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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英國巨人克林威爾傳(3)


  第五章 查裡士與國會之再衝突及克林威爾之初為議員

  查裡士之屢解散國會,苟以避困狀于一時,此無異飲鴆以療渴病也。何也?解散之後,不再集則已,苟再集,則其得選者,必強半仍為前會之人物,而以倍蓰之敵愾心,對於政府,未有不愈接而愈厲者也。故後此格拉蘭頓氏著《英國革命史》,謂查裡士之失策不一端,而解散國會之頻數,實為其尤。知言哉,知言哉!抑查裡士每經一度解散之後,其專制之焰愈增一度,而喚起眾怒亦愈高一度,此其所以不至自戕而不止也。蓋自第二次解散,而英國國民參政權全被褫者,二十一月而強。此二十一月中,實查裡士實行「朕即國家」主義之時代也。未幾,以黎島遠征之大失敗,司農仰屋,不得已複俯首以與民庶交涉,遂有1628年3月之國會。

  查裡士至是謂國民終非吾敵也,悍然複無所於憚,直以政費增給之名目,命令于議員。顧民党領袖于開會前數日,已集議于羅拔噶頓之家,定此次之方針,將彈劾赫京罕之案暫置之,而先以剝奪臣民權利之一問題問罪於政府。開會之日,朝士方提出要求案,溫得倭士遽起抗言曰:「公等何更不憚煩以商榷於吾儕小人為,公等實行盜賊主義,將及兩年,一國之脂膏,掠奪罄矣。吾儕小人,其奈公等,今且凍餓委溝壑,所余更何長物之與有。予取予攜,公等自為之,何勞更嘵嘵相慁為也,必不獲已者,政府其先償吾儕前此之所失。吾儕乃徐應政府後此之所求。」自是爭哄之聲,忽沸騰全院,競起以鳴政府之不法,其條件不下數百十,而爭論殆逾浹旬,卒乃提出弊政匡救案,上奏于王:一曰政府視成文法若無物,不經國會協贊,而擅征租稅;二曰政府違反法律,妄逮捕無罪者;三曰政府不問人民之願否,而擅屯兵隊於民宅;四曰政府非有內憂外患,而妄行軍政于國中。凡此諸端,皆對於神聖之國民,而犯大不敬之條者也。自今以往,以國王之誓,勿複蹈之,此即所謂有名之「權利請願」(The Petitions of Right),而後此英國憲法之源泉也。

  此權利請願之既奉稟,國會私謂王之殆將悔禍,而有以慰民望也,喁喁以待好音。翌日詔下,而所要求者全被拒絕,於是國會失望落膽之狀,不可思議。三百余名之鬚眉丈夫,潸潸咽暗淚,作兒女子態。議院寂然無聲者殆半時,最後腓立布乃悄然起立曰:「吾輩贅疣於此間,複奚為者?諸君諸君,歸去歟休,歸去歟休。」其聲沉顫,殆不堪聽。

  於是伊裡阿德欲起立有所陳說,議長芬儲氏遽揮淚禁止之曰:「余新受命于王,凡議員中有攻難政府者,其禁止之。」伊氏不獲已,悄然歸坐。蓋發言權之自由,既喪滅也。良久,的奇士乃申腓立布之言曰:「吾輩贅疣於此間,複奚為者,諸君諸君,歸歟去休,歸歟去休。」此實國會最哀痛之言,而亦國會最得意之言也。何也?王非有求於國會,則擾擾焉旋解散旋召集何為也?

  芬儲氏伺隙趨朝,面奏現狀,議院遽開委員會,再提彈劾赫京罕案。議員遏活曲,直引前此彈劾蔑德錫故事,經查裡士所贊成,以為議院應有此權利之實據。查裡士乃悟自繩自縛之孽報,大驚失措,不得已乃裁可其所謂《權利請願》者。實1628年6月9日,英國民一大紀念之日也。至是議院乃承認五種之新賦,以為王報酬。

  雖然,彼之裁可《權利請願》,非其本心也,意欲既得所欲,而棄其要盟。國會察其然也,以風行雷厲之勢,要求實行,王不應,爭論複起。查裡士複行其所慣用之自殺政略,突然命停會(停會與解散異,停會延期而解散再選也)。

  此停會期中,種種大事件相繼發生。第一,則赫京罕乘眾怒之最高潮,忽被刺殺。自茲以往,王與民之間障壁全撤,國民知種種虐政,全出於王之一身,非關執政者之煬灶其間也。第二,民党中溫德倭士及其他有力之三人,為王所賣,投于王黨,倒戈以為民敵也。於是王於《權利請願》中所禁絕諸弊政,繼續不衰。明年(1629年)1月20日,停會期盡,再開會,而新問題之起者逾夥。

  此際王室與國會之衝突,無日無之,而停會亦複經兩次,今避繁不復遍述,惟記其最後之一事,即永世紀念之國會笑柄,所謂「拘留議長事件」者是也。查裡士之第三次命停會也,議長芬儲傳旨於院中,一議員突起立曰:「國會非王之國會,王停我不停也。」於是「不停」「不停」之聲,和之者起於四座。向例,凡議長去席,則不得覆議事。芬儲既傳王命,旋去其席,伊裡阿德方欲起言,以是中止。何圖有何禮士、威連頓兩議員者,突起摟芬儲,一扼其腕,一揕其胸,舁而置之于其席。樞密顧問官之王黨數輩,起而救之,遂相搏於議院。兩議員以格鬥故,無力以守芬儲,芬儲伺隙,狼狽思遁,群議員圍之,複致之其座。議院之外戶遽閉,伊裡阿德始起立,求演說之許可于議長。議長以王命拒絕之,他議員有繼請者亦然。於是大紛擾起,全院騷然,曰議長党于王,當科以極刑,執行即在今日。芬儲垂淚曰:「余寧好為是,餘之職權,不得不爾,抑余更為諸君一言,餘懼英國國會,以今日強迫餘之故而遂亡滅也。」最後以錫爾丁之提議,謂議長放棄責任,舉伊裡阿德為臨時代理議長,且使朗讀其動議案之原文。

  事機銜接,間不容髮。伊裡阿德方就議長席,王已遣憲兵麇集巴力門門外,見其嚴扃,剝啄殊厲。伊裡阿德以嘈嘈急雨之聲,誦議案始畢,「贊成!贊成!」一語,錯落起四座,國會以自身之決議停延,即此刹那間,憲兵破戶入,遽以王命命解散,而別逮伊裡阿德、錫爾丁等六人下詔獄,伊氏遂瘐死,其餘皆在獄中以迄1640年。是為查裡士第三次解散國會。

  此次之國會,彼巨人克林威爾者,始出於恒殑頓之沼澤,以其野願之道貌,出現于巴力門。其初次演說,實為宗教問題。蓋克林威爾,始終舉其身以獻於上帝者也。故於內政、外交、軍事上懷抱雖多,以為末節,不屑厝意,而獨探本於宗教。彼之初演說,則1628之2月21日也,其演說之筆記,至今猶寶存於倫敦博物館中,蓋極幼稚、極粗野雲。然幼稚粗野之中,自有一片沉毅誠懇之氣,使聞者生感。一議員指克林威爾以問哈布丁曰:「彼何人者?」哈布丁曰:「吾甥也。」君子曰:克林威爾有舅,哈布丁有甥也(哈布丁之事蹟詳次章)。

  第三次國會既解散,克林威爾亦蹙然歸故里以牧其羊。自茲以往,英國無國會者且十一年。於是克林威爾乃起,於是克林威爾乃不得不起。

  【附言】所據諸家克氏傳,於此三次國會,記載皆甚簡略,今雜采諸史補述之,自知失於枝蔓,但非此無以見國會勢力之漸進。吾國人得他史參考蓋不易,故甯詳毋略也。讀者亮之。

  第六章 無國會時代之克林威爾

  彼時之英國,為無國會之時代者十有一年。此十一年中,則歐洲最有名的「三十年之役」,其戰爭正酣正劇之時代也(查裡士解散國會在1629年,至1640年始開。三十年戰爭則起1618年訖1648年)。全歐大陸如糜如沸,靡有寧日。其時之英國則何如?其時英國巨人克林威爾則何如?英國苶然其疲,呻吟於專制軛下,蓄千萬人之積憤而末由一泄。何以故?以英國為國會萬能之國,無國會則一事不能為故(無國會則一事不能為,此英國之常諺也)。克林威爾穆然其靜,率其子弟族黨,日日祈禱演說於上帝之堂。何以故?克林威爾為宗教獻身,非為政治獻身故。

  吾有一識想,常沉沉焉蟠際予腦,吾每讀《克林威爾傳記》一度,輒養養焉愈浮現者一度,其識想維何?曰宗教迷信與革命精神相關係之一問題是也。以歐洲歷史大勢論,全體之政治革命,皆以宗教革命為其原動力,盡人所同知矣。以國別論,則造意大利者(加富爾)迷信家也,造奈渣蘭者(荷蘭之維廉額們)迷信家也,造美利堅者(最初之清教徒殖民,次則華盛頓,後則林肯)迷信家也,而其最著者,莫如造英國之克林威爾。吾於是竊疑無宗教迷信者不可以言革命。乃吾觀俄羅斯之虛無黨,大率標無宗教之一旗幟,而何以其堅忍不拔也如是,猶得曰彼固至今未成就也。乃吾觀法蘭西大革命時代,其主倡者皆懷一切破壞之思想,並宗教而唾棄。而何以波瀾之壯闊動世界也,猶得曰彼固方成而旋蹶也。乃吾觀於日本尊攘之徒,真未嘗有一毫宗教臭味者也。而今之日本何如也?吾於是又疑迷信不可不有,而所迷信者不必惟宗教,虛無一迷信也,破壞一迷信也,尊攘一迷信也。由前之說,則以宗教思想孕政治;由後之說,則以政治思想代宗教。吾彷徨於兩義之間而至今未能決也。雖然,迷信為萬力之王,則通前後兩說而無以易矣。吾欲以是觀迷信之克林威爾。

  克林威爾既去國會,坦然若平時。1630年,任本縣之保安委員,蓋三老嗇夫之職也。遇王室慶典,不肯出賀,罰金十磅,去位。乃賣其恒殑頓之田園,移居於聖埃布。聖埃布者,臨威士大河,最宜牧畜,至今猶以獸市聞者也。克林威爾者,牧人也,日夕居此地,與老妻幼子同追逐牛羊群,攫長鑱以刈豐草,荷箬笠以憩甘木,自播自耨,自刈自獲,自栽果實,自藝園蔬,自剪羊毛,自朘牛乳,無冬無夏,無風無雨,日日勤動,靡有時息;夕則集家族、鄰里、鄉党於豆棚瓜架下,唱《讚美歌》,讀《舊約》,最喜言摩西提以色列族人,排萬難冒萬險,出埃及,向迦南,徘徊沙漠、忍饑耐寒、奮戰勇鬥盡摧魔敵之事;日必道一次,蓋十年千日未嘗間雲。其簡單也若彼,舉國中無或知有克林威爾,而克林威爾亦殆若與其國相忘也久矣。其間惟盡力于慈善事業,恤老憐貧,所居百里內,蓋仰克氏夫婦如慈父母雲。此固亦鄉黨自好者所優為也。卡黎爾狀之曰:「以彼古香古色之貌,加以十一年之襏襫櫛沐,益凜然其蒼,黝然其黧,儼然一《舊約》中之人。」吾不獲見克林威爾,吾瞑目仿佛之,躍然如將遇之。

  此十一年間,表面上之克林威爾,其聲希味淡也若此;而後此轟天裂地之克林威爾又何以稱焉。諦思之,諦思之,彼1640年以後縱橫大陸之三千鐵騎,孰綱維是,孰孕育是。噫嘻!此皆十一年間瓜棚豆架之產兒也,彼不徒自為《舊約》中之人物,乃更製造其家族、鄰里、鄉黨,使悉為《舊約》中之人物;彼其所製造之人,非必有軍事上之學問,非必有軍事上之經驗,而獨有軍事上之品性之精神;而此品性此精神,又非必專為軍事上之預備而養成之也,亦曰使之學為人而已,學為上帝之選民而已,而其結果之震盪天下也遂若彼。何以故?以迷信故。摩西自言為上帝牧其羊,克林威爾乃為英國牧其鐵騎。十一年之牧牛郎,則其為天下人牧之資格所由成立也。

  于其時也,有歷史上所謂空前絕後之一大抗議起焉,則船稅問題是也。1635年,以查裡士之敕命課船稅,舉國莫敢爭。時則克林威爾之舅曰哈布丁,當課十二先令(約今中國銀四兩),毅然曰:「船稅非古也,背成法之賦稅,一銖不能畀也。」抗不納。政府乃訟之於法庭,凡亙三年之久,哈氏蓋費三千餘磅之訟費,經兩博士六日之辯護,而卒不得直,終畀其十二先令于獨夫,自是哈氏之名動天下。以吾東方人之眼觀之,以三千磅易十二先令,天下之大愚,莫過是也。而豈知此區區者,實權利思想之最好模範,而盎格魯-撒遜民族特性所由表著也。哈布丁訟雖不直,然抗議之影響動全國,所至風起水湧,攘臂張目。馴至哈氏以外,無一納船稅之人,船稅以外,無一人納他種非法之稅。於是十一年來「朕即國家」之查裡士,乃不得不降心以再集其所厭惡之國會。是即國會軍之起點,而克林威爾事業之最近因也。

  【附言】「不出代議士不納租稅」之一格言,實各國民求自由之最要關鍵也。蓋專制政府雖極狠毒,無租稅則一事不能辦,故民得以持其急以有所易也。以租稅挾制政府之思想,吾中國人有之乎?曰:有之矣。有之而何以不能有所易?曰:我不納租稅,而政府可以強迫使納,彼則不能,此其所以為異也。抑吾之不受強迫者且有焉矣,其對之之法奈何,小則罷市,而大則揭竿也。罷市一偏區之影響耳,無足以嚇中央政府也。揭竿極矣,然亂事既定,而租稅仍一惟他之強有力者所命,無以異於未揭竿以前,則安用此擾擾為也。一言蔽之,則惟知逃義務,而不知以權利為義務之報酬,實中國人之最大缺點也。自其始未嘗曰吾將有所易,故其究竟不能有所易,此因果必至之符也,安足怪耶!吾國人不改此舊思想,則自由之福,終無幸矣。如其改之,則雖為無血之革命焉可也。

  第七章 短期國會與長期國會

  蘇格蘭清教徒,憔悴有信仰專制下者既久,及為船稅抗議之影響所蕩,遂起暴動,謀離英為獨立國。王師鎮之,敗績三四,而司農仰屋,無複銖金。嗚呼!十年塵滿之巴力門,乃始拂拭見天日。雖然,以十餘載之滄桑,民黨形勢,迥異疇昔。前國會最有力之名士伊裡阿德者,既瘐死倫敦塔中,作鬼雄於地下。溫德倭士,則翻雲覆雨,一躍而入君側,助天為虐,為民黨勍敵。於是哈布丁以黨魁資格立于議院,而克林威爾以哈氏之吹噓,被選于金布列市(大學選舉區也)為議員。此次國會開於1640年4月,其態度初極沉著穩重,惟於提議供給政費之先,照例要求宗教上、政治上之改革。使查理士而稍知讓步者,則積旬妖霧一旦掃之,非難也。豎子不悟,猶用其自殺之慣技,於5月5日遽命解散。是為查裡士第四次解散國會。蓋開會僅二十三日雲,史家字之曰「短期國會」。

  解散則解散矣,舍國會外而政府更有籌款之道乎?無有也。咄哉!豎查裡士,於解散後六閱月,終不得不靦顏以開第五次國會。而此國會者,即後此亙十三年之久,以無上之威力,支配全英者也。史家字之曰「長期國會」。

  長期國會之選舉,克林威爾再為金布列區之代表人。十年前之名士,凋殘既盡,獨一約翰·謙謨,戴盈顛白髮,就議長席,而哈布丁、維安、法格蘭、荷爾·梭士埒諸君子輔之。而克林威爾,亦非複十年前村樸之態,常以大海潮音震盪議場:「今茲國會之組織,非議院而軍隊也。國會之言論,非討議而裁判宣告也。」壯哉!國會!

  克林威爾非辯才家也,非議院首領之人格也。雖然,其一種嚴肅之氣,盎於面,使人目眗而不能正視。其一聲兩聲之獅子吼,如電流激刺六百議員之耳,常能使本黨增萬丈氣焰,使敵党瞠噤於不自製。時則倫敦萬五千市民提出請廢國教一案,梭士埒提出每年例開國會一案,皆克林威爾首贊之,而有名之11月22日大抗議,徼克林威爾無以底其成。大抗議者何?國會軍是已。自此以往,而全英國乃為克林威爾獨佔之舞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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