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梁啟超 > 自由書 | 上頁 下頁 |
近因、遠因之說 |
|
凡天下事,無論大小,必有其所由來。中國學者謂之為「所以然之故」,省而言之,謂之曰「原因」。論事者必求得其原因,然後下斷案,則斷案必不謬;治事者必針對其原因,然後施方法,則方法必有功。朱子曰:「能求所以然之故,方是第一等學問、第一等事業。」此之謂也。 雖然,原因之中,又分近因、遠因兩者。近因易見,遠因難知,試舉一例而明之。譬有酒客,墮馬傷腰,遂得半身不遂之症,其治之之法當如何?尋常庸醫必曰:病之原因在墮馬,當以跌打之藥熨貼腰際。如此療法,必不可愈,何也?蓋墮馬者不過其近因耳。實則由多年飲酒過度,脊髓既衰,正當蓄病將發之時,適以墮馬,激動全體,故遂痹痿耳。善醫者則必先使戒酒,斷其病之遠因,使脊髓復原,則瘳之易易矣。夫醫國亦何莫不然。今之口言經濟者,輒曰中國之患,貧也弱也,官吏不忠也,亂民遍地也,外國淩逼也。其救之之法則曰練兵也,辦團也,籌餉也,勸商也。其尤高識者則曰變舊法也,興民權也。彼其持論,誰謂不然?以吾觀之,雖其所見有高下大小之不同,要之皆治近因之方法,而非治遠因之方法;不治遠因而欲治近因,則必不可得治。 且猶有一說。近因者常繁多混雜,而使人難覓其頭緒。遠因則不然,一旦尋得之,則顛撲不破,可依之而定辦事之方向。蓋近因者每一事必有一因,遠因者常合數因以為一因,故遞而推之,愈推愈遠,則其原因之數愈減少,而據原因以定方法,乃若網在綱,有條而不紊。更舉一例以明之。譬諸水之沸騰由薪火而起,人之呼吸由空氣而生,此近因也。更進一層以求之,則薪之所以燃者,由薪中所含炭氣,與空中之養氣相和合而生熱也;人之所以呼吸者,由引空中之養氣入肺,與血中留存之炭氣相和合而吐納也。然則薪火也,空氣也,皆近因也。而其遠因則同出於養氣。水之沸與人之呼吸,其外形絕異,而其原因之相同乃如此。苟知其故,則欲止沸歟,息喘歟,或欲揚沸歟,順氣歟,皆可以同理之法而治之。所謂通其一,萬事畢。其為道雖似迂遠,其為法實甚簡易。然則求遠因者,論事之秘訣,治事之捷法也。夫所謂治遠因者何?曰造時勢而已。 |
學達書庫(xuoda.com) |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