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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成書年代及後人補續竄亂之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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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存古書,什有九非本來面目,非加一番別擇整理工夫而貿然輕信,殊足以誤人。然別擇整理之難,殆未有甚於《史記》者。今欲從事研究,蓋有先決問題二:一、為《史記》是否已成書之問題;二、為《史記》記事最終年限問題。 《史記》是否已成書耶?按《自序》則百三十篇粲然具備,似悉出史公手定,故此問題,二千年從未發生。然據《漢書·司馬遷傳》已云:「十篇有錄無書。」《後漢書·班彪傳》亦云:「十篇缺焉。」注家謂「遷沒之後亡」,則認為書本完成後乃亡佚雲爾。吾細考史公年曆,則不能無疑。《報任安書》自述下獄時事云:「草創未就,會遭此禍。惜其不成,是以就極刑而無慍色。」則其時書尚未成可知,時天漢三年也。自此以後,去太史令職而為中書令,「金匱石室之藏」,不復能如昔時之恣其讀。又近侍尊寵,每有巡幸,無役不從。依《漢書·武帝記》所載:「太始二年,正月,行幸回中,登隴首。三年,正月,行幸甘泉。五月,行幸東海至琅邪成山,登之罘。冬乃歸。四年三月,行幸泰山。四月,幸不其。十二月,行幸雍,西至安定北地。」此皆史公官中書時事,計數年間能安居京師從事著述者殆無幾日,《報任安書》所謂「卒無須臾之間得竭志意」,蓋實情也。《報任安書》已經考定為太始四年冬間作,玩其語氣,史確未成。《書》云:「僕誠已著此書,則償前辱之責,雖萬被戮豈有悔哉!」下又云:「是以腸一日而九回,居則忽忽若有所亡,出則不知其所往。每念斯恥,汗未嘗不發背沾衣也。」則書未成而前辱未償明甚。越二年而巫蠱難作,史公存亡已不可考矣。然則書竟不成而齎志以沒,未可知也。信如是也,則《史記》之有缺篇,非亡佚而原缺也。而今本乃百三十篇,一無所欠,其果為遷書之舊耶?否耶? 《史記》所記事,以何年為最終年限耶?據《自序》曰:「故述往事,思來者,卒述陶唐以來,至於麟止。」《集解》:「張晏曰:『武帝獲麟,遷以為述事之端。上紀黃帝,下至麟止,猶《春秋》止於獲麟也。』」《漢書·揚雄傳》云:「太史公記六國,曆楚漢,訖麟止。」《後漢書·班彪傳》云:「太史令司馬遷,上自黃帝,下訖獲麟,作本紀、世家、列傳、書、表,凡百三十篇。」上據遷所自言及揚雄、班固言,(《揚雄傳》,雄所自作,班書全采之。《班彪傳》,班固作,范書全采之。)則「麟止」一語,殆為鐵案。案武帝獲麟,在元狩元年冬十月(西紀前一二二)。孔子作《春秋》,訖于魯哀公十四年西狩獲麟,《史記》竊比《春秋》,時亦適有獲麟之事,故所記以此為終限。然則《武帝本紀》當敘至元狩元年十月止,年表、世家、列傳稱是。凡此年以後之記事,皆非原文,此標準宜為最可信據者。 雖然,本書所載元狩元年以後之事甚多,而年限亦有異說。其年限之異說,則: 一,訖太初說。《太史公自序》最末一段云:「余述曆黃帝以來,至太初而訖。」《漢書敘傳》云:「太初以後,闕而不錄。」太初凡四年,若訖太初四年(西紀前一〇一),則逾麟止之限二十二年。 二,訖天漢說。《漢書·司馬遷傳》贊云:「述《楚漢春秋》,接其後事,訖於天漢。」《史記》之《集解》《索隱》《正義》皆主是說。天漢接太初後,凡四年,若訖天漢四年(西紀前九七),則逾麟止之限二十六年。 三,訖武帝末說。《建元以來侯者年表》末附:「褚先生曰:太史公記事,盡于武帝之末。」武帝最末一年為後元二年(西紀前八七),若訖於此,則逾麟止之限三十六年。 上第二第三兩種異說出自後人之口,且暫置不理。惟第一異說之訖太初,則與訖麟止語同出《自序》。一篇之中,矛盾至此,實令人迷惑。查「訖麟止」語,在《自序》大序之正文中,「訖太初」語,乃在小序之後另附一行,文體突兀不肖。又《漢書》本傳全錄《自序》而不載此一行,似班固所見《自序》原本,並無此語。衡以史公竊比《春秋》之本意,固宜以「麟止」為斷也。但太初、天漢事,尚為史公所及見耳。今本《史記》,不獨太初、天漢事盈篇累幅也,乃至記武帝后事者,且不一而足。如: 一,《酷吏傳》載:「杜周捕治桑弘羊昆弟子。」事在昭帝元鳳間(西紀前八〇至七五),距武帝崩六年至十二年。 二,《楚元王世家》云:「地節二年,中人上書告楚王謀反。」宣帝地節二年(西紀前六八),距武帝崩十九年。 三,《齊悼惠王世家》載:「建始三年,城陽王景卒。同年,莆川王橫卒。」成帝建始三年(西紀前三〇),距武帝崩五十七年。 四,《將相名臣表》,武帝後續以昭、宣、元、成四帝,直至鴻嘉元年止。成帝鴻嘉元年(西紀前二〇),距武帝崩六十七年。 上不過舉數條為例,書中所記昭、宣、元、成間事,蓋更仆難數。無論如何曲解,斷不能謂太史公及見建始、鴻嘉時事。然而此諸條者,固明明在今本正文中,稍粗心讀去,絕不能辨矣。吾儕據此等鐵證,可以斷言今本《史記》決非史公之舊,其中有一部分乃後人羼亂。 然則《史記》何故容後人羼亂耶?某部分屬後人羼亂耶?其來由及種類約有三: 第一類,原本缺亡而後人補作者。《漢書·司馬遷傳》云:「十篇缺,有錄無書。」顏注引張晏曰:「亡《景紀》《武紀》《禮書》《樂書》《兵書》《漢興以來將相年表》《日者列傳》《三王世家》《龜策列傳》《傅靳列傳》。元、成之間褚先生補缺,作《武帝紀》《三王世家》《日者》《龜策列傳》,言辭鄙陋,非遷本意也。」案:今本《三王世家》《日者》《龜策》兩傳皆有褚先生補文,附於讚語之後,而史公原文,似亦未嘗缺。若《武帝紀》則並褚補字樣而無之,而其文乃割裂《封禪書》,讚語亦全與《封禪書》同,非原文明矣。其餘張晏所舉諸篇,今本皆現存,其不足信益明。又《三代世表》《建元以來侯者年表》《陳涉世家》《外戚世家》《梁孝王世家》《田叔列傳》等篇,皆各有「褚先生曰」一段補文附於讚語後,則褚補原不僅四篇也。如《張丞相列傳》于讚語後有一大段補文,但並無「褚先生曰」字樣,知補者又不獨一褚先生也。補文別附贊後者,吾輩能識別之。若如《武帝紀》之類,竟以補文作正文,或所補並非褚先生之舊者,則後人從何辨耶? 第二類,後人續撰者。《漢書·藝文志》于「太史公百三十篇」(《史記》本名《太史公書》)之後,接列「馮商所續太史公七篇」。劉知幾《史通·正史篇》云:「《史記》太初已後,闕而不錄。其後劉向、向子歆及諸好事者若馮商、衛衡、揚雄、史岑、梁審、肆仁、晉馮、段肅、金丹、馮衍、韋融、蕭奮、劉恂等相次撰續,迄于哀、平間,猶名《史記》。」(《後漢書·班彪傳》注亦列舉續《史記》者尚有陽城衡、史孝山二人。孝山當即岑。)據此,則西漢、東漢之交,續《史記》者將二十家,而皆仍其舊名。即班彪續作數十篇,亦僅名為《後傳》(見彪傳)。蓋自馮商、劉向以迄班彪,其意皆欲各據所立時代以次遞續,不別為書。其截采《史記》記漢初以來之一部分,續以昭、宣迄哀、平之部分,以成斷代之史,則自班固始耳。(然《漢書·古今人表》所表皆漢以前人,則其體裁仍是補續《史記》也。)當時既未有印書,傳鈔皆用竹木簡或縑帛,弆攜兩艱,用之彌嗇。各家所續本,或即以塗附于原鈔本中。即不然,而學者輾轉誦習,竟將續本與原本合鈔以圖省便,亦意中事。故今本《史記》,有馮商、劉向、劉歆……諸人手筆雜入其中者,定不少也。 總之,書中關於漢事之記載,若嚴格的甄別,宜以元狩元年以前為斷;即稍寬,亦只能截至太初末而止。其有溢出此年限外者,決非史公之舊也。然此猶較易辨別,其最難者,則有: 第三類,後人故意竄亂者。西漢末學界一大公案起焉,曰今古文之爭。事緣劉歆典校中秘書,自稱發見各種古文經傳,其主要者則《春秋左氏傳》《周禮》《古文尚書》,其餘群經亦皆有古本,而其學說什九與漢初以來諸師所傳者相背戾。又有各種緯書,亦皆起自哀、平間,其言荒誕不可究詰。東漢以後,多數學者皆信此等書為先秦古籍,而今文家則謂是皆歆及其徒黨所偽造以媚王莽而助其篡。內中與《史記》問題關係最密切者,尤在《尚書》《左傳》兩書。今文家謂《尚書》為備(意謂漢初諸師所傳二十八篇之《尚書》已完備無缺,無所謂百篇及《書序》也),謂《左氏》不傳《春秋》(意謂《左氏春秋》即《國語》,純屬別行之史,並非為《春秋》傳也)。然則史公所述三代前及春秋間事,宜以《尚書》二十八篇及原本《左氏春秋》——即《國語》為限,而今《史記》乃多有助「古文家言」張目者。嚴鞫此讞,乃不能不歸獄於歆等之有意竄亂。 然則歆等竄亂,果有可能性耶?曰:有。其一,據《漢書·王莽傳》:「元始四年,征天下有逸禮、古書(即古文《尚書》)、毛詩、周官、爾雅、天文、圖讖、鐘律、月令、兵法、史篇、文字,通知其意者,皆詣公車。前後至者千數,皆令記說廷中。將令正乖繆、壹異說。」古文學說之掩襲天下,自此役始。蓋此千數人者,皆承莽、歆意旨以改竄古書為職者也;而「史篇」亦在其中,則遷書之遭蹂躪,實意中事。時歆方典中秘書,則彼之所改,自稱定本,誰複能與抗辯?其二,續《史記》者十六人,而歆與居一。歆所續今雖不傳,然其人學博名高,其書必有可觀,故班固《漢書》多采之。(黃省曾《西京雜記序》謂:「班固《漢書》全取劉歆。」雖言之或太過,然歆書為固書最重要之原料殆不可疑。)今本《史記》以後人補續之語羼入正文者,既所在多有(見前文),且尤有後世妄人取《漢書》竄補者(見下文),則其中有一部分為歆手筆,並無足怪。 上所舉第一第二類,清代乾嘉諸儒考證頗詳。其第三類,則吾師康南海先生(有為)之《新學偽經考》初發此疑,近人崔觶甫(適)著《史記探原》大發其覆,雖其中有過當之處,而大致蓋可取。今略綜諸家之說推考各篇真偽如下: 第一,全篇原缺後人續補者。《漢書》本傳明言:「十篇缺,有錄無書。」班固所不及見者,後人何由得見?故下列十篇,應認為全偽: 《孝景本紀》 張晏云:「亡。」司馬貞云:「取班書補之。」 《孝武本紀》 張晏云:「《武紀》亡,褚先生補作也。」司馬貞云:「褚先生集合武帝事以編年,今止取《封禪書》補之,信其才之薄也。」今案:此紀即《封禪書》之下半,疑並不出褚先生手。或褚補亦亡,後人再割裂他篇充數耶? 《漢興以來將相名臣年表》 張晏云:「亡。」裴駰云:「太史以後,後人所續。」案:當從張說,全篇為後人補續。 《禮書》 張晏云:「亡。」司馬貞云:「取荀卿《禮論》。」 《樂書》 張晏云:「亡。」司馬貞云:「取《禮記·樂記》。」 《律書》 張晏云:「《兵書》亡。」顏師古云:「序目無《兵書》。」司馬貞云:「《兵書》,遷沒之後亡。褚少孫以《律書》補之。」 《三王世家》 張晏云:「亡,褚先生補。」案:今本于太史公贊後附錄褚補文,而贊前則錄三封榮,實則前後皆褚補也。 《日者列傳》《龜策列傳》張晏云:「亡,褚先生補。」案:此兩篇文甚蕪鄙,是否即褚補原本,尚未敢信。 《傅靳蒯成列傳》 張晏云:「亡。」案:今本蓋後人從《漢書》錄補。 第二,明著續之文及補續痕跡易見者: 《三代世表》 篇末自「張夫子問褚先生曰」以下。 《張丞相傳》 篇末自「孝武時丞相多」以下。 《田叔列傳》 篇末自「褚先生曰」以下。 《平津侯主父列傳》 篇末自「太皇太后詔」以下。又自「班固稱曰」以下。 《滑稽列傳》 篇末「褚先生曰」以下。 以上各條,今武英殿版本皆改為低一格以示識別。 第三,全篇可疑者。班固稱有錄無書者雖僅十篇,然吾儕因此已得知《史記》確為未成之書,或雖成而已有亡佚。原書未成之推定,說已詳前;即已成之部分,亦有亡佚之可能性。以卷帙浩瀚之書,在傳寫極艱之時代,散亡甚易,略可想見。《漢書》本傳云:「遷既死後,其書稍出。」據此似是一部分陸續傳佈。《後漢書·竇融傳》云:「光武賜融以太史公《五宗世家》《外戚世家》《魏其侯列傳》。」則摘篇別寫單行,固有明例矣。則各家鈔本有一部分亡缺,亦事理之常。要之,原缺續補者既有十篇,則所缺所示補亦可至十篇以外。《淮南子》所謂「鑿一孔而百隙隨」也,今本《史記》中多有與《漢書》略同,而玩其文義,乃似《史記》割裂《漢書》,非《漢書》刪取《史記》者。崔適指出各篇如下: 《孝武本紀》 妄人錄《漢書·郊祀志》 《律書》《曆書》 妄人錄《漢書·律曆志》 《天官書》 妄人錄《漢書·天文志》 《封禪書》 妄人錄《漢書·郊祀志》 《河渠書》 妄人錄《漢書·溝洫志》 《平准書》 妄人錄《漢書·食貨志》 《張丞相列傳》 妄人錄《漢書》 《南越尉佗列傳》 妄人錄《漢書》 《循吏列傳》 妄人所補 《汲鄭列傳》 妄人錄《漢書》 《酷吏列傳》 妄人錄《漢書》 《大宛列傳》 妄人錄《漢書·張騫李廣列傳》 崔氏疑古太勇,其言雖未可據為典要,然既對於此諸篇提出問題,且頗能言之有故,持之成理,則吾輩固宜一為推勘矣。 第四,元狩或太初以後之漢事為後人續補、竄入各篇正文者。此類在年表、世家、列傳中甚多,不復枚舉。 第五,各篇正文中為劉歆故意竄亂者。此項辨別甚難,舉要點數端如下: 一,凡言「終始五德」者。《五帝本紀》《秦始皇本紀》《十二諸侯年表》《孟子荀卿列傳》《張蒼傳》等篇。 二,凡言「十二分野」者。《十二諸侯年表》《齊、宋、鄭世家》《張蒼傳》等篇。 三,凡言《古文尚書》及所述《書序》。《夏、殷、周本紀》《齊、魯、衛、宋世家》等篇。 四,凡記漢初古文傳授者。《儒林列傳》《張蒼傳》等篇。 以上所論關於《史記》真本之種種考證,多來自近人著作而略斷以己意,其言頗繁重,或為讀者所厭。吾所以不憚煩為此者,欲學者知今本《史記》非盡原文而已。著手讀《史記》以前,必須認定此事實,否則必至處處捍格難通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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