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匈加利愛國者噶蘇士傳(2)


  第四節 議員之噶蘇士及其手寫報紙

  噶蘇士之在故鄉也,聲望日隆,鋤強扶弱,恤病憐貧,闔省之人,皆感其德,願為效死力者蓋數千焉。1832年之國會,被舉為議員,當時國會乘急激之潮流,會政府之壓虐,已成飛瀑千丈之勢。雖然,奧政府頑然不顧,猶行其威權,禁各報館,凡議院中一切情形,不許登載,噶蘇士親在院中,目擊諸狀,深以國民不能備知為憾,乃以法律家舞文之伎倆,解政府告示之語,曰:政府所禁者印板也。若點石則未嘗禁也,乃將議會事情,日為點石一紙,以布于國民,國民如旱望霓,如渴得飲,展轉傳誦,不脛而遍國中。奧政府睹此情形,急下令曰:點石亦印刷物也,宜一併禁之。噶蘇士之熱心,既以壓抑而益增,國民望噶氏之報告,亦隨艱難而愈切,彼乃廣聘抄胥,將其所草議院日記,加以論評,手寫之以應求者,且複於政府曰:是書簡非報章也。政府無論若何橫暴,豈有權禁我不發一信耶!政府無如之何,於是噶家墨蹟報,遂風靡全匈,每次發行,至一萬份以上。眇然僻壤一書生,遂一躍而為全歐奸雄梅特涅之大敵矣。

  當此之時,噶蘇士之強毅刻苦,有使人驚絕者,拿破崙一晝夜睡四小時,舉世傳為佳話,而噶蘇士此際,每晝夜僅睡三小時耳。嗚呼!偉人乎,偉人乎,豈徒其心力強,其腦力強,蓋其體魄亦必有大過人者,有志天下事者,亦可以知所養矣。

  奧政府視噶氏為眼釘為喉鯁也久矣,顧重犯眾怒,未敢徑與為仇,以為議院期滿解閉之後,而其鈔報亦當停止也。姑少俟之,乃噶蘇士於閉會之後,複移其報館於彼斯得省,而廣記省議會府議會之事,其然溫犀鑄禹鼎之筆舌,仍旋蕩而不停,其呼風雨泣鬼神之文章,且光芒而益上,政府既已處騎虎難下之勢,而彼亦自知奇禍之不遠矣。日者偶攜一友散步于布打城外之野,指牢獄之石垣而言曰:

  「吾不久將為此中之人。雖然,我同胞若由我而得自由,吾雖為此中之鬼,所不辭也。」

  時急進黨既失威哈林男,噶蘇士遂有為全黨首領之觀,其慨然犧牲一身以供國家,蓋十年以來之素志,自審即熟矣。鼎鑊甘如飴,求之不可得,男兒男兒,不當如是耶!

  果也奇禍之至,如彼所期,奧政府遂以1837年5月4日,逮此大逆不道者,系之於布打城之獄,此後龍跳虎擲之噶蘇士,失其自由者蓋三年(時三十七歲也)。

  第五節 獄中之噶蘇士

  塞翁失馬,安知非福?此中國之恒言也。噶蘇士之下獄,其所志一挫。雖然,此三年中,內之修養其精神而進德愈加勇猛,外之蓄積其聲望而國民益系懷思,蓋為其將來大飛躍之地步者不少焉。試觀其獄中筆記內一節云:

  獄中之第一年,一書不許讀,一字不許書,誠無聊極也。第二年,始許讀書。然政治時務之書,尚一切禁之,吾之嗜政治時務書固也。雖然,既已不得,則亦不可辜負此許讀書之權利。反覆思維,莫如先學英文,乃向獄吏乞得英文典,英匈字典,及索士比亞之詩文集,各一部讀之。既無教師,惟憑自悟,乃依文典以讀索集,每讀一頁,必求全通其意,毫無疑義乃及他頁。蓋讀第一頁費兩禮拜雲,此後凡二年間,專從事于英文學,盡解其趣味,而精神之修養亦大增。

  《索士比亞(Shakspeare)集》者,英文學之精髓,英人所稱為通俗之《聖經》者也(索氏為英國第一詩人,稍讀英書者皆能知之)。噶蘇士既通英文以增其學識,複養人格以高其品性,獄吏之有造於噶氏者,不亦大耶?加以其被逮之時,彼所播文明種子既已遍于國中,聞者固莫不扼腕流涕矣。而當其對簿法庭,激昂慷慨,自辯無罪,而叱政府之非禮,其言論風采,長印於全國人之腦中。故此三年間,其身在黑暗之中,而其聲名如旭日升天,隆隆愈上,國民無一日而或忘也。自都會遊說之士,以及山谷扶杖之民,輒引領攘臂曰:救噶蘇士!救噶蘇士!!所在皆然矣。

  噶蘇士投獄之翌年,奧政府因埃及、土耳其事件,不得不增軍備,欲募兵一萬八千於匈加利。奧王乃複開國會,具案以請於匈人,匈人疾王之反覆無常也。無事之時,則蹂躪我權利,系捕我恩人,一旦有事,輒欲借我兵力,是烏乎可?乃於國會未開以前,先開一大會,采國民之意向,選委員以與政府交涉,略謂政府若能廢虐政,而釋威哈林、噶蘇士,則匈民惟政府所命。而匈之溫和黨,又別具案以忠告政府曰:匈加利之國情,一如委員所述,政府非讓步,則欲事之成難矣。惟赦免噶蘇士一事,則不可從。噶蘇士,猛虎也,一旦出山,其氣將不可當云云。觀此亦可知噶氏人物之價值何如矣。奧政府之接此兩案也,躊躇未決,而國會之期已至。討論六月,異議百出,而政府所希望之目的卒不可得達。宰相梅特涅苦思焦慮,知非釋免噶蘇士等,而所事終不得就,於是出獄之命遂下。1840年5月16日,是匈加利國民迎其恩人于布打城獄之一大紀念日也。萬眾簇擁之中,獄門開處,見彼目炯炯、神奕奕之噶蘇士,以右手攜一白髮之瞽者,徐步而出,歡呼之聲,忽震山嶽。嘻,此瞽為誰,即當年在國會掀髯豎發聲淚俱下,直斥奧王佛蘭西士為匈加利公敵之威哈林男爵也。從噶蘇士之後者,有狂夫一,有瀕於死者三,皆急進党中錚錚者,嘗叱吒風雲,為國前驅者也。義俠之匈加利民,揾一掬之淚,以迎其愛國者于萬死一生之中。嗚呼!其感慨何如哉?

  第六節 出獄後之五年間

  噶蘇士既出獄,暫退居於山水明媚之地,回復其疲瘁之體氣。其時仰彼聲望,思與聯姻者踵相接,其間或有溫和党之貴族,倩蹇修而致詞者。噶氏毅然排斥之曰:「彼雖佳人,但其父結繩而縛彼已久矣。」卒以1841年與同志某之女公子結婚。而其年複應某書肆之聘,出一報紙於彼斯得省城,即有名的《彼斯得報》(Pesti Hirlap)是也,疇昔噶家墨蹟報即震撼全匈。今此報以主筆噶蘇士之名,不數月而銷行數萬份以上,勢力磅礴,更倍於前。至1843年國會之開,噶氏遂立於彼斯得議員候補之地位,政府惡其入選也,百方排斥之,卒為溫和黨候補者所攙奪。1844年,奧國政府更易,自由黨被黜,而帝政黨代之,益行專制之政。悍然直以匈加利為其奴隸,其法律之最無理者一條曰:

  自今以往,匈加利人除奧國所製造之物品,不許輸入他國之貨。

  匈加利所製造之物品,雖一物不許輸出于奧國。

  蓋彼等欲藉此法律以保護奧國之工商業,其不解平准之真理,愚謬固可笑。其不顧人民之權利,橫暴尤可憤也。噶蘇士乃憑藉《彼斯得報》之力,大聲疾呼,喚起國民,全國之工商業群起應之,設一大會以抗政府,其會之決議曰:

  我匈加利人自今以往,苟非到奧國政府改此法律之日,決不許買奧國之貨物。

  此決議既行,奧國之工商,反大蒙損害,馴至無量之製造廠,自奧國移設於匈境內,政府莫能禁也。于斯時也,噶蘇士之運動最烈,而為國失明之威哈林,亦獻其半廢之身,東奔西走,鳴政府之罪狀。革命之機,如箭在弦矣。匈人商工大會之既成立也,奧政府苦之,不得已於1847年複召集匈加利國會,彼斯得省例當選議員二名,其一名則當時人望最高、諸党所共戴之巴站伯爵也。其一名則諸黨所競爭,凡候補者三人,一曰巴拉,二曰星拉黎,三則噶蘇士也。政府忌噶氏如蛇蠍,複極力沮之,党於政府者,鹹屬意星拉黎。乃星、巴二人聞噶氏之將為候補人也,相與謀曰:吾輩承乏議員,將以為國家之前途也。鷙鳥累百,不如一鶚。噶蘇士若出,吾輩不可不避賢路矣,乃悉自辭其候補。於是噶蘇士複被舉為議員。國民歡呼之聲,倏遍都市,而奧政府聞之,若新得一敵國,惴惴不可終日矣。

  當時匈加利政界分三黨派,一曰溫和党,沙志埃為之魁。二曰急進党,噶蘇士為之魁。其三則社會黨也,溫和黨之主義,務與奧政府聯絡,徐圖改良。社會黨之主義,務破壞現時之文物制度,各行其新理想。惟噶蘇士一派,別出機軸,即盡其力之所及,提出種種法案,迫政府以實行。若其不省,乃更出他途,非萬不得已,不用破壞手段也。以故此派常能調和于溫和、社會兩黨之中,使全國一致,皆此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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