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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節烈觀(3)


  古代的社會,女子多當作男人的物品。或殺或吃,都無不可;男人死後,和他喜歡的寶貝,日用的兵器,一同殉葬,更無不可。後來殉葬的風氣,漸漸改了,守節便也漸漸發生。但大抵因為寡婦是鬼妻,亡魂跟著,所以無人敢娶,並非要他不事二夫。這樣風俗,現在的蠻人社會裡還有。中國太古的情形,現在已無從詳考。但看週末雖有殉葬,並非專用女人,嫁否也任便,並無什麼裁制,便可知道脫離了這宗習俗,為日已久。由漢至唐也並沒有鼓吹節烈。直到宋朝,那一班「業儒」的才說出「餓死事小失節事大」的話,看見歷史上「重適」兩個字,便大驚小怪起來。出於真心,還是故意,現在卻無從推測。其時也正是「人心日下,國將不國」的時候,全國士民,多不像樣。或者「業儒」的人,想借女人守節的話,來鞭策男子,也不一定。但旁敲側擊,方法本嫌鬼祟,其意也太難分明,後來因此多了幾個節婦,雖未可知,然而吏民將卒,卻仍然無所感動。於是「開化最早,道德第一」的中國終於歸了「長生天氣力裡大福蔭護助裡」的什麼「薛禪皇帝,完澤篤皇帝,曲律皇帝」了。此後皇帝換過了幾家,守節思想倒反發達。皇帝要臣子盡忠,男人便愈要女人守節。到了清朝,儒者真是愈加利害。看見唐人文章裡有公主改嫁的話,也不免勃然大怒道,「這是什麼事!你竟不為尊者諱,這還了得!」假使這唐人還活著,一定要斥革功名,「以正人心而端風俗」了。

  國民將到被征服的地位,守節盛了;烈女也從此著重。因為女子既是男子所有,自己死了,不該嫁人,自己活著,自然更不許被奪。然而自己是被征服的國民,沒有力量保護,沒有勇氣反抗了,只好別出心裁,鼓吹女人自殺。或者妻女極多的闊人,婢妾成行的富翁,亂離時候,照顧不到,一遇「逆兵」(或是「天兵」),就無法可想。只得救了自己,請別人都做烈女;變成烈女,「逆兵」便不要了。他便待事定以後,慢慢回來,稱讚幾句。好在男子再娶,又是天經地義,別討女人,便都完事。因此世上遂有了「雙烈合傳」,「七姬墓誌」,甚而至於錢謙益的集中,也佈滿了「趙節婦」「錢烈女」的傳記和歌頌。

  只有自己不顧別人的民情,又是女應守節男子卻可多妻的社會,造出如此畸形道德,而且日見精密苛酷,本也毫不足怪。但主張的是男子,上當的是女子。女子本身,何以毫無異言呢?原來「婦者服也」,理應服事於人。教育固可不必,連開口也都犯法。他的精神,也同他體質一樣,成了畸形。所以對於這畸形道德,實在無甚意見。就令有了異議,也沒有發表的機會。做幾首「閨中望月」「園裡看花」的詩,尚且怕男子罵他懷春,何況竟敢破壞這「天地間的正氣」?只有說部書上,記載過幾個女人,因為境遇上不願守節,據做書的人說:可是他再嫁以後,便被前夫的鬼捉去,落了地獄;或者世人個個唾駡,做了乞丐,也竟求乞無門,終於慘苦不堪而死了

  如此情形,女子便非「服也」不可。然而男子一面,何以也不主張真理,只是一味敷衍呢?漢朝以後,言論的機關,都被「業儒」的壟斷了。宋元以來,尤其利害。我們幾乎看不見一部非業儒的書,聽不到一句非士人的話。除了和尚道士,奉旨可以說話的以外,其餘「異端」的聲音,決不能出他臥房一步。況且世人大抵受了「儒者柔也」的影響;不述而作,最為犯忌。即使有人見到,也不肯用性命來換真理。即如失節一事,豈不知道必須男女兩性,才能實現。他卻專責女性;至於破人節操的男子,以及造成不烈的暴徒,便都含糊過去。男子究竟較女性難惹,懲罰也比表彰為難。其間雖有過幾個男人,實覺於心不安,說些室女不應守志殉死的平和話,可是社會不聽;再說下去,便要不容,與失節的女人一樣看待。他便也只好變了「柔也」,不再開口了。所以節烈這事,到現在不生變革。

  (此時,我應聲明:現在鼓吹節烈派的裡面,我頗有知道的人。敢說確有好人在內,居心也好。可是救世的方法是不對,要向西走了北了。但也不能因為他是好人,便竟能從正西直走到北。所以我又願他回轉身來。)

  其次還有疑問:

  節烈難麼?答道,很難。男子都知道極難,所以要表彰他。社會的公意,向來以為貞淫與否,全在女性。男子雖然誘惑了女人,卻不負責任。譬如甲男引誘乙女,乙女不允,便是貞節,死了,便是烈;甲男並無惡名,社會可算淳古。倘若乙女允了,便是失節;甲男也無惡名,可是世風被乙女敗壞了!別的事情,也是如此。所以歷史上亡國敗家的原因,每每歸咎女子。糊糊塗塗的代擔全體的罪惡,已經三千多年了。男子既然不負責任,又不能自己反省,自然放心誘惑;文人著作,反將他傳為美談。所以女子身旁,幾乎佈滿了危險。除卻他自己的父兄丈夫以外,便都帶點誘惑的鬼氣。所以我說很難。

  【注釋】

  :「餓死事小失節事大」:宋代道學家程頤的話,見《河南程氏遺書》卷二十二:「又問『或有孤孀貧窮無托者,可再嫁否?』曰:『只是後世怕寒餓死,故有是說。然餓死事極小,失節事極大!』」「業儒」,以儒為業,指那些崇奉孔孟學說,提倡封建禮教的道學家。

  :「重適」:即再嫁。

  :「長生天氣力裡大福蔭護助裡」:是元代白話文,當時皇帝在諭旨前必用此語,「上天眷命」的意思;有時只用「長生天氣力裡」,即「上天」的意思。元朝皇帝都有蒙古語的稱號:「薛禪」是元世祖忽必烈的稱號,「聰明天縱」的意思;「完澤篤」是元成宗鐵穆耳的稱號,「有壽」的意思;「曲律」是元武宗海山的稱號,「傑出」的意思。

  :斥革功名:科舉時代,應試取中稱為得功名;有功名者如犯罪,必先革去功名,才能審判處刑。

  :「雙烈合傳」:合敘兩個烈女事蹟的傳記,常見於舊時各省的府縣誌中。「七姬墓誌」,元末明初張士誠的女婿潘元紹被徐達打敗,怕他的七個妾被奪,即逼令她們一齊自縊,七人死後合葬于蘇州,明代張羽為作墓誌,稱為《七姬權厝志》。

  :錢謙益(1582—1664):字受之,號牧齋,常熟(今屬江蘇)人。明崇禎時任禮部侍郎,南明弘光時又任禮部尚書;清軍佔領南京,他首先迎降,因此為人所不齒。清乾隆時將他列入《貳臣傳》中。著有《初學集》、《有學集》等。

  :「婦者服也」:語見《說文解字》卷十二:「婦,服也。」

  :這裡所說的女人再嫁後遭遇慘苦的故事,在《壺天錄》和《右台仙館筆記》等筆記小說中有類似記載。《壺天錄》(清代百一居士作)中說:「蘇郡有茶室婦某氏,生長鄉村,意複輕蕩,前夫故未終七而改醮來者……忽聞後門剝啄聲厲甚。啟戶視之,但覺一陣冷風,侵肌砭骨,燈光若豆,鬼語啾啾,驚栗而入;視婦人則口出囈語,茫迷人事矣。自稱前夫來索命……哀號數日而死。」又《右台仙館筆記》(清代俞樾作)中有《山東陳媼》一條:「乙客死於外,乙婦挾其資再嫁,而後夫好飲博,不事恒業,不數年罄其所齎。俄後夫亦死,乙婦不能自存,乞食于路……未幾以痢死。」

  :「儒者柔也」:語見《說文解字》卷八:「儒,柔也。」

  :《論語·述而》記有孔丘「述而不作,信而好古」的話。根據朱熹的注釋,述即傳舊,作是創始的意思。這原是孔丘自述的話,說他從事整理《詩》、《書》、《禮》、《樂》、《易》、《春秋》等工作,都只是傳舊,自己並未有所創造。後來「述而不作」便成為一種古訓,認為只應該遵從傳統的道德、思想和制度,不應該立異或有所創造。因此,不述而作,也就是違背古訓。

  :對於室女守志殉死的封建道德,明清間有些較開明的文人曾表示過非議,如明代歸有光的《貞女論》、清代汪中《女子許嫁而婿死從死及守志議》,都曾指出它的不合理;後來俞正燮作《貞女說》,更表示了鮮明的反對的態度:「未同衾而同穴,謂之無害,則又何必親迎,何必廟見,何必為酒食以召鄉党僚友,世又何必有男女之別乎?此蓋賢者未思之過……嗚呼,男兒以忠義自責則可耳,婦女貞烈,豈是男子榮耀也。」室女,即未嫁的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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