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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原之行曆及性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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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有《屈原列傳》,載原事蹟頗詳,舉其大概則: 一,原為楚同姓貴族。 二,原事楚懷王,官左徒,曾大被信任。 三,原為同列上官大夫所排,遂被疏放。然猶嘗任齊使。 四,懷王十六年(西紀前三一三),秦張儀譎詐懷王絕齊交,破合縱之局。原請殺張儀。 五,懷王三十年(前二九九),秦昭王誘懷王會武關,原諫不聽。王遂被脅留,客死于秦。 六,頃襄王立(前二九八),原為令尹子蘭所譖,王怒而遷放之。原遂自沉。 關於屈原身世之唯一的資料,只有此傳,後此言原事者皆本之。故漢王逸謂:「原在懷王時被讒見疏作《離騷》……頃襄王遷原于江南,原複作《九歌》《天問》《遠遊》《九章》《卜居》《漁父》等篇。」宋洪興祖謂:「原被放在懷王十六年。至十八年複召用之,頃襄王立,複放。」 惟清王懋竑不信《史記》,謂原決無再召再放事,謂原決不及見頃襄王。其言曰:「《卜居》言『既放三年,不得複見』,《哀郢》言『九年而不復』,『壹反之無時』,則初無召用再放之事。」(《白田草堂存稿》卷三《書(楚辭)後》,下同。)又云:「諫懷王入秦者,據《楚世家》乃昭雎,非屈原也。夫原諫王不聽而卒被留,以致客死,此忠臣之至痛,而原諸篇乃無一語以及之。至《惜往日》《悲回風》臨絕之音,憤懣伉激,略無所諱,而亦只反復於隱蔽障壅之害、孤臣放子之冤。其於國家,則但言其委銜勒,棄舟檝,將卒於亂亡,而不雲禍殃之已至是也。是誘會被留,乃原所不及見,而頃襄王之立,則原之自沉久矣。」懋竑所辯尚多,皆從原作品本身立反證,極有價值。又傳中令尹子蘭等事,亦不足信。朱熹云:「《楚辭》以香草比君子,然以世亂俗衰,人多變節,遂深責椒、蘭之不可恃,而揭車、江離,亦以次書罪,初非以為實有是人而以椒、蘭為名字者也。而史遷作《屈原傳》乃有令尹子蘭之說,班氏《古今人表》又有令尹子椒之名……王逸因之又訛以為司馬子蘭、大夫子椒……流誤千載,無一人覺其非,甚可歎也。使其果然,則又當有子車、子離、子榝之儔,蓋不知其幾人矣。」(《楚辭辯證》卷上。) 上所論難,皆可謂讀書得間。要之,《史記》所載古代史跡,本多采自傳聞,鑒別非甚精審,況後人竄亂亦多;即以《屈原列傳》論,篇中自相矛盾處且不少(王懋竑列舉之),故吾儕良不宜輕信,更不宜牽合附會以曲為之說。大概屈原為楚貴族,生卒于西紀前四世紀之下半紀。曾一度與聞國政,未幾被黜放,放後逾九年乃自殺。其足跡在今湖北、湖南兩省,亦或嘗至江西。此為屈原之基本的史跡,過此以往,闕疑可也。 司馬光謂屈原「過於中庸,不可以訓」,故所作《通鑒》,削原事不載。屈原性格誠為極端的,而與中國人好中庸之國民性最相反也,而其所以能成為千古獨步之大文學家,亦即以此。彼以一身同時含有矛盾兩極之思想:彼對於現社會,極端的戀愛,又極端的厭惡;彼有冰冷的頭腦,能剖析哲理,又有滾熱的感情,終日自煎自焚;彼絕不肯同化於惡社會,其力又不能化社會。故終其身與惡社會鬥,最後力竭而自殺。彼兩種矛盾性日日交戰於胸中,結果所產煩悶至於為自身所不能擔荷而自殺。彼之自殺實其個性最猛烈最純潔之全部表現;非有此奇特之個性不能產此文學,亦惟以最後一死能使其人格與文學永不死也。吾嘗有《屈原研究》一篇(見《學術講演集》第三輯),關於此點,論列頗詳盡,可參看。(彼文關於屈原史跡及作品之考證與斯篇稍有異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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