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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二 湖南廣東情形(1)


  中國苟受分割,十八行省中可以為亡後之圖者,莫如湖南、廣東兩省矣。湖南之士可用,廣東之商可用,湖南之長在強而悍,廣東之長在富而通。餘廣東人也,先言廣東。

  守舊之徒談及洋人則嫉之如仇,與洋人交涉則畏之如虎。此實頑固黨之公例也。廣東為泰西入中國之孔道,濠鏡一區,自明代已為互市之地。自香港隸屬于英,白人之足跡益繁,故廣東言西學最早,其民習與西人遊,故不惡之,亦不畏之。故中國各部之中,其具國民之性質,有獨立不羈氣象者,惟廣東人為最。

  中國內地之人,愛國之心甚弱。其故皆由大一統已久,無列國生存競爭之比較,而為之上者又複從而蒙壓之,故愚民之見,以為己國之外更無他國。如是則既不知有國矣,何由能生其愛哉?故中國人乏愛國心者,非其性惡也,愚害之也。廣東人旅居外國者最多,皆習見他邦國勢之強,政治之美,相形見絀,義憤自生。故中國數年以來,朝割一省,夕割一郡,內地之民視若無睹,而旅居外國之商民,莫不扼腕裂眥,痛心疾首,引國恥如己恥者,殆不乏人。然則欲驗中國人之果有愛國之心與否,當於廣東人驗之也。

  中國人工作之勤,工價之廉,而善於經商,久為西人所側目,他日黃種之能與白種抗衡者殆恃此也。然于中國人之中,具此美質者,亦惟廣東人為最。又其人言語與他省不同,凡經商於外國者,鄉誼甚篤,聯合之力甚大。

  前者中國曾兩次派遣學生留學美國,後雖半途撒歸,而學生自備資斧,或傭工于人,持其工資以充學費,終能卒業者,尚不乏人。其人皆廣東產為多,因中國棄而不用,今率皆淪落異國,其實此中不無可用之才也。

  湖南以守舊聞於天下,然中國首講西學者,為魏源氏、郭嵩燾氏、曾紀澤氏,皆湖南人,故湖南實維新之區也。發逆之役,湘軍成大功,故囂張之氣漸生,而仇視洋人之風以起。雖然,他省無真守舊之人,亦無真維新之人,湖南則真守舊之人固多,而真維新之人亦不少。此所以異於他省也。

  湖南向稱守舊,故凡洋人往遊歷者動見殺害,而全省電信、輪船皆不能設行。自甲午之役以後,湖南學政以新學課士,於是風氣漸開,而譚嗣同輩倡大義於下,全省沾被,議論一變。及陳寶箴為湖南巡撫,其子陳三立佐之,黃遵憲為湖南按察使,江標任滿,徐仁鑄繼之為學政,聘梁啟超為湖南時務學堂總教習,與本省紳士譚嗣同、熊希齡等相應和,專以提倡實學,喚起士論,完成地方自治政體為主義。今將去年十二月梁啟超上陳寶箴一書《論湖南應辦之事》者錄於下,覽者可以見湖南辦事之情形焉。

  今之策中國者必曰「興民權」,斯固然矣。然民權非可以旦夕而成也。權者生於智者也,有一分之智,即有一分之權,有六七分之智,即有六七分之權,有十分之智,即有十分之權。是故國即亡矣,苟國人之智與滅我之國之人相等,則彼雖滅吾國,而不能滅吾權。阿爾蘭之見並于英人是也。今英倫之人應享利益,阿爾蘭人無不均沾也。即吾民之智不能與滅我之國之人相等,但使其智日進者則權亦日進。印度是也。印度初屬￿英,印人只能為第六七等事業,其第五等以上事業,皆英人為之(凡官事私事莫不皆然。如一衙署則五等以上官皆英人,一公司則總辦幫辦及高等司事皆英人也)。近則第二等以下事業,皆印人所為矣。其智全塞者,則其權全亡。非洲之黑人,墨洲之紅人,南洋之棕人是也。此數種者只見其為奴隸為牛為馬,日澌月削,數十年後,種類滅絕於天壤耳,更無可以自立之時矣。夫使印度當未亡之時,而其民智慧即能如今日,則其早為第二等人也久矣;使其有加於今日,則其為第一等人也亦已久矣。是故權之與智相倚者也。昔之欲抑民權,必以塞民智為第一義。今日欲伸民權,必以廣民智為第一義。湖南官紳有見於民智之為重也,於是有時務學堂之設。意至美矣,然於廣之之道則猶未盡也。學堂學生只有百二十人,即使一人有一人之用,其為成也亦僅矣。而況此輩中西兼習,其教之也,當厚植其根柢,養蓄其大器,非五年以後,不欲其出而與聞天下事也。然則此五年中,雖竭盡心力以教之,而風氣仍不能出乎一學堂之外,昭昭然矣。故學生當分為二等,其一以成就遠大,各有專長,各有根柢為主,此百二十人是也。其一則成就不必其遠大,但使於政學之本原略有所聞,中外之情形無所暗蔽,可以廣風氣,消阻力,如斯而已。由前之說,則欲其精,由後之說,則欲其廣。大局之患,已如燎眉,不欲湖南之自保則已耳。苟其欲之,則必使六十餘州縣之風氣,同時並開,民智同時並啟,人才同時並成。如萬軍齊力,萬馬齊鳴,三年之間,議論悉變,庶幾有濟,而必非一省會之間,數十百人之力,可以支持,有斷然矣。則必如何然後能如此?就其上者言之,一曰朝廷大變科舉,二曰州縣遍設學堂。斯二者行,頃刻全變,而非今日之所能言矣。有官紳之力所可及,而其成效之速,可與此二事相去不遠者。一曰全省書院,官課、師課改課時務也。以嶽麓求賢之改章,及孝廉堂之為學會,士林學無間然,然則改課亦當無違言必矣。官課、師課全改,耳目一新,加以學政所至,提倡新學,兩管齊下,則其力量亞於變科舉者無幾矣。二曰學堂廣設外課,各州縣鹹調人來學也。州縣遍設學堂,無論款項難籌,即教習亦無從覓聘,教習不得人,講授不如法,勞而少功,雖有若無耳。以餘所見,此間各處書院諸生,講習經年,而成就通達者寥寥無幾。大約為開風氣起見,先須廣其識見,破其愚謬,但與之反覆講明政法所以然之理。國以何而強,以何而弱?民以何而智,以何而愚?令其恍然於中國種種舊習之必不可以立國,然後授以東西史志各書,使知維新之有功;授以內外公法各書,使明公理之足貴,更折衷于古經古子之精華,略覽夫格致各學之流別。大約讀書不過十種,為時不過數月,而其見地固已甚瑩矣,乃從而摩激其勢力,鼓厲其忠憤,使以保國保種保教為己任,以大局之糜爛,為身之恥疚。持此法以教之,間日必有講論,用禪門一棒一喝之意;讀書必有劄記,仿安定經義治事之規。半年以後,所教人才,可以拔十得五。此間如學堂,學生鼓篋不過月餘耳,又加以每日之功,學西文居十之六。然其見識議論則已殊有足觀者,然則外課成就之速更可冀矣。大抵欲厚其根柢學專門之業,則以年稚為宜,欲廣風氣觀大略速其成就,則以年稍長為善。蓋苟在二十以上,于中國諸學曾略有所窺者,則其腦筋已漸開,與言政治之理皆能聽受,然後易於有得,故外課生總以不限年為當。前者出示在此間招考,僅考兩次,已迫歲暮,來者百餘人,可取者亦三十人。然設此課之意,全在廣風氣,其所重者在外府州縣,故必由學政按臨所至,擇其高才年在三十以下者,每縣自三人至五人諮送來學,其風始廣。然各府遼遠,寒士負笈之資固自不易。愚意以為莫如合各州縣為具川資,諮送到省,每歲三五人之費,為數無幾,雖瘠苦之縣,亦不至較此區區。到省以後,須謀一大廈使群萃而講習,若學堂有餘力則普給膏火,否則但給獎賞而已(如不給膏火,則須問其願來與否,乃可諮送)。此項學生速則半年,遲則一年,即可遣散,另招新班。擇其學成者授以憑記,可以為各縣小學堂教習,一年之後,風氣稍成,即可以飭下各州縣,每縣務改一書院為學堂,三年之間,而謂湘人猶有嫉新學如仇、與新學為難者其亦希矣。二曰遣學生遊學外國。時務學堂內課諸生,既授之以經史大義,厚其中學之根柢,養成其愛國之熱心,則當遣往外國學政治、法律、財政、行政學、兵法諸專門,先選其俊秀者以五十人為額,為第一班;第二年續有高才,則續選五十人為第二班,凡設四班,合為二百人,以四年分遣之,每留學者以四年為率。及其歸也,以之治湖南一省之事,人才固恢然有餘,即為全國之用,亦可庶幾矣。若慮經費難籌,則先遊學日本。日本雖小國,而三十年來智學之進,駸駸焉追及歐洲,我但先學日本,亦已足為吾目前之用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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