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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秦理齋夫人事


  公汗

  這幾年來,報章上常見有因經濟的壓迫,禮教的制裁而自殺的記事,但為了這些,便來開口或動筆的人是很少的。只有新近秦理齋夫人及其子女一家四口的自殺,卻起過不少的回聲,後來還出了一個懷著這一段新聞記事的自殺者,更可見其影響之大了。我想,這是因為人數多。單獨的自殺,蓋已不足以招大家的青睞了。

  一切回聲中,對於這自殺的主謀者——秦夫人,雖然也加以恕辭;但歸結卻無非是誅伐。因為——評論家說——社會雖然黑暗,但人生的第一責任是生存,倘自殺,便是失職,第二責任是受苦,倘自殺,便是偷安。進步的評論家則說人生是戰鬥,自殺者就是逃兵,雖死也不足以蔽其罪。這自然也說得下去的,然而未免太籠統。

  人間有犯罪學者,一派說,由於環境;一派說,由於個人。現在盛行的是後一說,因為倘信前一派,則消滅罪犯,便得改造環境,事情就麻煩,可怕了。而秦夫人自殺的批判者,則是大抵屬￿後一派。

  誠然,既然自殺了,這就證明了她是一個弱者。但是,怎麼會弱的呢?要緊的是我們須看看她的尊翁的信劄,為了要她回去,既聳之以兩家的名聲,又動之以亡人的乩語。我們還得看看她的令弟的挽聯:「妻殉夫,子殉母……」不是大有視為千古美談之意嗎?以生長及陶冶在這樣的家庭中的人,又怎麼能不成為弱者?我們固然未始不可責以奮鬥,但黑暗的吞噬之力,往往勝於孤軍,況且自殺的批判者未必就是戰鬥的應援者,當他人奮鬥時,掙扎時,敗績時,也許倒是鴉雀無聲了。窮鄉僻壤或都會中,孤兒寡婦,貧女勞人之順命而死,或雖然抗命,而終於不得不死者何限,但曾經上誰的口,動誰的心呢?真是「自經於溝瀆而莫之知也」

  人固然應該生存,但為的是進化;也不妨受苦,但為的是解除將來的一切苦;更應該戰鬥,但為的是改革。責別人的自殺者,一面責人,一面正也應該向驅人於自殺之途的環境挑戰,進攻。倘使對於黑暗的主力,不置一辭,不發一矢,而但向「弱者」嘮叨不已,則縱使他如何義形於色,我也不能不說——我真也忍不住了——他其實乃是殺人者的幫兇而已。

  五月二十四日。

  【注釋】

  本篇最初發表於一九三四年六月一日《申報·自由談》。

  奏理齋夫人姓龔名尹霞,《申報》館英文譯員秦理齋之妻。一九三四年二月二十五日秦理齋在上海病逝後,住在無錫的秦的父親要她回鄉,她為了子女在滬讀書等原因不能回去,在受到秦父多次嚴厲催迫後,五月五日她和女兒希蓀、兒子端、玨四人一同服毒自殺。

  據《申報》一九三四年五月二十二日載:上海福華藥房店員陳同福於五月二十日因經濟困難自殺,在他身邊發現有從報紙上剪下的關於秦理齋夫人自殺的新聞一紙。

  秦理齋的父親秦平甫,在四月十一日寫給龔尹霞的信上說:「汝叔翁在申扶乩,理齋降臨,要金錢要棉衣;並雲眷屬不必居滬,當立時回錫。」又說:「尊府家法之美,同裡稱頌……即令堂太夫人之德冠女宗,亦無非以含弘為宗旨:施諸己而不願亦勿施於人。汝望善體此意,為賢婦為佳女;滬事及早收束,遵理齋之冥示,早日回錫。」

  「自經於溝瀆而莫之知也」語見《論語·憲問》。自經,即自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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