,知道我已決計離開此地,所以我也無須多說了。其實我這半年來並不發生什麼「奇異感想」,不過「我不太將人當作犧牲麼」這一種思想——這是我一向常常想到的思想——卻還有時起來,一起來,便沉悶下去,就是所謂「靜下去」,而間或形於詞色。但也就悟出並不儘然,故往往立即恢復,二日得中央政府遷移消息後,即連夜發一信(次日又發一信),說明我的意思與廿九日信中所說並無變更,實未曾有願意害馬「終生被播弄於其中而不自拔」之意,當初僅以為在社會上閱歷幾時,可以得較多之經驗而已,並非我將永遠靜著,以至於冷眼旁觀,將害馬賣掉,而自以為在孤島中度寂寞生活,咀嚼著寂寞,即足以自慰自贖也。 但廿六日信中的事,已成過去,也不必多說了,到年底或可當作閒談的材料。廣大的鐘點雖然較多,但我想總可以設法教一點擔子較輕的功課,以求有休息的餘暇。況且抄錄材料等等,又可以有忙〔幫〕我的人,所以鐘點倒不成問題,每週二十時左右者,大概是紙面文章,未必實做。 你們的學校,真是好像「濕手捏了幹麵粉」,粘纏極了。雖說「天下興亡,匹夫有責」,但當局不講信用,專責「匹夫」,使幾個人挑著重擔,未免太任意將人做犧牲。我想事到如此,別的都可不管了,以自己為主,覺得耐不住,便即離開;倘因生計關係及別的關係,須敷衍若干時,便如我之在廈大一樣,姑且敷衍敷衍,「以德感」「以情維繫」等等,只好置之度外,一有他處可去,也便即離開,什麼都不管它。 伏園須直往武昌去了,不再轉廣州,前信似已說過。昨(五日)有人〈到〉從汕頭到此地(據雲系民党),說陳啟修因為洩漏機密,被黨部捕治了。我和伏園正驚疑,擬電詢,今日得你信,知二日看見他,則以日期算來,此人是造謠言的,但何以要造如此謠言,殊不可解。 前一束刊物不知到否?記得前回也有一次,久不到,而在學校的刊物中找來。三日又寄一束,到否也是問題。此後寄書,殆非掛號不可。《桃色之雲》再版已出了,擬寄上一冊,但想寫上幾個字,並用新印,而印泥才向上海去帶,大約須十日後才來,那時再寄罷。 迅 十二月六日之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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