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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的用人和交友(2)


  盧秉

  (公元?—1092年)也是條例司派遣的八個人之一。史書記載他與薛向施行鹽法時騷擾百姓,然而他請求辭去發運使一職,並交出財物,經過綜合考察,他的名聲和他的實際情況還是可以看出來的。後來他出征西夏,建立奇功,他的突出的才幹才被人瞭解。他的父親盧革因為謙讓而聞名,而盧秉很小的時候就已經有了很好的聲譽。他曾經說,樹木如果不培植它的根是長不好的,就像士大夫要立名節一樣。蔣堂體味他的話,認為他將來必成大器。王安石因為讀了他的《壁間詩》,喜歡他的謙虛淡泊,不爭名利,所以特意提拔他。盧秉後來去戍守邊關,因為父親年老多次請求辭官回家,神宗手詔挽留他,父親盧革聽說了,也以國家大義為理由不讓他回來,後來父親病重,才得以回家,從此不再複出。由此說來,盧秉的名節真是非常卓越鮮明令人讚賞的,也不辜負王安石對他的期望。但《宋史》卻說他迎合屈從世俗的愛好,父子二人的為人相差很遠。然而,盧革並沒有說過他的兒子品行不好,而且是用國家大義要求他,不許他退休回家,而史家竟不許盧革有兒子,這是為什麼呢?只是因為他奉行新法。

  謝卿材、侯叔獻、王汝翼、曾伉、王廣廉

  是條例司派遣的八個人中其他的五個人,《宋史》中都沒有傳,事蹟也不可考。以程顥、劉彝、盧秉為例,他們應當也是很優秀的人才。

  呂公著

  (公元1018—1089年)呂公著後來與司馬光一起破壞新法,史家都把他看作是大賢人。然而他被破格提拔為顯要的官員,其實是王安石推薦的。史家唯恐玷污了呂公著,所以在呂公著的傳中諱而不談這件事。但在他的哥哥呂公弼的傳中記載:「王安石知政事,對呂公弼不附和自己很不滿,對他說要用他弟弟呂公著為禦史中丞迫使他就範。」大概這裡又想給王安石編織罪名了,於是忘了給呂公著隱諱,留下了這個痕跡給人們看。但我確實不能理解,對他的哥哥不滿意,為什麼還要舉薦他的弟弟,而舉薦了他的弟弟又為什麼能夠逼迫他的哥哥。真可謂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啊。關鍵是王安石舉薦呂公著是明顯的,沒有異議的。那些詆毀王安石專門任用小人的人,又將如何解釋呢?

  韓絳

  (公元1021—1088年)韓絳是王安石推薦選拔的,代替陳升之領導制置條例司,不久又做了參知政事,並繼王安石之後擔任了宰相。一心一意地守護新法,當時有「傳法沙門」的稱號,由於這個原因,《宋史》本傳極力醜化和詆毀他。然而,考神宗剛登基的時候,韓琦就舉薦韓絳有輔佐天子的器度,這個人的才幹品德都很優秀,並非只有王安石一個人瞭解他。他在早年,斷案清正廉明,撫慰百姓非常周到,政績歷歷可觀,做諫官的時候屢次談到宮廷中積存的問題,尤其是一般人難以做到的。慶州的羌民叛亂,被他一舉平定了,可以看出他在軍事謀略上也很優秀。他知成都府、開封府,屢次打擊豪強來緩解百姓的困苦。仁宗感歎地說:「大家都姑息他們,只有你能不屈服於世俗。」一些大臣數次冒犯皇帝的恩澤,韓絳執意認為不應該,他對皇帝說:「我自己惹得眾人不高興,恐怕會有流言蜚語。」皇帝說:「我沒有做皇帝的時候,就聽說官員們常拿國家的事情做人情,你能這樣堅持是對的,怕什麼讒言呢?」他的這種剛正不阿的氣節,在朝廷中其實是很罕見的。他曾經說,國家要富裕,就應當充分利用土地。他還第一個提出要改革差役法,是一個當政者中非常識大體,顧大局的人。他還數次推薦司馬光,一點都沒有黨同伐異的想法,這一點尤其令人敬佩。由此說來,王安石舉薦韓絳來代替自己,實在是太合適了。以韓絳的賢能,唯獨對王安石心悅誠服,堅持施行新法沒有加以改變,新法的好處也是可以看得到的。《宋史·韓絳傳》只因這個緣故,在韓絳做了宰相之後,就增加了許多詆毀他的話,不顧自己前後矛盾。我於是更加知道《宋史》是不可信的了。

  不像現在有些人,吃了原告吃被告。

  韓宗師

  韓絳的兒子,王安石舉薦他為度支判官提舉河北常平倉,史書上說他孝順,這也可以看出王安石並不是隨便舉薦人的。

  元絳

  (公元1008—1083年)元絳因為王安石的舉薦做了參知政事,神宗對他關懷備至。他的生平政績都非常優秀,《宋史》本傳也不能進行誣衊和詆毀,只是在傳的末尾說:「元絳到哪裡都有很大的名聲,但沒有獨特的操守,也少了一些規矩,對王安石和他的子弟諂媚逢迎,受到當時輿論的鄙薄。」在他的傳後有論述說:「王安石為政的時候,一些士大夫中平素很有名氣的人,都改變了自己所堅持的,追隨王安石去了,這種情況到處都是。元絳在他的職位上,都有很獨特的成績,然而他也逢迎王安石,沾染了這種陋習。」如果是這樣的話,凡是不肯攻擊王安石的人,雖然有千百種美德,都可以用一個「諂」字給抹殺了,於是成了沒有獨特操守的人。凡是被王安石任用的人,怎麼能不都是小人呢?史書中的《韓絳傳》也說他是個賢人,但在最後加了兩句話:「終於因為與王安石為同黨,得以從政,好的議論也就少了。」與《宋史》本傳用的同一筆法,這種清議,這種時論,它們的價值有多大也就看得很清楚了。

  呂惠卿

  (公元1032—1111年)呂惠卿是《宋史》列入奸臣傳的人。他肯定不是個君子,這沒的說。然而,王安石知道呂惠卿,其實是歐陽修介紹的,書信見於歐陽修的文集。嘉祐六年(公元1061年)歐陽修又有《舉惠卿充館職劄子》,其中寫道:「呂惠卿的才幹和見識都很不一般,文章寫得也很好,喜歡用古代的禮法約束自己,可以說是個端莊高雅的人。歐陽修向來以善於識別人才著稱,他推薦的人,都是當時的優秀人才。而對於呂惠卿,特別說他能夠自我約束,說他端莊高雅,這個人恐怕不僅是才學很優秀而已。根據《宋史》本傳所記載的罪狀,大半是他奉行新法的情況。然而我以為,這些非但不應該是他的罪狀,而且,可以作為他的功勞。本傳又記載他在紹聖(公元1094—1098年)中知延州,西夏人來進犯,將以全部軍隊圍困延安,呂惠卿修建米脂各個山寨來防備。敵寇來了,想要攻城但城不能靠近,想要劫掠但野外沒有什麼可劫掠的,想要求戰可諸位將領都按兵不動,想要繞道南方又擔心腹背受敵,過了兩天就退兵了。根據這個記載,看起來,呂惠卿不僅有政事方面的才幹,而且,軍事方面也很有辦法。呂惠卿果然是奸邪的人嗎?應當根據他是否曾經背叛王安石來決定。根據元祐初年(公元1086年)蘇轍彈劾他的文章,其中說到他與王安石的勢力互相傾軋,變成了仇敵,私自拆看王安石的書信等,後來的史家,說這是發生在王安石初次罷相時的事。今天,我們看元豐三年(公元1080年),王安石有《答呂吉甫書》,其中寫道

  (呂惠卿在來信中稱王安石特進相公,王安石恰在這一年被授予特進稱號,所以推測這封信是在當年或稍後寫的):

  我和您本來是一條心的,現在卻有了不同的意見,但都是因為國家的事情,沒有其他的原因。整個朝廷的官員都對新法議論紛紛,只有您獨自支持我,幫助我,我為什麼要怨恨您呢?別人或許對您說三道四,但我卻不想參與。然而,您為什麼要責怪我呢?如果說,對待世事採取逢迎的態度,我不知他們在說什麼;而考查實際情況,那麼您應該很明白,事情就是這樣的。您對我的開導,我很明白,看罷以後感到十分悵然。過去對我來說,既沒有細微的嫌隙可以懷疑;如今對您來說,又有哪些舊惡值得念念不忘呢?(下略)

  看到這裡,王安石與呂惠卿開始合作而最終分手,應該是事實。然而,他們的分手是因為國事呢,還是因為私事呢,還不清楚。根據王安石在書信中的說法,是因為國事。如今我們從各種史籍中考察,也能見到蛛絲馬跡。王安石剛剛辭去官職不久,呂惠卿接替他做了宰相,他創立了「手實法」和「鬻祠法」,都是殘害百姓的政策,不符合王安石的意願。所以,他恢復宰相職位之後,就把這兩個法廢除了。呂惠卿敢於搞亂王安石的法令,說他背叛王安石也沒有什麼不可以。然而,這還是因為他的學識有所不足,仍然是可以原諒的。但呂惠卿說自己覺得很淺薄,不知道是否還有別的意思,或者王安石大度包容不再與他計較?我認為,呂惠卿當時一定對阻撓新法改革的人特別憤恨,想要對他們進行整治,但常被王安石制止。我們看王安石罷相之後不出數月,就發生了流放鄭俠的事,就可以想到這一點。如果真是這樣的話,那麼,那些阻撓新法的人恨呂惠卿,應該超過恨王安石。又因為他與王安石有了分歧,更加給別人留下了把柄。於是史家說到他的為人,認為是豬狗不如。我認為,呂惠卿當然不是優秀的人,但我懷疑「商紂王的錯誤也沒有他嚴重」這種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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