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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新政受到的阻撓和破壞(上)(4)


  (考異十五)

  據《綱目》記載:「歐陽修因為固守自己的風骨節操,接連被人誣衊,六十歲,就請求辭去職位。到了他做青州太守的時候,上疏請求停止發放青苗錢,皇帝想再召他回來執政,王安石極力詆毀他,於是把他遷徙到蔡州。到這裡他請求辭職的心情更加迫切,馮京請求留下他,王安石說:『歐陽修依附于韓琦,把韓琦當作社稷之臣,像這樣的人,在一郡就會把一個郡的事情搞壞,在朝廷就會把朝廷的事情搞壞,留下來有什麼用呢?』於是,就讓他以太子少師的身份退休回家了。」蔡上翔辯解說:「自從宋朝的天聖、明道(均為宋仁宗年號,公元1023—1032年、公元1032—1033年)年間以來,歐陽修以文章、風節一直被天下人寄託著厚望。慶曆四年(公元1044年),曾鞏《上歐公書》寫道:『王安石雖然已經通過科舉取得了功名,但是他知道自重,不願意被別人知道,認為只有歐陽修這樣的人才可以瞭解我。』這一年王安石二十四歲。至和二年(公元1055年),歐陽修第一次見到王安石,從此以後,他們的書信往來,以及各種奏章當中,都能見到互相愛慕,交口稱讚的內容,他們的關係好得無與倫比。歐陽修的全集中都可以見到。熙寧三年(公元1070年),歐陽修批評青苗法對國家有很大危害,而且還擅自停止青苗錢的發放。這些也只是討論國家大事,希望對國家和百姓都更有好處罷了,哪裡就曾斥責他是奸邪,惡狠狠地好像面對仇人,就像呂誨等人那種過分的言辭呢?社會上流傳王安石做了宰相,曾大肆詆毀歐陽修。考察歐陽修擅自停止發放青苗錢是在熙寧三年(公元1070年)夏天,到了十二月,王安石被授予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第二年的春天,歐陽修寫了《賀王相公拜相啟》,其中寫道:『你在整個翰林都很超群出眾,被整個朝廷寄託了厚重的希望;晚年執掌了朝政,得到皇帝對你的特殊禮遇。』像歐陽修這樣剛直的人,如果在王安石做參知政事時二人之間真的發生過不愉快的事,那麼,在他做了宰相之後,卻又獻上這樣阿諛奉承的文字,這難道是歐陽修能夠做得到的嗎?過了一年,歐陽修去世了,王安石作了《祭歐陽文忠公文》,對於歐陽修的為人與為文,他的朝廷上的大節,他所遭遇的坎坷困頓,以及他們之間平生如知己一樣的感情,死後臨風遙想和悵望的心情,都顯露出來。就憑王安石在皇上那裡得到的寵信,推行新法又如此的堅決,對於歐陽修有什麼必要忌恨他,而且非要把他排擠走呢?再說,人家活著的時候詆毀人家是天下最大的惡人,人家死後又讚美他是整個天下不可多得的人,這難道也是王安石的所作所為嗎?歐陽修在治平三年(公元1066年)因為「濮議」遭到呂誨、彭思永的攻擊。第二年,又因為流言蜚語受到彭思永、蔣之奇的詆毀。由此堅決要求離開京城,到外地做官。於是知亳州、知青州、知蔡州,一直到他去世。在熙甯元年到熙寧四年(公元1068—1071年)之間,他不曾有一天在朝廷做官,每年都告病請求辭職,尤其是在王安石沒有執政以前,這與王安石有什麼關係呢?『在一國則亂一國』這樣話,出自楊立中的《神宗日錄辨》,這種誣衊之詞是很容易辨別的,後來的人根據這樣的話認為王安石做得不對,但他們二位的全集都放在那裡卻都不翻開來看一看,這是為什麼呢?」今天我們來看蔡上翔的文字,辯駁得非常清楚,不用我們再增加一些讚美了。歐陽修的辭職,不是因為王安石,在這裡說了這麼多,就是為了駁斥王安石排斥忠良的誣衊之詞。歐陽修是這樣,那麼,各種雜史筆記中所記載的王安石詆毀他人的言論,又怎麼能全信呢?王安石《祭歐陽文忠公文》,實在是中國可以數得上的文字之一,我已將它放在第二十章,大家可以參考,欣賞。

  四年(公元1071年)七月,禦史中丞楊繪、監察禦史裡行劉摯上疏談論免役法的害處,貶楊繪為知鄭州,貶劉摯為監衡州鹽倉。

  五年(公元1072年)三月,判汝州富弼上疏,他說,新法是他不明白的,不能用來治理州郡,願意回到洛陽養病,皇上答應了他的請求,授予「司空武甯節度使」的稱號,辭職回家。

  六年(公元1073年)四月,樞密使文彥博請求辭官,授予他司空河東節度使,判河陽。

  七年(公元1074年)二月,監安上門鄭俠進獻《流民圖》,說天下大旱是新法造成的,不久就因為擅自派發「馬遞」傳送文書被交付禦史審問治罪。八年(公元1075)正月,把他放逐到了英州。

  綜上所述,正是當時阻撓新政的大概情形。德高望重的元老們,在朝堂之上作梗;盛氣淩人的諫官們,在下面哄然而起,而王安石孑然一身,挺立在他們中間,整個天下的艱難危險,沒有超過此時的了!王安石在熙寧三年(公元1070年)有《答手詔慰撫劄子》,其中寫道:「我觀察老天給了皇上聰明睿智,要實現堯舜那樣的理想,確實是有希望的,所以才沒有考慮自己的能力和時機是不是合適,就大膽地用我這個不很強壯的身體,承擔起天下的怨恨和誹謗,不過是想幫助皇上實現您的志向。自從參與政事以來,已經有一年了,也沒有什麼作為,但他們內外勾結,聯合起來,在一邊非議我們所做的事情,對下專門欺騙百姓,對上企圖蒙蔽皇上,流俗像波濤一樣鼓蕩起來,洶湧澎湃,以至於到了這種程度。皇上又好像不能不被他們迷惑,恐怕像我這樣一個藐小的人,最終不能完成這項使命。」他的危難痛苦之情,百世之後的讀者仍然感到十分的哀傷。如果不是像王安石這樣堅韌不拔的人,他能成就什麼事呢?後世那些批評王安石的人就不必說了,即使是讚賞王安石的人,也不免因為他任用了小人而為他感到惋惜。王安石所任用的那些人,果然都是小人嗎?我將在另外的章節中論述,但是,當時阻撓新政的那些人,難道不是世人所說的君子嗎?像程顥、蘇轍,都是王安石最初提拔起來幫助做事的官吏。其餘像韓琦、富弼、文彥博、呂公弼等元老,他們和王安石共事,或一年,或二三年,或四五年,王安石從始至終何曾想到要排擠他們?但他們動輒就以去留相威脅,來爭論新法是否可行,王安石能因為要安慰挽留這些同僚和朋友就扭曲自己的信仰,改變自己的志向嗎?或者,為了堅持自己的信仰,實現自己的理想,就得罪這些同僚和朋友嗎?二者不得不選擇其中之一,真的是很難的,所以,王安石在熙寧三年(公元1070年)曾經上疏請求罷免他的職務,也就是因為他覺得既然志向不能夠實現,那麼還不如退隱山林守住自己的身體呢。但神宗對他的信任越來越深厚,對他任用也越來越專一,有這樣的皇上,他又怎能忍心辜負皇上的期望呢?只有鞠躬盡瘁,使得改革的大業能夠最終完成。那些所謂賢人既然對王安石的新法不肯苟同,並且發誓不與他同在一個朝廷為官,也就只有聽從他們的意願離開這裡了。我們生在今天,如果為王安石設身處地地想一想,果然有可以兩全的辦法嗎?王安石當時所立的各項新法,沒有不好的,他要革除的弊端,也是那些賢人們曾經皺著眉頭提出來的,後來所取得的成績,也許不像最初預想的那樣,但也是因為推行新法的人不是很適當而已,如果這些賢人能和王安石和衷共濟,時常能互相彌補並防止過分的行為,那麼,怎麼見得成績不會更加顯著呢?但事實上,卻不問是非對錯,凡是新法,一定拼了性命來攻擊它,明明知道這種攻擊是不能讓皇上回心轉意的,卻一定要上彈劾王安石的奏章,請求辭去職位,使自己出名。甚至有些地方官,竟然要求州縣不要執行朝廷的命令,這些人都是豪門大戶,士子庶民都看著他們是如何做的,於是,那些從新法中得不到好處的人,都依附到他們周圍。他們鼓動起來,影響到四面八方,使得老百姓無所適從。就好像一隻手畫圓,十隻手畫方,雖然有很好的法令,終於得不到很好的推行,這是必然的。然而,新法的好處不能補償它的弊端,是誰的過錯呢?逼迫王安石不得不用小人,又是誰的過錯呢?儘管如此,王安石對待那些攻擊自己的人,可以說已經夠仁至義盡了。對於各位元老,都自己要求居住到京城之外去,仍然經過了再三挽留,不同意,堅持要走,也只好讓他們走。對於其他的那些官員,也不過降職或外放補缺,不曾有一個人因為這件事被罷免官職,治罪的就更不用說了。其間只有鄭俠一個人,被放逐到邊遠的地區,但那也是王安石罷相回到江寧以後的事了。我們想看看子產、商鞅是怎麼對待貴族的嗎?想看看張居正是怎麼對待那些言官的嗎?想看看孔子是怎麼殺少正卯的嗎?我的朋友,南海潘博曾經談到王安石,他說,可惜王安石純用儒家那一套,缺乏法家的精神。這是非常中肯的說法。世上那些議論王安石的人,都說他實行法家那一套,用嚴刑峻法來約束百官,為什麼他們的說法和當時的情形完全相反呢?王安石是以禮來對待那些士大夫的,雖然他的新法由於這些人的反對沒有完全施行,但作為大臣的風度,足以成為千古以來的模範。而元祐(宋哲宗年號,公元1086—1094年)年間諸位賢人對待熙甯(宋神宗年號,公元1068—1077年)年間的大臣做的怎麼樣呢?我寫到這裡不禁有一種茫然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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