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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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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氏文十七年《傳》:襄仲如齊,複曰:「臣聞齊人將食魯之麥,以臣觀之,將不能。」齊君之語偷,臧文仲有言曰:「民主偷必死。」明年,齊人弑其君商人。昭元年《傳》:天王使劉定公勞趙盂於潁。劉子曰:「子盍遠績禹功而大庇民。」對曰:「老夫罪戾是懼,焉能恤遠?吾儕偷食,朝不謀夕,何其長也。」劉子歸,以語王曰:「趙孟將死矣。為晉正卿以主諸侯,而儕於隸人,朝不謀夕,棄神人矣。」是年冬,趙孟卒。夫於言語之間,而以懸斷人壽命短長之數,其理若甚幽眇不可憑。實乃不然,人之所以托命於天地者,則精神為之君。偷也者,苟且圖安於旦夕,而不恤其後者也。後之不恤,其精神哀哉耗矣,精神耗而營魄能存,未之聞也。此心理與生理相屬之至道也。豈惟個人心理有之,即社會心理亦然。舉國人而有偷食朝不謀夕之心,國未有不亡者也。故吳季劄聽鄭樂而蔔其先亡,錫西羅於西羅馬之末葉,而決其不可救,亦於其人民之心理察之而已,故孔子以民不偷為貴。今吾國內治之艱巨,外侮之憑淩,壹不足懼,而惟君民上下之習於偷為足懼。苟不思警,其何以十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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