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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之成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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荊公之新政,為成乎?為敗乎?其不能具謂之成,無待言也。何也?以其效果往往不如其所豫期也。雖然,具謂之敗焉不得也。何也?彼行之誠不免有流弊,然為救時之計,利率逾於病也。熙寧五年,公嘗有《上五事劄子》云: 陛下即位五年,更張改造者數千百事,而為書具為法立,而為利者何其多也!就其多而求其法最大、其效最晚、其議論最多者,五事也:一曰和戎,二曰青苗,三曰免役,四曰保甲,五曰市易。今青唐洮河幅員三千餘裡,舉戎羌之眾二十萬。獻其地,因為熟戶,則和戎之策已效矣。昔之貧者,舉息之於豪民;今之貧者,舉息之於官。官薄其息,而民救其乏,則青苗之令行矣。惟免役也,保甲也,市易也,此三者有大利害焉。得其人而行之,則為大利,非其人而行之,則為大害;緩而圖之,則為大利,急而成之,則為大害。《傳》曰:「事不師古,以克永世,匪說攸聞。」若三法者,可謂師古矣,然而知古之道,然後能行古之法,所謂大利害者也。蓋免役之法,出於《周官》所謂府、史、胥、徒,《王制》所謂庶人在官者也。然而九州之民,貧富不均,風俗不齊,版籍之高下(戶口貴賤)不足據。今一旦變之,則使之家至戶到均平如一,舉天下之役,人人用募,釋天下之農,歸於畎畝,苟不得其人而行,則五等必不平,而募役必不均矣。保甲之法,起於三代丘甲,管仲用之齊,子產用之鄭,商君用之秦,仲長統言之漢,而非今日之立異也。然而天下之人,鳧居雁聚,散而之四方而無禁也者,數千百年矣。今一旦變之,而使行什伍相維,鄰里相屬,察奸而顯諸仁,宿兵而藏諸用,苟不得其人而行之,則搔之以追呼,駭之以調發,而民心搖矣。市易之法,起于周之司市、漢之平准。今以百萬緡之錢,權物價之輕重,以通商而貰(shì 出借)之,令民以歲入數萬緡息,然甚知天下之貨賄未甚行,竊恐希功幸賞之人,逮求成效於年歲之間,則吾法隳矣。臣故曰:三法者得其人緩而謀之則為大利,非其人急而成之則為大害。故免役之法成,則農時不奪而民力均矣;保甲之法行,則寇亂息而威勢強矣;市易之法成,則貨賄通流而國用饒矣。 孔子曰:「欲速則不達。」又曰:「其人存則其政舉,其人亡則其政息。」凡百皆然,豈直此三事者?而公獨舉此三法鄭重言之,則以此三法最繁重,而官吏之舞文,亦較易故也。而荊公當諸法草創將次就緒之時,忽焉而上此劄子,毋亦微窺神宗當時,不免有求治太急、用人太濫之弊耶?觀其《論館職劄子》,言陛下即位以來所拔用,多士之有小才而無行義者,則知其慮此也久矣。據公此劄則知和戎、青苗二事,乃公所認為已有成效者。和戎之事,其功與天下以共見,不必論。青苗法立意雖善,然以理勢度之,不能有利而無弊,其或初年行之頗得其人,故見效多而見病少歟?抑公之聰明猶有所蔽,未及盡察歟?雖然,如當時反對黨之詆其有弊而無利,此又殆必無之事。觀後此元祐欲廢之,而訟其不可廢者反甚多,斯可見也。免役法厘革數千年之苛政,為中國歷史上開一新紀元。當改革伊始,雖不免一部分人略感苦痛,然所不利者在豪右之家,前此有特權者耳。自餘細民,則罔不食其賜也。此可謂純有利而絕無病者也。保甲法體大思精,為公一生最用力之事業,其警察的作用,可謂有利而無病,其成效亦已章章可睹。其寓兵於農的作用,則以當時募兵未能盡廢,常備後備之區別不立,其稍擾民,固意中事。然為起宋之衰,勢不得不爾也。獨至市易法,其用意雖非不善,然萬不可以行於專制政體之國家,萬不可以行於以自由競爭為根本觀念之經濟社會。奉行者雖得其人,猶懼以國家為兼併之戎首;奉行者若非其人,則將為官吏開利孔,而使小民生計,日以憔悴。荊公之失策,殆未有過是者。而當時成效之無可見,亦莫此為甚也。當時沮撓新法者,靡不言以新法之故,致小民顛連困苦,無所控訴,其言載於史籍者,未易一二數也。然稽諸往古,凡行厲民之政者,鮮不及身以召亂亡,若秦始、隋煬之徒無論矣。又如王莽,固亦托于《周官》,以變更百度,然其所行者,無一為法先王之意,而亦自始無樂利其民之心,故怨繁興,不數年而海內雲擾矣。後世之論荊公者甚或以比新莽。夫荊公創法立制,無一不以國利民福為前提,其不可與新莽同年而語,固不待辯。而末學膚受之輩,或見不及此,則盍取其結果而比較之。使荊公之法而果為病民,則民當呻吟枕藉救死不贍之時,勢必將鋌而走險,荊公雖有絕大之專制力,安能禁之?乃宋自真、仁以來,雖號稱太平,而潢池竊發(形容發生叛亂),猶累歲不絕,其椎埋剽掠(殺人搶劫)於鄉邑者,更所在而有。夫其前此固已募強悍之民,納之於兵矣,而國內之不能保其安寧秩序也,猶且若此,獨至熙甯元豐二十年間,舉一切而更革之,而又以行保甲之故,不禁民挾弓弩,苟政府之設施,而果大拂民情也,則一夫攘臂,萬眾響應,其於釀成大亂易易也,乃不特不聞有此而已,即萑苻(huán fú 泛指盜賊)之盜,亦減於舊,而舉國熙熙融融(和樂愉快的樣子),若相忘帝力於何有(不仰仗帝王的恩澤,形容百姓生活自足安樂)。讀當時諸賢之詩文集,其氣象可想見也。荊公集中有《元豐行示德逢》(一首)云: 四山翛翛映赤日,田背坼如龜兆出。 湖陰先生坐草室,看踏溝車望秋實。 雷蟠電掣雲滔滔,夜半載雨輸亭皋。 旱禾秀髮埋牛尻,豆死更蘇肥莢毛。 倒持龍骨掛屋敖,買酒澆客追前勞。 三年五穀賤如水,今見西成複如此。 元豐聖人與天通,千秋萬歲與此同。 先生在野故不窮,擊壤至老歌元豐。 又《後元豐行》(一首)云: 歌元豐,十日五日一風雨。麥行千里不見土,連山沒雲皆種黍。水秧綿綿複多稌,龍骨長幹掛梁梠。鰣魚出網蔽洲渚,荻筍肥甘勝牛乳。百錢可得酒鬥許,雖非社日長聞鼓。吳兒蹋歌女起舞,但道快樂無所苦。老翁塹水西南流,楊柳中間杙小舟。乘興敧眠過白下,逢人歡笑得無愁。 又《歌元豐絕句》(五首)云: 水滿陂塘谷滿篝,漫移蔬果亦多收。 神林處處傳簫鼓,共賽元豐第二秋。 露積成山百種收,漁梁亦自富鰕鰌。 無羊說夢非真事,豈見元豐第二秋。 湖海元豐歲又登,秬生猶足暗溝塍。 家家露積如山壟,黃髮諮嗟見未曾。 放歌扶杖出前林,遙和豐年擊壤音。 曾侍玉階知帝力,曲中時有譽堯心。 豚柵雞塒晻靄間,暮林搖落獻南山。 豐年處處人家好,隨意飄然得往還。 杜工部之《追詠開元全盛》也,曰:「稻米流脂粟米白,公私倉廩俱豐實。九州道路無豺虎,遠行不勞吉日出。齊紈魯縞車班班,男耕女桑不相失。」讀公此數詩,氣象仿佛似之矣。非極太平之治,安得有此?斯時新法之行,已十餘年,而荊公亦既歸休矣。以視溫公所述英宗時民間景況,謂不敢多種一桑多置一牛,不敢蓄二年之糧,不敢藏十匹之帛者,其相去抑何遠耶!夫前後不過二十年耳,而胡以人民生計之紓蹙,其霄壤乃忽若此?豈不以最厲民之差役法,既已豁除,複有青苗錢挹注其間,以助生產之發達,而保甲既行,盜賊衰息,故外戶不閉之盛,不期而自至也。准此以談,新政之效,亦可睹矣。 蘇子瞻有《與滕達道書》雲(此書不知在何年,大約元豐間也): 某欲面見一言者,蓋謂吾儕新法之初,輒守偏見,至有同異之論,雖此心耽耿,歸於憂國,而所言差謬,少有中理者。今聖德日新,眾化大成,回視向之所執,益覺疏矣。若變志易守以求進取,固所不敢;若嘵嘵不已,則憂患愈深。公此行尚深示知非靜退意,但以老晚衰病舊臣之心,欲一望清光而已,如此恐必獲一對,公之至意,無乃出於此乎? 夫子瞻固疇昔詆新法最力者也,其《上神宗書》,則詆新法者所視為聖經賢傳,謂懸諸日月而不刊(修改)者也。而其晚年定論則若此,深感歎於聖德日新眾化大成。然則熙甯元豐之治,必有度越前古,予人以心悅誠服者矣。新法果何負於天下,而元祐諸賢之擾擾,果何為也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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