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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新政受到的阻撓和破壞(下)(1)


  元豐八年(公元1085年)三月,神宗駕崩,哲宗登基,宣仁太后臨朝執政。五月,任命司馬光為門下侍郎,於是將新法全部廢除了,並且流放驅逐神宗朝的舊臣。現在將當時的主要事情記載如下:

  元豐八年(公元1085年)七月,廢除保甲法。

  十一月,廢除方田法。

  十二月,廢除市易法。

  同月,廢除保馬法。

  元祐元年(公元1086年)閏二月,蔡確出知陳州,章惇出知汝州。

  同月,廢除青苗法。

  三月,廢除免役法。

  四月,廢除熙河經制財用司。

  六月,放逐鄧綰、李定於滁州,放逐呂惠卿於建州。

  二年正月,禁止使用王安石的《經義》《字說》。

  四年四月,廢除明法科。

  五月,放逐蔡確於新州。

  以上所列舉的不過是其中比較明顯突出的,其他的就不再一一敘述了。一言以蔽之,當時對於熙甯、元豐(宋神宗年號,公元1068—1077年,公元1078—1085年)所做的事,沒有一件不被廢除,對於熙甯、元豐年間所用的人,沒有一個不被罷免的。范純仁曾經對司馬光說:

  「去除那些過分的法令就可以了,就像廢除差役法這件事,尤其應該慢慢研究以後再說,不然的話,有可能增加老百姓的痛苦。希望您能虛心聽取大家的意見,不一定非要自己拿主意。自己拿主意,想要逢迎你的人就可能乘機迎合你,差役法也許很難改回去,可以先一路試行,看其效果如何。」司馬光不聽他的意見,更加固執己見。範純仁說:「你這是不讓人說話呀!如果我想取悅你,向你表示好感,還不如年輕的時候迎合王安石很快地得到富貴呢。」過去,司馬光曾經對神宗說過,王安石有賢能卻剛愎自用。司馬光的賢能如何?我不敢拿他和王安石比,但他的剛愎自用和王安石不僅相似,而且更厲害了。於是,新法從此就銷聲匿跡了。

  新法應當不應當廢除,我在前面幾章裡已經詳細討論過了,這裡不再多說。根據俗史的記載,據說在元祐(公元1086—1094年)初年國家形勢好得不得了,天清地明,全國歡欣,四周的異族國家都感到了震動。我沒有時間和他們辯駁這些事,讓我引用先儒的一兩個說法,來幫助我作一些說明。

  陳汝錡的《司馬光論》說:

  靖康(宋欽宗年號,公元1126—1127年)年間發生的禍患,有人說是從王安石開始的,我認為是從司馬光開始的。不是說司馬光直接造成了靖康年的禍亂,而是說他的所作所為引發了靖康年的禍亂。新法的施行不是隨隨便便姑且嘗試一下,每個法令的確立,皇帝和宰相都經過了反復的討論和商議,就像家人朋友,經過成年累月地商討,才開始頒佈為法令。而宋神宗又不是一個生長在深宮,不瞭解民間疾苦和希望的人,推測有利的一面,計算有害的一面,推究事務的起因,探討它的結局,法令尚未在國內發佈,施行以後的情形已了然於胸中,看得真切無疑了。所以,雖然有太后的尊嚴,岐王的憂慮,上自執政的官員,下至宮裡的守門人,都來苦口相勸,仍然不能使神宗停止改革。雖說在施行的過程中有過分之處,但應該允許有好處也有不足,實際情況與預先設想有不一致的地方,關鍵在於要在舊的基礎上變法圖新,挽救它的缺失,成就它的美好,使得對下面不傷害百姓,對上面又不違背先帝的意願。在這裡,小人們沒有可乘之機,報復的禍患也就無從說起了。為什麼這樣一副怨恨失意的樣子,要把前面做過的全部推翻呢?這是因為,前有太后等人反對新法卻不能得到神宗的支持,後有範純仁、蘇東坡等人請求不要盡廢新法也不能被司馬光接受。一遇到逢迎自己的蔡京,就高興地認為他是守法的人,而先帝的屍骨未寒,各種法令都已被破壞了。這是把臣子淩駕于君主之上,謀劃了數十年的事,一天之內就廢除了。這就是說,自己的見識和思慮比先帝還要高明,過去被認為是良法,如今卻認為是惡政。這不是太蠻橫了嗎?孔子為什麼稱讚孟莊子不改變父親的大臣和父親的政策呢?如今司馬光說:「先帝的做法,好的百世都不能變,如果是王安石創立的新法,危害於天下,改變它就要像救火和搭救落水的人一樣不能耽擱。」然而,神宗作為皇帝,豈能所有的事情都由王安石做主呢?神宗難道是個讓臣子牽著鼻子走的人嗎?說新法都是王安石一人創立的,有什麼根據呢?何況,王安石免除宰相的職務以後,在金陵(江甯,今南京)居住了八年,在這八年中,新法施行如故,並沒有因為王安石不在了,就被廢止。王安石創建的法令,神宗終其一生都在堅持施行,為什麼沒有像「手實法」和「鬻祠」的主張那樣被制止呢?可見神宗是有所選擇的,也是有自己的主見的。而且,元祐(宋哲宗年號,公元1086—1094年)期間,對新法的剷除和改變非常徹底,一點遺漏都沒有,所謂百世都不能變的法在哪裡呢?我擔心先帝有靈,在地下也會一天都不能瞑目的。又有人說,太皇太后是作為母親更改兒子的做法,而不是皇帝作為兒子更改父親的做法。然而,一切對以往政策的繼承和改變,以及所做之事,在告知宗廟並向天下臣民頒佈的時候,都說是我君之子,不說是我君之母,皇帝的母親可以廢止或擱置先帝做過的事,這正是呂後滅劉家天下,武則天篡奪唐朝政權而建立周朝的原因。作為一名臣子可以借母后的權勢而不把皇帝放在眼裡,這種做法與徐紇、鄭儼、李神軌之流沒有什麼區別,都是因為權勢太大了。這就是教訓啊!何況元祐之初(公元1086年),哲宗皇帝已經十幾歲了,並非是個遺腹子或嬰兒做皇帝,朝廷做什麼或不做什麼,都取決於宣仁太后,皇帝一點都不能參與。即使皇帝詢問,大臣們也不回答,這是什麼禮義呢?蘇頌(字子容)覺得這事很危險,總是對那些老臣們說不要自找麻煩,皇上是誰都可以批評指責的嗎?而且,哲宗也說,只有蘇頌懂得君臣之禮。大概哲宗在紹聖(公元1094—1098年)親政之前,就已經蓄積窩藏了很多怨恨,而小人們借助于皇帝進行報復,也不用等到章惇、蔡京執政的時候。為什麼?既然臣子一定要力求超過皇帝,以為這就是忠,那麼,兒子一定要力求繼承父親來顯示自己的孝。皇上顯示一點他的意願,下面就會有異常的表現。首先出來表現的是章惇,他所做的就是拘禁和放逐,沒有一天是虛過的;接下來就是蔡京,他在朝廷興妖作怪,假借紹述即繼承神宗遺產的名義來謀求私利,宋朝的事情終於不可挽回了。司馬光不應該稍微分擔一些責任嗎?孔子說:「說話一定要考慮後果,行動一定要算計成敗。不考慮後果,不計算成敗,把自己的前途都交給老天,說老天會賜福給大宋,一定沒有這樣的事。老天是可以期待的嗎?老天讓神宗死去是賜福給大宋嗎?其實,太甲顛覆典章制度,就是老天在賜福給商朝了;而漢惠帝與曹參這些人,堅守天下的整齊劃一和清淨無為,是老天不賜福于漢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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