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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報剪注》按語


  魯迅案:我到上海後,所驚異的事情之一是新聞記事的章回小說化。無論怎樣慘事,都要說得有趣──海式的有趣。

  只要是失勢或遭殃的,便總要受奚落──賞玩的奚落。天南遯叟式的迂腐的「之乎者也」之外,又加了吳趼人李伯元式的冷眼旁觀調,而又加了些新添的東西。這一段報章,是從重慶寄來的,沒有說明什麼報。但我真吃驚於中國的精神之相同,雖然地域有吳蜀之別。至多,是一個他所謂「密司」者做了妓女──中國古已有之的妓女罷了,或者他的朋友去嫖了一回,不甚得法罷了。而偏要說到漆某,說到主義,還要連漆某的名字都調侃,還要說什麼「羞惡之心」,還要引《詩經》,還要發「感慨」。然而從漆某笑到「男女學生」的投稿負責者卻是無可查考的「笑男女士」,而傳這消息的倒是「革新通信社」。其實是,這豈但奚落了「則其十之八九,確為共產分子無疑」的漆樹芬而已呢?就是中國,也夠受奚落了。

  丁卯季冬X日

  ◇ 備考:

  某報剪注﹙文/瘦蓮﹚

  漆 |
  南 | 大講公妻
  薰 | 初在瞰江館
  的 |  猶抱琵琶半遮面
  女 | 現住小較場
  弟 |  則是鶯花啼又笑
  子 |

  革新通信社消息:頃有署名笑男女士者投來一稿,標題云:「漆樹芬尚有弟子傳芬芳」。原文云:前《新蜀報》主筆,向師政治部主任漆樹芬者,字南薰,雖死於「三·三一」案,但其人究竟是否共產黨徒,迄今尚其說不一,不過前次南京政府通緝共產黨,曾有漆名,且其前在《新蜀報》立言,亦頗含有「共味」,則其十分之八九,確為共產分子無疑。漆當今春時,原為某師政治訓練處主任,男女學生,均並蓄兼收。有陳某者,亦所謂「密司」也,在該處肄業有日,于某師離渝時,遂請假未去,乃不知以何故,竟爾淪入平康,初尚與魏某旅長,講所謂戀愛,于瞰江樓上,過其神女生涯。近日則公然在小較場小建香巢,高張豔幟,門前一樹馬櫻花,沉醉著浪蝶狂蜂不少也。據餘(該投稿人自稱)男友某談及,彼初在瞰江樓見面時,雖已非書生面目,但尚覺「猶抱琵琶半遮面」,不無羞惡之心,近在小較場再會,則鶯花啼又笑,舊來面目全非,回顧其所謂「密司」時代,直一落千丈矣。噫,重慶社會之易人,有如此者,可不畏哉!

  或曰:「漆南薰之公妻主義,死有傳人。」雖屬謔而虐兮,亦令人不能不有此感慨也。

  (注)「三·三一案」(手民注意:是三·三一案,不是三·三一慘案,因為在重慶是不准如此稱謂的)是大中華十六年三月卅一日,重慶各界在打槍壩開市民大會,反對英兵艦炮擊南京,正在開會,有所謂暴徒數百人入場,馬刀,鐵尺,手槍……一陣亂打,打得落花流水,煞是好看。結果:男女學生,小學生,市民,一共打死二百餘人雲。

  (又注)漆某生前大講公妻(可惜我從不曾見著聽著),死後有弟子(而且是女的)傳其道,則其人雖死,其道仍存,真是雖死猶生。然這位高足密司陳,我曾經問過該師的女訓育,說並無其人,或者是改了姓。然而這新聞中的記者老爺,又不曾說個清楚,所以我只得又注一章雲。

  (再注)「共味」者,共產主義的色彩也。因漆某曾做有一篇「學生不宜入黨」的文章雲。

  (補注)這信如能投到,那末,發表與否是你的特權雲。

  渝州瘦蓮謹注。丁卯仲冬戊辰日

  【注釋】

   本篇最初發表於一九二八年一月二十一日《語絲》週刊第四卷第六期,任《某報剪注》一文之後。

   天南遯叟:王韜(1828─1897),號天南遯叟,長洲(今江蘇吳縣)人,清末作家。曾在香港主編《循環日報》。著有筆記小說《遁窟讕言》《淞隱漫錄》等。

   吳趼人(1866─1910):名沃堯,字趼人,廣東南海人,小說家。著有長篇小說《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等。李伯元(1867─1906),名寶嘉,字伯元,江蘇武進人,小說家。著有長篇小說《官場現形記》等。

   「密司」:英語Miss的音譯,意為小姐。

   漆某:指漆樹芬(1892─1927),字南薰,四川江津人,經濟學家。日本京都帝國大學畢業。著有《帝國主義經濟侵略下之中國》。

  一九二六年任川軍向士俊師政治部主任,《新蜀報》主筆。一九二七年在重慶三三一慘案中被殺。《新蜀報》,一九二一年創刊于重慶,一九五〇年停刊。第一次國內革命戰爭時期,該報在中國共產黨人的支持下積極宣傳反帝反封建,起過一定的進步作用。

   「羞惡之心」:語見《孟子·公孫醜上》:「無羞惡之心,非人也。」

   《詩經》:我國最早的一部詩歌總集,約成書於西周到春秋時代,共三〇五篇。本篇「備考」中「雖屬謔而虐兮」一語,出自《詩經·衛風·淇奧》:「善戲謔兮,不為虐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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