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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標點符號》按語


  編者按:這雖只一點記事,但於我是覺得有意義的:中國此後,將以英語來禁用白話及標點符號,但這便是「保存國粹」。在有一部分同胞的心中,雖疾白話如仇,而「國粹」和「英文」的界限卻已經沒有了。

  除夕,楮冠 附記

  【備考】

  禁止標點符號﹙文/錢澤民﹚

  昨天為教育部甄別考試。當主考委員出了題後,某科長即刻到場訓誨,他說:「你們不應用標點符號,因為標點符號是寫白話文時用的。然而中國文的 Phrase and Clause (他說英文時特別呈出嚴厲的面孔)是很複雜,若使沒有句讀,那麼讀的人未免有『望文生義』的困難;不過你當加句讀,勿用 colon,semicolon,question mark,and so on and so forth 就是了。

  某科長之意以為中國文當用標點符號,可惜它已被寫白話文的學匪先用了,為避免褻瀆起見,所以還用四千年祖傳的句讀吧!

  十六,十二,廿四,(考完後第二天)錢澤民寫於北京

  【注釋】

   本篇最初發表於一九二八年一月二十八日《語絲》週刊第四卷第七期,在《禁止標點符號》一文之後。

   Phrase and clause 英語:短語和子句。

   英語:冒號,分號,問號,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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