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梁啟超 > 論中國學術思想變遷之大勢 | 上頁 下頁
第三章 儒學統一時代(1)



  泰西之政治,常隨學術思想為轉移,中國之學術思想,常隨政治為轉移, 此不可謂非學界之一缺點也。是故政界各國並立,則學界亦各派並立;政界共主一統,則學界亦宗師一統。當戰國之末,雖有標新領異、如錦如荼之學派,不數十年摧滅以盡,巍然獨存者惟一儒術。而學術思想進步之跡,亦自茲凝滯矣。夫進化之與競爭,相緣者也,競爭絕則進化亦將與之俱絕。中國政治之所以不進化,曰惟共主一統故;中國學術所以不進化,曰惟宗師一統故。而其運皆起于秦漢之交。秦漢之交,實中國數千年一大關鍵也。抑泰西學術,亦何嘗不由分而合,由合而分,遞衍遞嬗;然其凝滯不若中國之甚者,彼其統一之也以自力,此其統一之也以他力。所謂自力者何?學者各出其所見,互相辯詰,互相折衷,競爭淘汰,優勝劣敗。其最合於真理、最適於民用者,則相率而從之。衷於至當,異論自熄。泰西近日學界所謂定義公例者, 皆自此來也。所謂他力者何?有居上位握權力者,從其所好,而提倡之,而左右之。有所獎厲於此,則有所窒抑於彼,其出入者謂之邪說異端,謂之非聖無法。風行草偃,民遂移風。泰西中古時代之景教,及吾中國數千年之孔學,皆自此來也。由前之道,則學必日進;由後之道,則學必日退,征諸前事,有明驗矣。故儒學統一者,非中國學界之幸,而實中國學界之大不幸也。今請先語其原因,次敘其歷史,次條其派別,次論其結果。

  第一節 其原因

  儒學統一雲者,他學銷沉之義也。一興一亡之間,其原因至賾至雜。約而論之,則有六端。

  天下大亂,兵甲滿地,學者之日月,皆銷蝕於憂皇擾攘之中,無複餘裕以從事學業。而霸者複肆其殘忍兇悍之手段,草薙而禽獮之。苟非有過人之精神毅力,則不能抱持其所學,以立於此棼亂暗黑之世界。故經週末兼併之禍,重以秦皇焚坑一役,而前此之道術,若風掃落葉,空卷殘雲,實諸學摧殘之總原因,儒學與他學共之者也。此其一。

  破壞不可以久也,故受之以建設。而其所最不幸者,則建設之主動力, 非由學者而由帝王也。帝王既私天下,則其所以保之者,莫亟于靖人心。事雜言龐,各是所是而非所非,此人心所以滋動也。於是乎靖之之術,莫若取學術思想而一之。故凡專制之世,必禁言論思想之自由。秦漢之交,為中國專制政體發達完備時代;然則其建設之者,不惟其分而惟其合,不喜其並立而喜其一尊,勢使然也。此其二。

  既貴一尊矣,然當時百家,莫不自思以易天下,何為不一於他而獨一于孔?是亦有故。週末大家,足與孔並者,無逾老、墨。然墨氏主平等,不大利於專制;老氏主放任,亦不利於干涉:與霸者所持之術,固已異矣。惟孔學則嚴等差,貴秩序,而措而施之者,歸結於君權;雖有大同之義,太平之制, 而密勿微言,聞者蓋寡;其所以幹七十二君,授三千弟子者,大率上天下澤之大義,扶陽抑陰之庸言,於帝王馭民,最為適合,故霸者竊取而利用之以宰製天下。漢高在馬上,取儒冠以資溲溺;及既定大業,則適魯而以太牢祀矣。蓋前此則孔學可以為之阻力,後此則孔學可以為之奧援也。此其三。

  然則法家之言,其利於霸者更甚,何為而不用之?曰:法家之為利也顯而驟,其流弊多;儒家之為利也隱而長,其流憋少。夫半開之民之易欺也,朝四暮三則眾狙喜,且笞且飴則群兒服。故宋修《太平御覽》以彀英雄,清開博學鴻詞以戢反側,蓋逆取順守,道莫良於此矣。孔學說忠孝,道中庸,與民言服從,與君言仁政,其道可久,其法易行;非如法家之有術易以興、無術易以亡也。然則孔學所以獨行,殆教競君擇,適者生存,亦天演學公例所不可逃也。此其四。

  以上諸端,皆由他動力者也。至其由自動力者,則亦有焉。盈虛消長,萬物之公例也。以故極盛之餘,每難為繼。彼希臘學術,經亞裡士多德後而漸衰;近世哲理,經康德後而稍微。此亦人事之無如何者矣。九流既茁,精華盡吐;再世以後,民族之思想力既倦,震于前此諸大師之學說,以為不復可加,不復可幾及,故有因襲,無創作,有傳受,無擴充,勢使然矣。然諸家道術,大率皆得一察焉以自好,承於前者既希,其傳於後也亦自不廣。孔學則祖述堯舜,憲章文武,在先師雖有改制法後之精神,在後學可以抱殘守缺為盡責。是故無赴湯蹈火之實力,則不能傳墨學;無幽玄微妙之智慧,不足以傳老學。至於儒術,則言訓詁者可以自附焉,言校勘者可以自附焉,言典章制度者可以自附焉,言心性理氣者可以自附焉。其取途也甚寬,而所待於創作力也甚少,所以諸統中絕,而惟此為昌也。此其五。

  抑諸子之立教也,皆自欲以筆舌之力,開闢途徑,未嘗有借助於君之心。如墨學主于鋤強扶弱,勢力愈盛者,則其仇之愈至;老學則芻狗萬物,輕世肆志,往往玩弄王侯,以鳴得意。然則彼其學,非直霸者不取之,抑先自絕也。孔學不然,以用世為目的,以格君為手段。故孔子及身,周遊列國,高足弟子,友交諸侯;為東周而必思用我,行仁術而必借王齊。蓋儒學者,實與帝王相依附而不可離者也。故陳涉起而孔鮒往,劉季興而叔孫從,恭順有加,強聒不舍,捷足先得,誰曰不宜?此其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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