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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辭》之編纂及其篇目


  《漢書·藝文志》無《楚辭》,惟載:「屈原賦二十五篇。」及王逸為《楚辭章句》,其《離騷篇》後序云:「屈原……依詩人之義而作《離騷》……複作《九歌》以下凡二十五篇。楚人高其行義,瑋其文采,以相教傳……後世雄俊,莫不瞻慕,舒肆妙慮,纘述其詞。逮至劉向典校經書,分為十六卷……今臣複以所記所知稽之舊章,作十六卷章句……」據此,則《楚辭》似是劉向所編定。然今本第十六卷即劉向所作《九歎》,複有第十七卷為王逸所作《九思》,殆兩人各以己作附驥耶?其各篇次第,今本與陸德明《經典釋文》本亦有異同。

  上各篇自《惜誓》以下,皆漢人所作。朱熹《楚辭辯證》云:

  「《七諫》《九懷》《九思》《九歎》雖為騷體,然其詞氣平緩,意不深切,如無所疾痛而強為呻吟者。就其中《諫》《歎》猶或粗有可觀,兩王則卑已甚矣,故雖幸附書尾而人莫之讀。」故熹所作《楚辭集注》,將彼四家之三十四篇刪去,而補以賈生之《吊屈文》及《鳥賦》,其目如下:

  卷一 離騷經第一

  卷二 離騷九歌第二

  卷三 離騷天問第三

  卷四 離騷九章第四

  卷五 離騷遠遊第五 離騷卜居第六 離騷漁父第七

  原注云:「以上離騷凡七題二十五篇,皆屈原作。今定為五卷。」

  卷六 續離騷九辯第八 宋玉

  卷七 續離騷招魂第九 宋玉 續離騷大招第十 景差

  卷八 續離騷惜誓第十一 賈誼 續離騷吊屈原第十二 賈誼

  續離騷鳥賦第十三 賈誼 續離騷哀時命第十四 莊忌

  洪興祖《補注》本自《漁父》以上皆於篇名下各綴以「離騷」二字,而《離騷》篇題為「離騷經」,《九辯》以下則每篇篇名下綴以「楚辭」二字。朱熹因之而略加修正,故自《離騷》至《漁父》每篇皆冠以「離騷」二字,《九辯》以下則冠以「續離騷」三字。

  今本篇次與《釋文》本有異同。洪興祖云:「《九章》第四,《九辯》第八。而王逸《九章》注云:『皆解於《九辯》中。』知《釋文》篇第,蓋舊本也,後人始以作者次敘之耳。」朱熹云:「今按天聖十年陳說之序,以為:『舊本篇第混並,首尾差互,如考其人之先後重定其篇。』然則今本說之所定也歟?」啟超按:洪、朱所論甚當。欲知劉向、王逸原本,宜遵《釋文》,今本非也。

  上所舉篇數、篇次等,雖甚瑣末,然實為考證屈原作品之基本資料,故不憚詳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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