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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三


  廣平兄:

  二十六日寄出一信,想當已到。次日即得二十三日來信,包裹的通知書,也一併送到了,即向郵政代辦處取得收據,星期六下午已來不及。星期日不辦事,下星期一(廿九日)可以取來,這裡的郵政,就是如此費事。星期六這一天,我同玉堂往集美學校講演①,以小汽船來往,還耗去了一整天;夜間會客,又耗去了許多工夫,客去正想寫信,間壁的禮堂裡走了電,校役吵嚷,校警吹哨,鬧得「石破天驚」②,究竟還是物理學教授有本領,走進去關住了總電門,才得無事,只燒焦了幾塊木頭。我雖住在並排的樓上,但因為牆是石造的,知道不會延燒,所以並不搬動,也沒有損失,不過因了電燈俱熄,洋燭的光搖搖而昏暗,於是也不能寫信了。

  我一生的失計,即在向來不為自己生活打算,一切聽人安排,因為那時豫科是活不久的。後來豫料並不確中,仍能生活下去,遂至弊病百出,十分無聊。再後來,思想改變了,但還是多所顧忌,這些顧忌,大部分自然是為生活,幾分也為地位,所謂地位者,就是指我歷來的一點小小工作而言,怕因我的行為的劇變而失去力量。這些瞻前顧後,其實也是很可笑的,這樣下去,更將不能動彈。第三法最為直截了當,而細心一點,也可以比較的安全,所以一時也決不定。總之,我先前的辦法已是不妥,在廈大就行不通,我也決計不再敷衍了,第一步我一定於年底離開這裡,就中大教授職。但我極希望H.M.也在同地,至少可以時常談談,鼓勵我再做些有益於人的工作。

  昨天我向玉堂提出以本學期為止,即須他去的正式要求,並勸他同走。對於我走這一層,略有商量的話,終於他無話可說了。他自己呢,我看未必走,再碰幾個釘子,則明年夏天可以離開。

  此地無甚可為。近來組織了一種期刊,而作者不過寥寥數人,或則受創造社影響,過於頹唐,或則像狂飆社嘴臉,大言無實;又在日報上添了一種文藝週刊③,恐怕也不見得有什麼好結果。大學生都很沉靜,本地人文章,則「之乎者也」居多,他們一面請馬寅初寫字,一面要我做序,真是一視同仁,不加分別。有幾個學生因為我和兼士在此而來的,我們一走,大約也要轉學到中大去。

  離開此地之後,我必須改變我的農奴生活;為社會方面,則我想除教書外,仍然繼續作文藝運動,或其他更好的工作,俟那時再定。我覺得現在H.M.比我有決斷得多,我自到此地以後,仿佛全感空虛,不再有什麼意見,而且有時確也有莫明其妙的悲哀,曾經作了一篇我的雜文集的跋④,就寫著那時的心情,十二月末的《語絲》上可以發表,你一看就知道。自己也明知道這是應該改變的,但現在無法,明年從新來過罷。

  逢吉既知道通信地方,何以又須詳詢住址,舉動頗為離奇。我想,他是在研究H.M.是否真在廣州辦事,也說不定。因他們一群中流言甚多,或者會有H.M.亦在廈門之說也。

  女師校長給三主任的信,我在報上早見過了。現在未知如何?無米之炊,是人力所做不到的。能別有較好之地,自以從速走開為宜。但在這個時候,不知道可有這樣湊巧的處所?

  迅。十一月廿八日午十二時。

  【注釋】

  ①往集美學校講演:講稿佚。據《魯迅日記》:這次講演在一九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講演內容參看《華蓋集續編·海上通訊》。

  ②「石破天驚」:語見李賀《李憑箜篌引》:「女媧煉石補天處,石破天驚逗秋雨。」

  ③指《鼓浪》週刊。廈門大學學生組織的鼓浪社創辦,附《民鐘日報》發行。一九二六年十二月一日創刊,次年一月五日出至第六期停刊。

  ④指《寫在〈墳〉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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