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梁啟超 > 要籍解題及其讀法 | 上頁 下頁
讀《詩》法之三


  現存先秦古籍,真贗雜糅,幾於無一書無問題。其精金美玉,字字可信可寶者,《詩經》其首也。故其書于文學價值外尚有一重要價值焉,曰可以為古代史料或史料尺度。

  所謂可以為史料者,非謂如偽《毛序》之比附《左傳》《史記》,強派某篇為某王某公之事雲也。《詩經》關係政治者本甚希,即偶有一二屬￿當時宮廷事實者(如衛武公飲酒悔過、許穆夫人賦《載馳》之類),亦不甚足重輕,可置勿論。(《詩經》中關於具體的政治史料反不可盡信。蓋文人之言華而不實者多也,如《魯頌·宮》有「莊公之子」語,明為頌僖公無疑,而篇中又雲「戒狄是膺,荊舒是懲」。僖公何從有此豐功偉烈耶?)雖然,歷史決不限於政治,其最主要者在能現出全社會心的物的兩方面之遺影。而高尚的文學作品,往往最能應給此種要求。《左傳》季劄觀樂一篇對於十五國風之批評,即從社會心理方面研究《詩經》也(其果否為季劄所批評且勿論)。吾儕若能應用此方法而擴大之,則對於「詩的時代」——紀前九〇〇至六〇〇之中華民族之社會組織的基礎及其人生觀之根核,可以得較明確的概念;而各地方民性之異同及其次第醇化之跡,亦可以略見。其在物質方面,則當時動植物之分佈,城郭宮室之建築,農器、兵器、禮器、用器之製造,衣服、飲食之進步……凡此種種狀況,試分類爬梳,所得者至複不少。故以史料讀《詩經》幾乎無一字無用也。

  所謂史料之尺度者,古代史神話與贗跡太多,吾儕欲嚴密鑒別,不能不擇一兩部較可信之書以為准據,以衡量他書所言以下真偽之判決,所謂正日月者視北辰也。若是者,吾名之曰史料之尺度。例如研究孔子史跡當以《論語》為尺度是也。有詩時代及有詩以前之時代,正式之史未出現(《詩》亡然後《春秋》作),而傳記、讖緯所記古事多糅雜不可究詰。《詩經》既未經後人竄亂,全部字字可信,其文雖非為記事而作,而偶有所記,吾輩良可據為准鵠。例如,「天命玄鳥,降而生商。」「厥初生民,時維薑嫄。」乃商、周人述其先德之詩,而所言如此,則稷、契為帝嚳子之說,當然成問題。例如:「帝作邦作對,自太伯王季。」明是周人曆述其創業之主,則泰伯有無逃荊蠻之事,亦成問題(恐周人自文、武以前亦如殷制兄終弟及)。例如,各篇中屢言夏禹,如「禹敷下土方」「纘禹之緒」等,而堯、舜無一字道及,則堯、舜為何等人亦可成問題。諸如此類,若以史家極謹嚴的態度臨之,甯闕疑勿武斷,則以《詩經》為尺度,尚可得較絜淨之史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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