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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史料之搜集與鑒別(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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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章列舉多數史料,凡以言史料所從出也。然此種史料散在各處,非用精密明敏的方法以搜集之,則不能得。又真贗錯出,非經謹嚴之抉擇,不能甄別適當。此皆更需有相當之技術焉。茲分論之。 第一 搜集史料之法 普通史料之具見於舊史者,或無須特別之搜集,雖然,吾儕今日所要求之史料,非即此而已足。大抵史料之為物,往往有單舉一事,覺其無足重輕,及彙集同類之若干事比而觀之,則一時代之狀況可以跳活表現。此如治庭園者孤植草花一本,無足觀也,若集千萬本,蒔以成畦,則絢爛眩目矣。又如治動物學者搜集標本,僅一枚之貝,一尾之蟬,何足以資揅索,積數千萬,則所資乃無量矣。吾儕之搜集史料,正有類於是。試舉吾所曾致力之數端以為例:(甲)吾曾欲研究春秋以前部落分立之情狀,乃從《左傳》、《國語》中取其所述已亡之國匯而錄之,得六十餘;又從《逸周書》搜錄,得三十餘;又從《漢書·地理志》、《水經注》搜錄,得七十餘;又從金文款識中搜錄,得九十餘;其他散見各書者尚三四十。除去重複,其夏商周古國名之可考見者,猶將三百國;而大河以南,江淮以北,殆居三之二。其中最稠密之處如山東、河南、湖北,有今之一縣而跨有古三四國之境者。試為圖為表以示之,而古代社會結構之逈殊於今日,可見一斑也。(乙)吾曾欲研究中國與印度文化溝通之跡而考論中國留學印度之人物。據常人所習知者,則前有法顯,後有玄奘,三數輩而已。吾細檢諸傳記,陸續搜集,乃竟得百零五人,其名姓失考者尚八十二人,合計百八十有七人。吾初研究時,據慧皎之《高僧傳》、義淨之《求法傳》得六七十人,已大喜過望。其後每讀一書,遇有此者則類而錄之,經數月乃得此數。吾因將此百八十餘人者稽其年代籍貫、學業成績、經行路線等,為種種之統計,而中印往昔交通遺跡與夫隋唐間學術思想變遷之故皆可以大明。(丙)吾曾欲研究中國人種變遷混合之跡,偶見史中載有某帝某年徙某處之民若干往某處等事,史文單詞只句,殊不足動人注意也。既而此類事觸於吾目者屢見不一見,吾試匯而鈔之,所積已得六七十條,然猶未盡。其中徙置異族之舉較多,最古者如堯舜時之分背三苗。徙置本族者亦往往而有,最著者如漢之遷六國豪宗以實關中。吾睹此類史跡,未嘗不掩卷太息,嗟彼小民竟任政府之徙置我如弈棋也。雖然,就他方面觀之,所以摶捖此數萬萬人成一民族者,其間接之力,抑亦非細矣。吾又嘗向各史傳中專調查外國籍貫之人,例如匈奴人之金日、突厥人之阿史那忠、於闐人之尉遲敬德、印度人之阿那羅順等與夫入主中夏之諸胡之君臣苗裔統列一表,則種族混合之情形益可見也。(丁)吾又嘗研究六朝唐造像,見初期所造者大率為釋迦像,次期則多彌勒像,後期始漸有阿彌陀像、觀世音像等,因此可推見各時代信仰對象之異同。即印度教義之變遷,亦略可推見也。(戊)吾既因前人考據,知元代有所謂「也裡可溫」者,即指基督教。此後讀《元史》及元代碑版與夫其他雜書,每遇「也裡可溫」字樣輒乙而記之。若薈最成篇,當不下百條,試加以綜合分析,則當時基督教傳播之區域及情形當可推得也。以上不過隨舉數端以為例。要之,吾以為吾儕欲得史料,必須多用此等方法。此等方法在前清治經學者多已善用之,如《經傳釋詞》、《古書疑義舉例》等書,即其極好模範。惟史學方面則用者殊少。如宋洪邁之《容齋隨筆》、清趙翼之《二十二史劄記》頗有此精神,惜其應用範圍尚狹。此種方法恒注意于常人所不注意之處,常人向來不認為史料者,吾儕偏從此間覓出可貴之史料。欲應用此種方法,第一步須將腦筋操練純熟,使常有銳敏的感覺。每一事項至吾前,常能以奇異之眼迎之,以引起特別觀察之興味。世界上何年何日不有蘋果落地,何以奈端獨能因此而發明吸力;世界上何年何日不有開水沖壺,何以瓦特獨能因此而發明蒸汽。此皆由有銳敏的感覺,施特別的觀察而已。第二步須耐煩。每遇一事項,吾認為在史上成一問題有應研究之價值者,即從事於徹底精密的研究,搜集同類或相似之事項綜析比較,非求得其真相不止。須知此種研究法,往往所勞甚多,所獲甚簡。例如吾前文所舉(甲)項,其目的不過求出一斷案曰:「春秋前半部落式之國家甚多」雲爾;所舉(乙)項,其目的不過求出一斷案曰:「六朝唐時中國人留學印度之風甚盛」雲爾。斷案區區十數字,而研究者動費一年數月之精力,毋乃太勞?殊不知凡學問之用科學的研究法者,皆須如是;苟不如是,便非科學的,便不能在今世而稱為學問。且宇宙間之科學,何一非積無限辛勞以求得區區數字者?達爾文養鴿蒔果數十年,著書數十萬言,結果不過詒吾輩以「物競天擇,適者生存」八個大字而已。然試思十九世紀學界中若少卻此八個大字,則其情狀為何如者?我國史學界從古以來未曾經過科學的研究之一階級,吾儕今日若能以一年研究之結果,博得將來學校歷史教科書中一句之採擇,吾願已足,此治史學者應有之覺悟也。 尤有一種消極性質的史料,亦甚為重要。某時代有某種現象,謂之積極的史料;某時代無某種現象,謂之消極的史料。試舉其例:(甲)吾儕讀《戰國策》,讀《孟子》,見屢屢有黃金若干鎰等文,知其時確已用金屬為貨幣。但字書中關於財貨之字皆從貝不從金,可見古代交易媒介物乃用貝而非用金。再進而研究鐘鼎款識,記用貝之事甚多,用金者雖一無有,《詩經》亦然。殷墟所發見古物中亦有貝幣無金幣,因此略可推定西周以前未嘗以金屬為幣。再進而研究《左傳》、《國語》、《論語》,亦絕無用金屬之痕跡。因此吾儕或竟可以大膽下一斷案曰:「春秋以前未有金屬貨幣。」若稍加審慎,最少亦可以下一假說曰:「春秋以前金屬貨幣未通用。」(乙)我國未有紙以前,文字皆「著諸竹帛。」然《漢書·藝文志》各書目記篇數者什之七八,記卷數者僅十之二三,其記卷數者又率屬漢中葉以後之著述,因此可推定帛之應用為時甚晚。又據《史記》、《漢書》所載,當時法令、公文、私信什有九皆用竹木簡,知當時用竹之廣,遠過於用帛。再證以最近發見之流沙墜簡,其用縑質者皆在新莽以後,其用紙質者皆在兩晉以後。因此可以下一假說曰:「戰國以前謄寫文書不用縑紙之屬,兩漢始用而未盛行。」又可以下一假說曰:「魏晉以後竹木簡牘之用驟廢。」(丙)吾儕讀歷代《高僧傳》,見所記隋唐以前諸僧之重要事業,大抵雲譯某經某論若干卷,或雲講某經某論若干遍,或雲為某經某論作注疏若干卷。宋以後諸僧傳中此類記事絕不複見,但記其如何洞徹心源,如何機鋒警悟而已。因此可以下一斷案曰:「宋以後僧侶不講學問。」(丁)吾儕試檢前清道鹹以後中外交涉檔案,覺其關於教案者什而六七,當時士大夫關於時事之論著,亦認此為一極大問題。至光宣之交,所謂教案者已日少一日。入民國以來,則幾無有。因此可以下一斷案曰:「自義和團事件以後,中國民教互仇之現象殆絕。」此皆消極的史料例也。此等史料,其重要之程度殊不讓積極史料。蓋後代極普通之事象,何故前此竟不能發生,前代極普通之事象,何故逾時乃忽然滅絕,其間往往含有歷史上極重大之意義,倘忽而不省,則史之真態未可雲備也。此等史料正以無史跡為史跡,恰如度曲者於無聲處寄音節,如作書畫者於不著筆墨處傳神。但以其須向無處求之,故能注意者鮮矣。 亦有吾儕所渴欲得之史料而事實上殆不復能得者。例如某時代中國人口有若干,此問題可謂為研究一切史跡重要之基件,吾儕所亟欲知也不幸而竟無法足以副吾之望,蓋吾國既素無統計,雖以現時之人口已無從得其真數,況於古代?各史《食貨志》及《文獻通考》等書雖間有記載,然吾儕絕不敢置信,且彼所記亦斷斷續續,不能各時代俱有,於是乎吾儕搜集之路殆窮。又如各時代物價之比率,又吾儕所亟欲知也。然其紀載之闕乏更甚於人口,且各時代所用為價值標準之貨幣種類複雜,而又隨時變紊,於是乎吾儕搜集之路益窮。若斯類者,雖謂之無史料焉可矣。雖然,吾儕正不必完全絕望。以人口問題論,吾儕試將各史《本紀》及《食貨志》所記者姑作為假定,益以各《地理志》中所分記各地方戶口之數,再益以方志專書,例如常璩《華陽國志》、范成大《吳郡記》等記述特詳者,悉匯錄而勘比之。又將各正史、各雜史、筆記中無論文牘及談話,凡有涉及人口數目者,例如《左傳》記「衛戴公時衛民五千七百三十人」,《戰國策》記蘇秦說齊宣王言「臨淄七萬戶,戶三男子」等,凡涉及此類之文句,一一鈔錄無遺。又將各時代徵兵制度、口算制度一一研究,而與其時所得兵數、所得租稅相推算。如此雖不敢雲正確,然最少總能於一二時代中之一二地方得有較近真之資料,然後據此為基本,以與他時代、他地方求相當之比例。若有人能從此用力一番,則吾儕對於歷史上人口之智識,必有進於今日也。物價問題雖益複雜,然試用此法以求之,所得當亦不少。是故史料全絕之事項,吾敢信其必無,不過所遺留者或多或寡,搜集之或難或易耳。抑尤當知,此類史料若僅列舉其一條兩條,則可謂絕無意義、絕無價值,其價值之發生,全賴博搜而比觀之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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