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梁啟超 > 飲冰室專集 | 上頁 下頁 |
匈加利愛國者噶蘇士傳(1) |
|
(清光緒二十八年) 發端 或問新民子曰:子著錄人物傳于《叢報》,而首噶蘇幹何也?曰:吾欲為前古人作傳,則吾中國古豪傑不乏焉,然前古往矣,其言論行事,感動我輩者,不如近今人之親而切也。吾欲為近今人作傳,則歐美近世豪傑使我傾倒者愈不乏焉。雖然,吾儕黃人也,故吾愛黃種之豪傑過於白種之豪傑。吾儕專制之民也,故吾法專制國之豪傑,切于自由國之豪傑。吾儕憂患之時也,故吾崇拜失意之豪傑,甚于得意之豪傑。吾乃冥求之于近世史中,有身為黃種,而托國於白種之地,事起白種,而能為黃種之光者,一豪傑焉,曰噶蘇士也。有起於專制之下,而為國民伸其自由,自由雖不能伸而亦使國民卒免于專制者,一豪傑焉,曰蘇噶士也。有所處之境遇,始於失意,中于得意,終於失意,而所懷之希望,始于得意,中於失意,終於得意者,一豪傑焉,曰噶蘇士也。噶蘇士者,實近世一大奇人也,其位置奇,其境遇奇,其事業奇,其興之暴也奇,其敗之忽也奇。要之,其理想,其氣概,其言論行事,可以為黃種人法,可以為專制國之人法,可以為失意時代之人法。孟子不雲乎,「奮乎百世之上,百世之下,聞者莫不興起也。而況於親炙之者乎?」噶蘇士之歿,距今不過十年,吾儕去豪傑若此其未遠也。嗚呼!讀此傳者可以興矣。 第一節 匈加利之國體及其歷史 今世界中有所謂雙立君主國(The Dual Monarchies)者焉,吾中國人驟聞此語,殆不解其何謂也。雙立雲者,一君主國之下而有兩政府焉,其憲法異,其風俗異,其政府之威嚴相匹,其人民之權利相匹,語其實際,則厘然兩國也。而特同戴一君主于其上,此為近今最新奇可喜之政體,世界中現行此種政體者有二國,其一為瑞典與挪威,其一則奧大利與匈加利也。此等國體,與英愛君主國有異,英皇之徽號,因稱為大不列顛王,兼愛爾蘭王,然愛爾蘭非能自有政府也。又與德普君主國有異,德國皇位,固為普國王所承襲,德普亦各有政府,然普政府對於德政府而有種種之權限,德政府與普政府非平等也。至奧匈等雙立國,其情實全反是,雙立國者,實一不可思議之現象,而亦過渡時代所不得已而最適要之法門也。而奧匈兩國所以合而分、分而合,造成此等離奇政體者,其原因經歷若何?讀《噶蘇士傳》,可以得之。 請言匈加利之歷史。匈加利人者,亞洲黃種,而古匈奴之遺裔也。西曆372年,匈奴一部落自裡海北部西侵茲土,及紀元1000年,王國之體始備,以東方之強族,浴西方之空氣,故其人堅忍不拔,崇尚自由。1220年,始立憲法,有所謂《金牛憲章》(Golden Bull)者,實國中貴族與其王所訂定之條約也。篇中於軍役義務之制限,租稅條例之規定,司法裁判之制裁,一一明定之。且言國王若違此憲,則人民有可以執干戈以相抗之權利,蓋匈加利立國之精神,於是乎在。今世政治學者,動稱英吉利為憲法之祖國,而此《金牛憲章》之成立,實在英國發佈《大憲章》(Magna-Charta)之前三年,是世界文明政體,首創之者實惟黃人,匈加利在世界史上之位置價值,亦足以豪矣。 匈加利與奧大利之關係,實自三百八十年以來,至1526年,土耳其王查理曼伐匈者六度,猙獰劫掠,殆不可當。匈王路易第二戰死,無子,其後馬利亞,實奧國王菲狄能第一之妹也,以匈合奧,使並王之。自茲以往,匈遂永為奧之屬地,然菲狄能猶先向國民而誓守其憲法,乃得踐位。此後百餘年間,匈人執干戈以抗暴政之權利,未或失墜。故十八世紀以前,歐洲大陸之國民,其享自由自治之幸福者,以匈加利為最。 匈加利國民,義俠之國民也。前匈女王馬利亞的黎沙時代,普魯士撒遜(亦德國聯邦中之一國也)、法蘭西諸國,聯軍破奧,女王避難于匈之坡士孛尼,開匈加利國會,求救於其民,匈人激于義憤,戰聯軍而退之。其後拿破崙蹂躪歐洲,奧大利受創最劇,奧王佛蘭西士第一亦恃匈民義俠之力,僅乃自保。匈之有造於奧,非一端矣。及維也納會議既終,神聖同盟斯立(1815年事也。當時拿破崙之風潮既息,各國君主務以鎮壓國民為事,俄、普、奧三帝創此會盟,誓相援助以防其民),奧人不念匈民之德,且忌而嫉之。奧相梅特涅以絕世之奸雄,外之操縱列邦,內之壓制民氣,匈加利八百年來之民權,摧陷殆盡。水深火熱,哀鳴鳥之不聞,雨橫風狂,望潛龍之時起。時勢造英雄,噶蘇士實此時代之產兒哉。 第二節 噶蘇士之家世及其幼年時代 1802年,實歐洲一最大紀念之年也。蓋世怪傑拿破崙以是歲即位,為法蘭西王,而歐陸中心之風雲兒噶蘇士,亦以其年4月27日生於匈加利北方之精布梭省。噶蘇士,名路易(Louis Kossuth),家系雖非貴族,而其父素以愛國知名,其母熱心之新教徒也。少年受教有方,故性質高尚,熱誠過人,有非偶然者。噶蘇士早慧,年僅十六,卒業于巴特府之卡文大學校,名聲藉甚。常語人曰:「丈夫志一立,何事不可成。」聞者莫不歎異之。十七歲,始研究法律,奉職於某府之裁判所,以資習練,常遊歷各地,所至必參列其法庭,閱歷益深。1822年,年僅弱冠,即以法律名家聞于國中,乃歸故鄉,為精布梭省之名譽裁判官。其天才之絕特,實有足驚者。此後十年間,從事法律之業,又往往跋涉山海,獨適曠野,或遊獵以練心膽,或演說以養雄辯,鷙鳥將擊,先修羽翮。偉人之所養,有自來矣。 第三節 噶蘇士未出以前匈國之形勢及其前輩 十九世紀之匈加利史,得三傑焉,前有沙志埃伯爵,中有噶蘇士,後有狄渥,皆國民之救主,而歷史之明星也。噶蘇士憑藉沙志埃所養成之國力,因以一鳴驚人,而其挫敗之後,未竟之業,賴狄渥以告成功。故為噶蘇士作傳,不可不並前後二傑而論之。 沙志埃伯,溫和派也。噶蘇士則急進派也,急進派之前乎噶氏者,有威哈林男爵,故欲知噶蘇士以前匈國之形勢,則沙威兩前輩其代表也。 匈加利本有國會也,但神聖同盟以後,梅特涅正值全盛,專制政策日進日甚,以為外患既不足畏,所當努力者,惟防家賊而已。思及匈人毛羽未豐,從而鎩之,乃七年不開國會(凡立憲君主國,召集國會之權皆君主掌之)。不寧惟是,又蹂躪《金牛憲章》之明文,添加軍隊,脅國民以服兵役,增征租賦,數倍於前,彼義俠之匈加利人,豈肯束手坐視此辜恩非禮之行哉?於是國論囂囂,鳴奧人之無狀,王不得已,乃有1825年國會之設,時乃國會上議院一豪傑出焉,則沙志埃其人也。 國會舊例,惟許用拉丁語演說,蓋奧王壓制匈人之一法門也。沙伯迸萬斛愛國之血誠,毅然脫此鉗軛,當開會之日,即以匈加利語大聲疾呼,申明匈人固有之權利,歷數佛蘭西士第一之失政,海潮一鳴,聲滿天地。自此以往,十五年間(自1825年至1840年),沙伯實為匈加利全國之代表。伯嘗作一書以獎厲國人曰: 「嗚呼!我同胞,疇昔我光榮赫奕之匈加利,今乃陷溺至此,吾能勿悲!雖然,公等毋悲焉,奮其愛國之心,以鑄造他日光榮赫奕之新匈加利,又豈難也!」 讀此數言,可以想見沙伯之為人矣。彼不徒空言也,又實行之。凡一切開民智增公益之事,無不盡力,設民會以通聲氣,立高等學校以養人才,開新式劇場以厲民氣(演劇之事,關於國民進化者甚大,吾別有文論之),廣郵船鐵路以便交通,興水利、築海岸以阜民財,凡茲文明事業,不遑枚舉。蓋沙伯者貴族也,實行之經世家也,其所務者,以溫和手段,易俗移風,蓄養實力,所謂老成謀國,固當如是也。 而噶蘇士者,具如電之目光,抱如焰之血誠,深有見夫民族主義為立國之本。久懷一匈加利獨立之大理想於其胸中,其不能以沙伯之所設施而躊躇滿志,亦勢使然也。未幾,而法國第二革命起(1830年7月),電流倏忽,遍傳歐洲,匈加利亦受其影響。而急進派興,志士奔走號呼于國中,曰「獨立!獨立!!獨立!!!」者所在皆是。於是乎1832年之國會,又不得不開,溫和派首領沙志埃伯,與急進派首領威哈林,會議數四,互相調和,乃提出協議案於國會。其略曰: 憲法者,匈加利各種法律之源泉也。不經議院之承認而妄布法律,是奧國政府之專橫者,一也。1825年以來,七年之間,不開國會,是政府怠慢之罪,二也。農工勞力者,國民之神聖也。今殆以奴隸視之,毫無保護,是謂厲民,三也。選舉權者,天賦權也,成年之民,皆當有此。而妄加制限,侵害自由,四也。國會不許用匈加利語,而惟獎厲拉丁語及日耳曼語,損匈加利之國權,五也。國文學不興(按:言愛國者,本國文學最為重要,今崇拜西人者流,欲以英語為學校中獨一教科,不知本也),學校不起,塞窒民智,六也。內地工業,為苛政所困,日漸衰頹,陷民死地,七也。 國會既開,連亙四年,此等諸案,日日提議,將以大行改革,拯民瘡痍。而奧王方醉夢於專制之中,視新政如蛇蠍,且恐諸案既定,而匈加利遂不可複製,於是悉予駁斥,無一俯從(立憲君主國議院,議定之案必經君主批准,然後施行)。國會失望之餘,憤激愈甚,威哈林男慨然曰: 「嗚呼,我同胞其念之,我等所提議各件,固有利於匈民。而亦未始有害於奧人也,顧奧王一一反抗之,推其意,非以我所愛之匈加利永世為其奴隸國而不止也,奧王實匈加利之公敵也。」 此之一語,激動數百萬義俠匈國民之耳膜,且哀且痛且憤,一嘯百吟,一呻百問疾,人人心中、目中、口中惟牢記《金牛憲章》,所謂執干戈以抗虐政之一大義,蓋舍此以外,無餘望焉矣。奧政府仇威哈林既甚,逮之下獄,思以警其餘,殊不知壓力愈緊,則躍力愈騰,百新黨演說於講壇,不如一新黨呻吟於牢檻,於是舉國中「革命!革命!!革命!!!」之聲,撼山嶽而吞河澤矣。而其聲之最大而遠者誰乎?則噶蘇士其人也。 |
學達書庫(xuoda.com) |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