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李叔同 > 致夏丏尊 | 上頁 下頁
一二


  (一九二九年舊八月廿九日,上虞白馬湖)

  丏尊居士:

  惠書誦悉。至白馬湖後,諸事安適。至用忻慰。廁所及廚灶已動工構造。廚房用具等,擬於明後日,請惟淨法師偕工人至百官購買。彼有多年理事之經驗,諸事內行,必能措置妥善也。山房可以自炊,不用侍者。今日擬向章君處領洋十五元,購廚房用具及食用油鹽米豆等物。其將來按月領款辦法,俟與仁者晤面時詳酌。立會經理此款資,甚善。擬即請發起人為董事。其名目乞仁等酌定。以後每月領取之食用費,作為此會佈施之義而領受之。(每月數目不能一定。因有時住二人,或有時僅一人,或三人。此事俟晤面時詳酌。)以後自炊之時,尊園菜蔬,由尊處斟酌隨時佈施。(此事乞於便中寫家書時提及,由便人送來,不須每日送。)一切菜蔬皆可食,無須選擇也。草草複此,餘俟面談。聯輝居士竭誠招待一切,至可感謝。不宣。

  舊八月廿九日 演音上

  外五紙乞交子愷居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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